實際上我曾經太匆忙,
看不到這些話,
也看不到我自己。
當我能夠回來寫作的時候,我突然覺得,我的時間不夠用了。之前的十年都可以晃來晃去地晃掉,如今的一分鍾,若是隻能用來洗個碗,我竟然悲憤地哭了。
我原以為隻有我是因為寫作上有了問題才不能寫了,我最近才意識到,人人都有這個問題。有的人好命,一年兩年,解決了問題,他們自己說的。我可以理解為,那些問題其實並沒有真正存在過。
有的人用了十年還沒有找到辦法,就像我這樣。我隻願意去想那些二十年三十年的,他們更難,而且身體更差。但我都不會覺得他們是永遠不回來了。也許有一天,終於七十歲了,平靜坐下來,寫啊,寫啊,寫回來了。
實際上每隔五年,我就要喊一下,我回來啦。我就會十天寫十萬字,拿來和以前的我比較一下,我會對我自己說,沒長進啊,以前寫少年如今寫中年,以前寫成長痛如今寫衰老痛,小自我沒有蛻變為大世界,小故事沒能寫出大悲傷。你看,我看得還算清楚,隻是夠不到。這樣,我都會覺得我挺好的,因為我還是會說話,沒有因為沒有人跟我說話,我就不會說話了,我的狀況也就是這樣,沒有一個人跟我說話,我又不是情節型的,我完全用語言來支持我的寫作,但是,沒有人跟我說話,我還是可以自己和自己說話。
有一些混沌的期間,我寫了兩個混沌的小說,還好隻寫了兩個。第一個五年,我大改了其中的一個,小說片成散文,另一個中篇,終於在十二年以後,刪去所有無用的話,成為極短的短篇。
這口氣才咽了下去。
我在微博上說改十二年前的小說比寫一個全新的困難多了,仍然要改,不改對不起我自己。詩人龐培點了個讚,唯一的一個讚。他說一天裏寫得最順手時停下筆,以留待明天,他說不是他說的,海明威說的。我說不如停十年。
修改自己的小說,甚至是十二年前的,不是執著,不放棄,愛惜羽毛,實際上我從不執著,我也經常放棄一些什麼,人或者事情,我隻是對我自己狠。我還要什麼羽毛。
我若是這麼狠,我就會停十年,不讀,不寫,也不跟人說話。
有人哧哧地笑,你不能寫了,不要這麼暴躁嘛。
我說的不能寫,隻是我不能夠像年輕時候那麼寫了。一天一個短篇,十四天一個長篇,無窮無盡的句子,反正年輕的時候也不要睡覺,年輕就是有身體。我不能夠那麼寫了,因為我足夠年長了,年長的智慧就是能夠讓你停下來。不停下來,怎麼檢查你自己呢,不停下來,也看不到你走過的路。
年輕的時候,我寫完一個小說不會再看第二遍,連夜發走,是因為到了早晨我就會後悔。
我不看同時代的作家,是擔心他們會令我停下來。
我去改我十二年前的小說,是我找到了我的問題,有人解決問題的方法是拋棄它們,從頭開始。我的方法是停下,修改我和我的問題,即使隻剩下一個字。因為每一個故事都是珍貴的,如果當時要記錄它,成為一個故事。一個故事能夠成為一個故事,多不容易。
我停下來,我才看得到我的語言的速度。以前都是我的朋友們在說,獨特,透明,輕又尖銳。實際上我曾經太匆忙,看不到這些話,也看不到我自己。
沒有人說話的十年,連我都不跟我說話的十年。也許是因為我確實需要一次停下,漫長又溫暖,用來看自己。我才開始愛我自己的語言,沒有任何別人可以跟住的速度。
即使所有的人都沉默,我還有巫昂,她說若是有人侮辱我的語言,我是會拚命的。我一直後悔那個時刻我沒有去拚命,如果再來一次,如果還有那一次,我一定一定一定要拚那一回命。瘦死的駱駝就是比馬大,我就是這麼暴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