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慈善革命——“慈善資本主義”
如何高效利用資本為公益慈善事業出力,這是一個世界範圍內的議題。
據估計,全球大約有40億低收入消費者,這些人占了世界人口的絕大多數,也就是說,他們構成了所謂經濟金字塔底層。即便比爾·蓋茨、傑夫·斯考爾……眾多百萬富翁甚至億萬富翁建立的那些資金雄厚的基金會提供了越來越多資金讚助,但這樣慷慨的資助也不足以解決世界各個國家與社區所麵臨的社會與環境問題。
有越來越多的研究在探討,如何利用市場導向的方法來滿足他們的需求,提高他們的生產力與所得,並將這些低收入群體納入正式經濟(formal economy)之中。主流的商業、金融與政治界的領導者,該如何掌握這個價值創造的趨勢?英國的社會部門已經計劃在本國吸引資金,並開始行動,以支持社會企業家,就像大約30年前的風險資本與私人股本為支持商業發展所做的一樣。
在慈善捐贈黃金時代,新一代慈善家視自己為社會投資家,視慈善捐贈為社會投資,以慈善投資實現改良社會的願望和行動,他們正在與社會企業家結成公益夥伴關係,建立新的製度性結構。
“社會企業”是19世紀慈善的生意人想出來的名詞,卻至今還沒有一個全球通用的定義來定位它。但社會企業家精神已經成為全球主流意識的一部分,非營利界和慈善界各方麵的領袖也將這個標簽帶入了各自的工作。他們在非營利事業上追求利潤,巧妙開辟各種資金來源;他們認為自己掌握了未來,他們極具“野心”。
這是一場新的慈善革命,在歐洲、美洲、亞洲幾乎同時發生,其基本口號是尋求高效使用慈善捐贈的“慈善資本主義”。
(二)“慈善資本主義”——高效使用慈善捐贈資本
社會企業已被見證有能力為社會問題提供大規模的解決方案,但幫助其改進金融體係止步不前的問題就是,必要的資金從何而來?
對於猶太人來說,生活在這個世界上賺錢是最重要的事。流著猶太人血液的羅納德·科恩自然不會跳脫出祖先的基因作用。
26歲,在科恩還是一個年輕人的時候,他將目光投向投資領域,經過32年的管理運營,他締造了歐洲最大的私募股權公司安佰深。但“歐洲私募股權之父”、“全球私募股權投資者的領袖之一”並不能滿足這個生意人。
2000年,科恩成為社會投資專責小組(Social Investment Task Force,簡稱SITF)的主席,SITF的職權就是——探求如何通過運用創業實踐來獲得較高的社會、財務回報以及社會投資;以新的思路尋找私人和機構投資來源。
“社會組織的蓬勃興起,預示著我們即將麵臨一場變革。社會部門如今正計劃在英國吸引資金,以支持社會企業家,就像大約30年前的風險資本與私人股本為支持商業發展所做的一樣。”商人的敏感嗅覺,使“社會投資領域先驅”的冠冕戴在了這位複活“死錢”風投大亨的頭上。
2012年4月4日,醞釀已久的世界上首家社會投資銀行“大社會資本”(Big Society Capital,BSC)在倫敦證交所正式啟動。英國首相卡梅倫在啟動儀式上表示,多年以來,這座城市為幫助企業發展提供了資本,今天,是時候讓這些資本幫助社會壯大。
這正是科恩奮鬥了7年之久的心願。
2005年,科恩主持無人認領資產委員會(Commission on Unclaimed Assets),試圖通過將銀行休眠賬戶中無人認領的資金用於英國城市內部的商業、資助社會事業和窮人。
據《觀察家》雜誌稱,在英國的銀行和儲蓄協會等金融機構裏共躺著24億英鎊無人認領的“死錢”,而英國銀行協會(BBA)估計的數字是18億英鎊。休眠資產委員會的秘書馬太·帕克說:“對休眠資金的真實水平到底是怎麼樣的,我們不比公開的信息知道得多,但有了它們,我們能夠實現我們作為一個社會投資銀行的目標。”
英國銀行界一直反對由業外機構來獲得這些“死錢”的控製權,但英國財政部還是被科恩說服,後者表示如果將這些“死錢”由他們來管理的話,將能夠促進英國經濟的增長。
身為BSC董事長的科恩認為,“大社會資本”的長期願景是催化培育起五六個2000萬英鎊左右的“社會風投基金”,用於支持具備社會擴大模式、有能力實現擴張但並不一定取得高回報率的企業家。“我們都已見證了社會企業有能力為社會問題提供大規模的解決方案。大社會資本正是要增強他們的融資能力。”
融資重圍
19世紀從事慈善的生意人想出來“社會企業”這個名詞,飛魚星組織執行主席約翰·艾爾金頓認為,社會企業要想改善世界上的諸多問題,就得預備點錢。
然而,社會企業的融資卻摻雜著無奈和悲情。社會企業不是純粹的企業,亦不是一般的社會服務組織,其雖有企業色彩卻難像一般私有企業一樣通過補貼融資、債務資本、股權資本的方式融資。
社會企業本身以解決社會問題為目標存在。現有的社會企業大多出現於非營利部門,初期階段主要依賴於公共資金,但這筆錢往往限於資助特殊項目上。銀行也不願意將錢貸給社會企業,社會企業的參與性、合作性必然導致決策的緩慢,這是讓銀行非常不爽的時間成本。社會企業的目標又明顯背離於典型股權投資者的追求,這也堵截了社會企業借助股權資本的願望。
雖然由多位百萬富翁甚至億萬富翁建立的資金雄厚的基金會提供了越來越多的資金讚助,但這樣慷慨的資助不足以解決世界各地的國家與社區所麵臨的社會與環境問題。
波士頓谘詢集團和英國楊氏基金會的一項聯合研究顯示,方興未艾的英國社會投資市場在2010到2011年度的資金流量僅有1.65億英鎊,其中大部分來自4家社會性銀行。而根據BSC的估測,英國社會企業所麵臨的資金缺口卻高達9億至17億英鎊。
卡梅倫指出,希望能減少慈善組織對納稅人捐助的依賴,轉而增加政府采購合同的資金。BSC的定位是為社會機構提供更大範圍金融服務的媒介,籌集更多資金來投資給社會部門,幫助社會企業更具備可持續性與彈性。同時它還將支持該社會部門中決策者、投資者、利益相關者以及廣大公眾進行社會投資。
該資本能夠多快地流通到社會變革的相應機構中?在管理與調節資金的過程中能否起到作用?BSC在匹配銀行提供的資金的同時能夠多快地從其他渠道融資?這個模式是否有足夠的吸引力在世界上其他地方得到複製?要回答上述問題仍需時日。
但科恩在《社會投資:過去十年在社會投資領域的評估》(Social Investment:Ten Years On which assess the changes that had happened over the last decade in the area of social investment)的報告中指出,有三個特別的方麵能夠幫助英國確定社會投資市場的未來走向:建立基礎性投資架構,從而創造一個充滿活力的社會投資市場;創造新的工具來進行社會變革;通過社區再投資法(Community Reinvestment Act)鼓勵投資部門向貧困地區投資。
38%的增長速度
社會投資不是新興的事物,它有著上百年的曆史,隻是近幾年公眾對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回報越發重視。英國社會投資回報網絡首席執行官Jeremy Nichols認為,第一個驅動因素就是社會需求而產生的市場規模在不斷擴大,與此相對應的社會組織的數量和規模也會擴大。一直以來,社會企業受製於資金不足,他們要做好自己的工作,也需要補充資金。因為這些資金需求在增加,所以他們也會嚐試不同的資金渠道,社會投資是其中之一,隨著總的盤子做大,社會投資需求也會相應增加。
受BSC委托,波士頓谘詢集團(BCG)撰寫並發布了《The First Billion:a forecast of social investment demand》(《首億元社會投資需求預測》)報告,預測到2016年社會投資市場需求將增長至10億英鎊,相當於目前的6倍。BCG認為,未來更多的政府合同、消費者花費和公司社會投資將轉向慈善組織和社會企業,使社會領域的資金需求量將以每年38%的速度增長。
位於倫敦的律師事務所BATES WELLS&BRAITHWAITE希望將倫敦推廣成為“全球慈善和社會投資中心”,彙聚更多人加入到社會投資的事業當中。
但社會投資者也在麵臨著挑戰,一方麵他們在尋找投資項目,需要從他們投資的企業當中實現社會的經濟效益。另一方麵,他們心裏也要想著整體市場,特別是風險投資這個市場,他們在做社會投資的時候也要考慮到對於整體市場的影響。因此,社會投資是否成功,一方麵要看他投的項目是否成功,另外一個評判的標準就是看他能否有效地影響主流投資界。
LINK鏈接:阻礙英國社會投資市場發展的四項政策因素
1 社會投資是新概念:它尚未被納入現有的政府部門工作框架中。比如,究竟是財務部長還是其他什麼官員負責社會投資,目前並不清晰。這意味著,社會投資可能受到忽視,政府可能會回避相應責任。
2 社會投資是不一樣的:現在監管者和政府方麵對於社會投資的知識與了解程度還比較低。由於社會投資同時涉及金融和社會行動等不同科目,因此官員們通常是一知半解。
3 社會投資受雙重監管:它關乎公民社會,也關乎金融市場。這意味著,社會投資需要遵守兩方麵的法律,比如慈善法和金融服務法。目前Charity Bank就麵臨著這方麵的困難,因為慈善法和國際資本監管要求在往不同的方向發展。
4 繁瑣的金融服務法:金融服務監管條例通常非常複雜和縝密,這意味著想要開展一些創新相當有難度,而要發展一個全新的市場就難上加難。操作過程必須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而後者是為金融市場的其他板塊設計的,並不會針對公民社會的緊縮預算和社會形式的投資有特殊考量。
(三)“社會影響債券”的慈善投資突圍
金融危機促使政府官員嚐試一些先前沒有興趣的新事物。
銀行家,在英美國家並不是個受歡迎的角色。他們很少會考慮更多的社會利益,因為在大蕭條中的不稱職角色讓他們飽受爭議。
2012年,美國紐約市政府宣布,允許有100多年曆史的投資銀行高盛集團(GS)向一個監獄項目投資近1000萬美元,為16歲至18歲的囚犯提供教育、培訓和輔導,並承諾,如果該項目能降低青少年犯罪累犯率,高盛即可從中獲得最高240萬美元的回報;如果項目效果不佳,高盛將承受最多為210萬美元的損失。
據《紐約時報》報道,此舉使紐約市成為全美首個試驗“社會影響債券”(social impact bonds,SIB)的城市。
第一隻社會影響債券
“社會影響債券”,最早由Arthur Wood在2007年提出,當時他在阿育王基金會工作——這是一家由全球優秀的社會企業家組成的國際性組織。此時在英國首相顧問組工作的David Robinson和Peter Wheeler在想,政府是否可以向那些通過預防性幹預來節省未來財政開支的項目進行投資?但如果政府參與過深,則可能遭人詬病;如果僅作一般性的招標采購公益組織的服務,遇到運營不力的公益組織,財政支出則有可能打了水漂。於是,看似複雜但內部邏輯環環相扣的金融產品“社會影響債券”應運而生。
2010年9月,英國司法部首次將“社會影響債券”用於應對彼得伯勒監獄的累犯問題。在彼得伯勒監獄試點,聖吉爾斯信托基金、奧米斯頓兒童和家庭信托等經驗豐富的社會機構,對3000名短期囚犯提供超過6年的有力資金支持(包括在獄中和釋放之後),來幫助他們重新融入社會。如果這一舉措能夠減少7.5%及以上的重新犯罪率的話,投資者將獲得政府的長期儲蓄份額。如果“社會影響債券”減少比這個閾值(7.5%)更高的重新犯罪率,投資者將成功獲得更多的社會成果,最高能夠達到13%。
美國哈佛大學公共政策學教授傑弗裏·B·利布曼就“社會影響債券”項目發表一份報告。他表示,私營機構投入是一條途徑,可以加速解決社會問題的進展,尤其注重改善社會服務項目的效果。
從理論上說,這種利潤是雙方麵的,如果實現目標,政府向投資者返還資金,同時獎勵一份利潤;如果沒有實現目標,政府不作任何返還。也就是說,隻有在項目發揮作用時,納稅人才需要付賬。
英國政府公民社會部長稱,“我們不能畏懼采用不同的方式做事,去終結犯罪和貧困永無休止的循環,它們既破壞社區,又耗費公共服務。‘社會影響債券’能夠開啟重要的資源來解決社會問題。”
解公共資金使用窘境
英國政府青睞“社會影響債券”的理由顯而易見。一方麵,郡和地方政府眾多社會項目的資金來源麵臨著很大的壓力。根據尼爾森·洛克菲勒政府研究所(Nelson A.Rockefeller Institute of Government)統計,2012年第一季度郡稅收總收入,扣除通貨膨脹因素後,與2008年同期相比還下降了1.6%。
對於那些複雜且根深蒂固的社會問題,如果不及時應對,將導致長期對政府的依賴。據估算,每年英國政府花費在46000個最貧困家庭上的公共服務費用超過40億英鎊,幾乎平均每個家庭10萬英鎊。通常這些家庭同時麵臨多種問題,而現有的服務往往隻關注解決一個人某一方麵的問題,其結果就是問題不斷循環往複。打破這種惡性循環,可以降低對社區的危害,使納稅人的錢花在刀刃上。
“政府在那些無業績證據的社會項目大把撒錢,卻對有實際業績的項目投資不足。”劍橋市金融谘詢公司第三行業資本合夥公司(Third Sector Capital Partners)首席執行官喬治·歐威豪瑟(George Overholser)指出,“這會促使政府對開支重新評估,將用於那些無用項目的錢轉投有實效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