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臨時電燈,應裝設在一定的高度上,牢固可靠,正對燈泡下方的地方不要堆存柴草和其他可燃、易燃雜物。
在雷雨和夜間不用電時,應切斷臨時線的電漉,以防止雷電波衝入室內造成危害。風雨過後或白天恢複送電之前,應將臨時線路檢查一遍,沒有問題,才可通電。
臨時線路用完後應盡快拆除。不用的接線頭,那怕是極短時間不用,也要用絕緣膠布包好,以防發生差錯,引起亊故。隨著家庭用電負荷的增加,應及時換裝成容量與負荷和適應的導線及電氣部件。
3.導線與導線,導線與電器設備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一旦發現接頭鬆動或發熱,應及時處理。
4.盡量避免銅鋁導線之間的接頭,當不可避免時,應將接頭處理好。
5.為了防止產生電火花,應使裸導線之間,接線端子之間,高電位導體與接地體之間,保持足夠的距離。盡可能避免帶電操作,杏則應采取安全措施。
6.熔斷器或開關宜安裝在非燃燒材料的基座上,並最好用非燃燒材料的箱盒保護。
7.在電源進線及大負荷家用電器上應安裝熔斷器。熔斷器保險絲的選擇參照第二章第四節。嚴禁用鐵絲和不按規定的銅絲代替保險絲。
8.為了避免保險絲爆斷時引起周圍易燃物著火,熔斷器不能裝在具有火災危險的房間,否則必須加裝密封外殼,並離開可燃建築構件。
9.經常除塵,保持熔斷器的清潔。
10.白熾燈泡、高壓水銀螢光燈與可燃物之間要保持適當的距離。燈準上不要用布或紙包裹。鹵鎢燈與可燃物之間應保持更大的距離。存放可燃易燃物品的庫房,不宜使用鹵鎢燈。
11.正對燈泡的下麵,不宜存放可燃物品,以防止燈泡破碎時掉落火花引起火災。
12.日燈、高壓水銀螢光燈的鎮流器不要安裝在可燃建築物件上。有人為了減輕日光燈具的重量,將鎮流器直接安裝在木質床頂或木質牆板上,這是很危險的。
13.在可燃材料上安裝容量較大的白熾燈、鹵鎢燈和鎮法器時,應考慮通風、散熱及隔熱防火措施。
14.對於36伏及以下的照明用電,應選擇足夠大的導線截麵。因為用同樣功率的燈泡,與220伏電源的相比,線路中瀧過的電流較大,發熱量高,容易引起線路過負荷。導線外麵應有鋼管、硬塑管或橡皮軟管保護,並且要與其他線路有明顯的區別。
15.潮濕房間應該選用拉線開關。對於具有化學腐蝕、火災危險和爆炸危險的房間,不允許安裝一般的插頭,插座,應該把開關安裝在室外或其他合適的地方,否則應采用諸如隔爆型的防爆開關。
16.嚴禁將燈泡放進被窩取曖,因為這不但會引起火災,還可能發生觸電事故。
17.插頭、插座,開關、閘刀等膠木電器件損壞後,要及時修理更換。
18.在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汽和可燃粉塵的房間,以及存放各種物資的庫房內,不應裝設電熱器。
19.為了防止電熱器長時間工作而烤燃可燃物質,電熱器應與可燃物質之間保持較遠的距離。不能把電熱器具直接放在桌子、台板及棉被等可燃物上,而應放在用泥磚、石棉板等非燃燒材料製成的墊座上。
20.電熱器具要特別注意絕緣導線的線芯不得裸露,插頭、插座保持完整,並經常檢查。
21.電熱器具接通電源後,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電熨鬥、電爐和電烙鐵時,因忙亂而忘記拔掉電源插頭,或在停電時沒有把電源插頭拔掉而引起的火災事故比較多。因此,停止使用電熱器具時,必須檢查一遍,看是否已切斷電源。
22.在火災危險的房間,電壓500伏以下的線路,可以采用不延燃性護套的絕緣導線(如聚氯乙烯護鑾)或采用硬塑管配線明敷;在遠離可燃物質的場合,可以采用絕緣導線在鼓形絕緣子上明敷,但不能沿抹灰的木質吊:頂、木質牆壁和可燃液體管道的棧橋,以及木質悶頂內敷設。
23.在有火災危險的場所,可以采用鋁芯絕緣導線和電纜,但要有可靠的連接和封端。
24.在使用絕熱、消音材料的現代住宅中,安裝燈具必須考慮以下防火措施:
(1)險去燈具周圍的絕熱、消音材料,不要將燈具的散熱孔堵塞,燈具與這些材料的距離應大於10厘米;電氣布線若要敷設在絕熱、消音材料的上方,絕熱、消音材料的上膝至少要留出20厘米的空間。
(2)必須使用燈具所規定的瓦數的燈泡,不可更換大瓦數的燈泡。
(3)絕熱、消音材料複蓋層使用難燃材料;除去與燈具接觸的那部分複蓋層。
(4)燈具的支持框架使用不可燃材料。
(5)上述做法在安裝上有困難時,建議采用外露式燈具。
25.自己裝配或檢修的電器具,要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器具的引出線應根據額定電流的大小。
(2)賽璐珞之類的易燃材料不能在器具結構中作絕緣使用。
(3)易燃性材料不能與裸露的帶電部件直接接觸。
26.家用電器的極限溫升不能超過允許值。所謂極限溫升是指器具經過一定時間工作後的穩定溫升。要注意,溫升是器具本身的溫度與環境溫度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