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作為一個自然學者參加“貝格爾號”皇家軍艦的環球遠征時,在南美洲看到某些事實,有關於生物的地理分布和古代與現存生物的地質關係,我深深地被這些所打動。這些事實,即以下各章所將述及的,對於物種起源的問題似乎投射了若幹光明——這個問題,一位大哲學家曾經認為是神秘中之神秘。回國以後,在1837年,我便想到,如果耐心搜集和思索一切與這問題可能有關的種種事實,也許可以得到一些結果。經過了五年的工作,專心思考這個問題,作出了一些簡短的劄記。到1844年,更將此項劄記,加以充實,而就當時認為可能的結論,作一綱要。從那時起直到現在,對於這問題的探討,始終沒有間斷。我希望讀者能原諒我做這個瑣屑的陳述,因為這些可以表示我能做出今日的結論,並不是輕率而速成的。

我的工作,現在(1859年)將近結束,但是全部完成,尚需更多年月。可是我的體力漸感不支,所以不得不先將這摘要付印。現在正在研究馬來半島自然史的華萊斯先生,對於物種起源問題所得到的一般結論,幾乎和我的完全吻合,這尤其是促使我早些發表的一個原因。華萊斯於1858年,曾寄給我關於本題的一篇論文,囑我轉交萊伊爾爵士。後來就由萊伊爾送給林奈學會,在該會雜誌的第3卷上發表。但萊伊爾爵士和霍克博士都知道我的工作,霍克博士並且曾讀過我1844年草就的綱要。由於他倆的盛意,認為我應該就原稿提出若幹摘要,和華萊斯的優秀論文同時發表。

我現在刊印的這個摘要,畢竟是不完備的。我不能在這裏對我的許多論述指明其出處和參考資料,這不得不期望讀者們信任我的正確。同時我雖然力求審慎,隻是信賴可靠的根據,但是錯誤的竄入,還是不可避免。我所得到的一般結論,用少數事實作為說明,我想在一般情況下,這已經足夠了。沒有人會比我更感覺到有這需要,把我的結論所根據的一切事實和參考文獻,詳盡地刊布出來,我希望在將來的著作中能做到這點。我很清楚,本書所討論的,幾乎沒有一點不能援引事證,而又顯然常會引到與我直接相反的結論上去。隻有把每一問題雙方麵的事實和論據,充分地敘述明白,相互權衡,才能得出公平良好的結果,但這裏不可能這樣做。

本書因限於篇幅,不能向曾經協助過我的許多自然學者——其中亦有未曾晤麵的——一一道謝,深深地覺得這是一件憾事。但是我不能失此機會,向霍克博士表示深切的感謝。最近十五年來,他以他的豐富學識和精湛的論斷,盡一切可能給我以幫助。

關於物種起源的問題,如果一位自然學者,對於生物的相互親緣關係、胚胎關係、地理分布、地質演替,以及其他此類事實加以思考;那麼,我們很可以推想得到,物種和變種一樣,是從其他物種所傳下來的,而不是分別地創造出來的。這樣的結論,即使很有根據,但如不能說明地球上的無數生物,怎樣經曆變異而獲得了這樣完善的、讓人讚賞的構造和相互適應,仍是難能令人滿意。自然學者們常以外部環境,如氣候及食物等等,為唯一可能引起變異的原因。就某一狹義來說,這是正確的,這點以後當再討論到。然而若以外部環境解釋一切,則仍然是不合理的,例如啄木鳥的構造,它的足、尾、嘴和舌這樣巧妙地適應於取食樹皮內的昆蟲。又如槲寄生,它從某些樹木吸取養料,它需要鳥類傳布它的種子,更因它是雌雄異花,又必須依賴昆蟲才能完成傳粉作用。我們假使僅取外部環境,或習性的影響,或植物本身的傾向,來解釋這種寄生植物的構造以及它和好幾種其他生物的關係,必定是同樣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