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公眾知情權遇到香港法官
香港特區政府一位沒名沒姓的高官遭到歡場女子勒索——為什麼說他沒名沒姓呢?因為,從這位高官報案的那天開始,司法方麵就為他保密身份。2007年7月31日,律政司署理高級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23條提出申請,要求法庭正式下達不披露證人身份的命令。按這個命令,就算手眼通天的香港傳媒能夠查獲高官的身份,也不能披露。
案件2007年11月初開審,這位證人被法庭以X先生相稱,X家人的身份也統統保密。X先生上庭,可以戴上口罩和墨鏡,並且貓在屏風後麵作證。直到今天,除了司法機關以及被告,沒人知道這哥們的廬山真麵目。公眾隻知道,他是一位首長級官員。
被告律師質疑,這麼做,損害了公眾的知情權。但審案法官源麗華指出,法庭既要保護公眾利益,也要保護遭到勒索的受害人,以此鼓勵他們敢於報案挺身作證。
X到底是哪一位高官?據稱他50多歲,月薪12萬,屬公務員D3級。D就是Director,長官。D1級最低,D10級最高。我在網上看到香港立法會2001年的一份文件(CB(2)1079/00-01(04)),在實行問責製之前,政務司長是D10,財政司長為D9,局長或常任秘書長為D8,以此類推,D3或相當於副署長。
其實,香港媒體早已獲悉X的真實身份,但由於法官下達了保密令,任何媒體都不敢披露X的真麵目,連暗示性的字眼都沒有。因為如果披露就幹犯了“藐視法庭罪”。
並不是因為這位X先生是高級官員所以獲得法庭保密身份。保密身份和官職級別沒有關係。隻要你覺得有必要,都可以向法庭申請保密令,法庭可依法決定給不給保密。
X案審理的同時,香港還有另一個案件,一位主婦在家偷情被外傭錄像勒索。那個案件中,被勒索的家庭主婦也得到了保密令,保密到她的丈夫都不知情。
約20年前,香港發生轟動一時字母小姐案件,六名年輕漂亮的女藝人被一個名叫錢誌明的男人誘騙並勒索。案件在1991年開審,法庭為保護受害人身份,頒令各傳媒不得披露受害人資料,傳媒於是以A、B、C、D、E、X小姐稱呼六名女證人,故名“字母小姐”。至今,媒體還是不能披露這六位女子姓甚名誰。
關於香港“非遺”之“非議”
“非遺”是個很古怪的簡稱,它的全名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簡稱之後卻否定了自己,變成“不是遺產”。考之英文,則“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意譯作“流變的文化傳承”似乎更合乎原意,簡稱作“流傳”也不算太離譜。(“Intangible”有“無形的”、“難以捉摸”、“難以確定”等義。)
問題可能出在“Cultural Heritage”之上,在它們前麵加上個“World”,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早先設立的“世界文化遺產”(中國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有長城、泰山、莫高窟之類,非常“物質”的一種存在)。中文翻譯家顯然先是想當然地把“Cultural Heritage”直接套用“文化遺產”四個字翻譯了事,然後對著“Intangible”皺眉頭。我猜他一手拿著“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這個英文生詞卡片,一手拿著“很物質”的長城照片,觸景生情,突然就來了靈感,“非物質文化遺產”便呱呱墜地。
這就給人們的認知造成很大的困擾。比如,福建省“非遺”項目“壽山石雕”,如此實在的“物質”,如何竟成了“非物質”呢?香港“非遺”項目“涼茶”就比較狡猾些,本來是“物質”,後頭加了“配製”兩個字,就讓兄弟我啞口無言了。——哇噻,繞了這麼半天,總算繞到香港了,累得夠嗆。
到2008年,中國國家的“非遺”名錄上,香港僅有兩個跟澳門一模一樣的項目:粵劇、涼茶配製。這兩個項目還是當年廣東省帶著港澳兩個特區一塊兒玩才有的,若非如此,港澳在“非遺”項目上恐怕至今都是空白。
對此,香港《文彙報》於2007年5月25日發表社評提出過嚴厲批評,指香港明顯落後於世界潮流。該報認為,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非常豐富,長洲太平清醮、新界圍村民俗、……以及盆菜、蛋撻等等。
但程老漢對此不敢完全讚同。我認為,香港之所以表麵看上去不太積極,至少有這樣三個原因:一、《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公約》是2003年10月才剛剛通過的,時間並不悠久,香港雖然沒有“緊跟”,但也不算非常消極;二、內地省市申報的項目一旦獲得國家認可,就可以獲得中央政府的資助,香港則完全靠特區政府自己弄錢資助,多一個項目就多花一份錢,需要審慎處理;三、到底什麼是“非遺”,且還得商榷。
以上三點,第三點最叫人頭痛。
比如,《文彙報》認為盆菜是寶貴的“非遺”,程老漢就不以為然。盆菜是香港新界農民的創造,弄一口臉盆(應該會洗一洗),把蘿卜白菜雞鴨鵝蝦豬肉腐竹等分別煮熟,一層層地擱臉盆裏,就成了。“分別煮熟”是盆菜區別於大雜燴的關鍵。據說當年碗盤不夠,把各種菜肴擱一個盆裏純屬迫不得已。現如今不缺碗盤,吃盆菜的必要性就大打折扣,因此盆菜“瀕危”。但“瀕危的就該保護”,這個邏輯大有問題。——麻風病也瀕危了,該保護嗎?
再說蛋撻,這種以蛋漿為餡料的“Tart(餡料外露的餡餅)”要變成“香港非遺”也很奇怪,因為據香港曆史愛好者吳昊考證,這東西的始創權不在香港,而在廣州:1920年代廣州的廚師發明蛋撻,20年之後才傳到香港。如果香港膽敢自己單獨拿蛋撻去申報“非遺”,您覺得廣州能答應嗎?
香港跟內地有一個重大的區別:香港並不習慣於跟風,不會搞形式主義花架子。
比如,太平清醮,香港長洲獨有的祭祀節慶,經過政府悉心保護培育,已經發展成為一年一度的旅遊盛事,雖暫未申報“非遺”,但特區政府之所作所為,恰恰完美體現了“非遺”計劃的精髓:保護多元文化。
反觀內地某些地方,為申報而申報,為弄錢而申報,已經導致“非遺”走樣變形,失去其原始性和多元性,可能使本來很有價值的文化傳承變得一錢不值。比如,某地為了申報花鼓燈,集中了大批老藝人進行培訓,請了許多舞蹈家來指導,令祭祀祈禱的花鼓燈變成時尚舞蹈;又如,某地申報儺戲,將儺戲搬上戲台,聘請播音員報幕;再如,某地將業餘道情皮影班組升格為劇團,計劃修建劇場,並以此向文化部門要求撥款。凡此種種,已經說不清是保護還是摧殘。
香港城市大學教授鄭培凱講過一個故事:中國政府為了支持昆曲,撥款1000萬搶救,可惜當花了800萬時,發現各昆劇團用這些錢來表演、揚名、拉攏關係,實際用以傳承昆曲資源的少得可憐。
香港也一樣。自打粵劇成為國家“非遺”之後,香港就有人吃起了粵劇“非遺飯”。據香港《明報》披露,有些人拿了政府資助胡亂排練幾次甚至打幾個電話“溝通溝通”就敢上台“亂爆肚(胡說八道)”,英文粗口都用上了。
突然想起來,香港人喜歡養狗,程老漢在屋苑外散步時,曾見到同樣在散步的一條狗,屙屎之後,前爪在路麵上往後抓撓,做出刨土蓋糞的動作。不過,那是水泥路,它的動作根本無濟於事,地麵上的屎坨坨,得靠飼主拿廢報紙包了扔到垃圾箱。我猜,這狗隻是出於遺傳的本能做這麼一個動作,至於這動作的目的是什麼,它已經不大清楚了。
狗不知道遺與非遺,要是知道,它也許會在徹底忘掉拉屎之後前爪往後抓撓這個動作的真正意義之前,將這個動作申報為狗類世界非遺以便傳承。隻是,狗更加不知道的是,這個動作,其實它的鄉下親戚天天都在做,申報不申報它們都不會忘記。
豔照門事件的意外效果
(香港影星陳冠希送修電腦,電腦內儲存的大量陳與幾個女明星的床照被叵測之徒複製並上載到互聯網,引發轟動一時的“豔照門”事件。)
兄弟我以為,對中國人來說,對中國的文化來說,尤其是對中國的性文化來說,這豔照門或許具有裏程碑式的進步意義;事件證明,中國人推翻了壓在我們頭上的三座大山:性神秘之山、性醜惡之山、成年人之山,從此站起來了!
我們推翻的第一座大山是:性神秘之山。
幾百張有名有姓的娛樂圈明星的所謂“豔照”,鋪天蓋地而來,一下子就撕破了性的神秘麵紗,其功效之大,遠遠超過開明的醫生們、學者們寫上八百本書,講上一千次課,發布一萬篇博客。
這幾百張豔照,全是真實的“青春偶像”“青春玉女”的真實記錄,沒有任何藝術加工,屬於“原生態記錄”,衝擊力巨大。兄弟我已經年過半百,看了之後就兩個字:刺激。
兄弟我說過,無論多麼“淫穢”(用這個詞是為了方便讀者理解,並不表示我對豔照的定性是“淫穢”)的東西,我都看過。但過去所觀所看,全是不知名男女,他(她)們隻是一個符號,分別代表男人女人而已。也看過璩美鳳的演出,太過平淡。最近看了湯唯的《色戒》,充滿激情,但她是在演出一個虛構的人物而不是在做她自己。——看了這麼多年的電影,這點判斷力兄弟我還是有的;正如我不會衝著唐國強喊毛主席萬歲一樣,我不會以為湯唯就是電影裏那位冒著生命危險去跟漢奸性交的抗日誌士。湯唯的演出,比起世界上許多電影明星所演出的花樣百出床上戲來,未必有多大突破。所以湯唯可以在台灣得到金馬獎,到了外國就铩羽而歸。
豔照給兄弟我帶來的刺激,主要不是性刺激,而是文化的刺激。——這樣年輕美麗的真實存在的姑娘們,無遮無攔地向全世界暴露了一切,而她們中沒有一個人為此事尋死覓活,她們頂多有點兒尷尬。這表示什麼?這表示中國人的性觀念從她們這裏開始有了質的飛躍。
我們推翻的第二座大山是:性醜惡之山。
為照片上女主角辯護的人們說,她們受到了傷害,是受害者。子非魚,焉知魚之樂?從阿嬌所背誦的顯然是她的公司公關部、法律部的專家們字斟句酌寫出來的大約50秒的聲明來看,阿嬌沒受什麼傷害;從阿嬌無淚這個事實來看,阿嬌沒受什麼傷害。想想頭兩年“阿嬌更衣照”事件吧,那時她哭到昏倒,那是真的受傷害。兩件事重要的區別是,此次豔照,是阿嬌的自主行為;上次更衣照是他人的侵害。性問題的特質就是這樣,你情我願是享受,反之就很受傷。
有些少年粉絲的家長火很大,怒斥豔照的女主角欺騙了他們的孩子:我們家孩子以你為偶像,你就給他做這樣的示範嗎?豔照的進步意義之一正在這裏。——幾百張不會說話的照片說話了:偶像也是人。中國人總是一廂情願地把偶像當成神來看,就像那個山呼萬歲的時代,人們一廂情願地以為那個被我們喊萬歲的人不僅是我們的大救星而且還是個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
導致家長們火大的心理因素在於,他們認為性是醜惡的。我不知道為什麼中國人會如此人格分裂:一方麵你跟你的配偶都搞出人命來了,而且你們夫妻至今還有空就搞搞,搞得還美滋滋的;一方麵你又打心底鄙視性行為。
還有人認為,把這些“醜事”拍照留念,證明豔照的男女主角有變態性心理。此言差矣。性學專家反複告訴人類,性行為需要不斷創新,才可能常做常美。您去翻翻性學專家的書籍,關於廚房裏做愛,桌子上做愛,地板上做愛,野外做愛,對著鏡子做愛,各種體姿做愛的建議那真是苦口婆心呐。
我們推翻的第三座大山是:成年人之山。
許多論者認為,豔照對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響。兄弟我認為,這是成年人自以為是的想法。
醫學證明,人類的性成熟越來越早了。無數的事實證明,性行為其實是人類無師自通的一個本能,隻要男孩子能夠勃起,性行為就能完成;需要醫生輔導才會做的,隻是少數,而這個少數的存在又從反麵告訴我們,應該早點兒讓孩子們接觸性生理知識,尤其重要的是教會他們學習安全的性行為,不要染病,不要懷孕。無數的事實證明,所謂的未成年人,他們的性能力之強,比起許多成年人來真是不遑多讓。
兄弟我在一篇博客裏說過:按照當代人的看法,中國人一直以來其實都是早婚的,據可查證的史料,至少從宋朝開始,法律就規定男子16歲,女子14歲,想要結婚“自便”,意思是愛結結唄。清朝順治皇帝14歲大婚,康熙皇帝12歲完婚,雍正皇帝的孝聖皇後結婚時才13歲。
當代散文大家董橋在《真難得》一文中說:“我兒子六七歲就跟我一起看《花花公子》和《閣樓》,成長得很健康,當了律師。”董橋認為,看所謂的“淫書淫畫”沒有什麼不好,用不著談虎色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