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氣逼人的夜晚,黑暗幽森的山林裏遠遠的散發著一陣陣誘人的肉香味。
被火光映紅臉的凝香坐在火堆邊上,看著爬在一隻燒得焦黃的野豬腿上啃得不亦樂乎的粉嫩麒麟幼仔,有點欲哭無淚。
偶的天呐!這家夥也太能吃了吧。一隻野豬,烤熟後自己隻吃過一小腿的肉,餘下的全都讓那貪吃的麒麟仔給霸占了。如果照它這樣的吃法,自己很有可難會被它吃跨。
唯一讓凝香覺得欣慰的是,這家夥成長的速度卻令她很咋舌,也很滿意!才不到一個時辰的時間裏,原本還全身粉嫩無瑕,巴掌大小的麒麟幼仔,在大塊朵頤了一頓後,個頭居然長大了一倍。光溜溜的頭頂和粉嫩的皮膚外表也開始長出麒麟角和一片片的磷甲。乍一看去,也有幾分成年火麒麟的威武樣子了。
回想起從它破蛋而出第一眼看到自己後便跳到自己懷裏開始“咿咿呀呀”的撒嬌,凝香便知道它怕是把自己當成親人來看待了。望著全身粉嫩還未長磷角的小小麒麟幼仔滿臉依賴的攀著自己的胳膊時,母愛泛濫的凝香當時並沒有想要把它收為寵物的想法,隻是小心翼翼的抱著它喂了些水和糧食。
畢竟,這麒麟幼仔可是神獸,哪是常人想收便收的。當初它母親梵麗把它托付給自己,也並沒有讓自己把它收為寵物的意思,畢竟沒有哪個神獸會願意把自己的後代交給一個人類做寵物,那會讓它們覺得是種屈辱。
可是自己如果不收它為寵物,等它長大一些,玩家們明顯的能看出它是麒麟了,自己帶著它也會有諸多不便。《傳說》裏的寵物隻有滴血認主才不會再被其他人搶走,和用捕靈術捕捉來的是不一樣的。所以,凝香可不想讓她一手養大的火麒麟便宜給了別人。再說了,誰看到神獸就在眼前不想收為已用的,那也是純屬扯淡。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於是凝香思來想去,最後還是下定決心和全身粉嫩嫩的麒麟幼仔來了個滴血認主。
誰曾想滴血認主後,凝香就能聽懂麒麟仔的心聲了。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心靈感應?
這小家夥就沒有安靜的時候,一會兒要下地自己玩耍,一會兒要爬樹,一會兒又跳到凝香身上嬉鬧,一會兒又要凝香抱著她睡覺。最後大概是玩累了,它終於安靜下來開始要吃的時候,被折磨得快要崩潰的凝香終於長籲了一口氣,立刻把那小祖宗丟進了寵物空間。便看準了一隻野豬狠下殺手,輕輕鬆鬆的兩招就把那隻看似凶猛的大野豬給撂倒了。之後便是扒皮剖腹洗涮幹淨,又用幹淨的木枝穿好備用,尋好一處空地支好了燒烤架子,便開始了《傳說》中的第一次野外燒烤食物。
等到整隻野豬都被烘烤得焦黃油亮,肉香四溢時,那聞到香味的麒麟仔便從寵物空間裏竄了出來,一把撲到一隻野豬大腿上開始大嚼特嚼,於是便出現了開始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