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讓你拿來的?”沈時清冰冷地問道,她的全身已經冰寒徹骨,幾乎要昏厥過去。
“那是當然,還能有假?”方恬白了沈時清一眼。
沈時清拿起一支筆,顫抖著手指停在簽字那一欄,遲遲無法落筆。
連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猶豫什麼。
她還有什麼好懷念的呢?
那些曾經屬於她的、不屬於她的通通化為烏有,而她想當然的愛情在現實麵前更是不堪一擊,她已經被自己的一廂情願害慘了,她還在糾結什麼呢?
可是在這種時候收到離婚協議書,她就更像是被人隨意丟棄的一隻玩偶或者是不值一提的小寵物一般,不被任何人憐惜。
不過幸好這些天來她體會的人間疾苦夠多了,這件事夾在其中不過是個調味劑罷了。
粗略地掃了一眼內容,協議裏寫的滿是讓沈時清淨身出戶,而且想必在這之前鍾灝就已經把財產轉移了吧,就為了不讓她占到一絲便宜。
可是在這場婚姻裏,她跌了個大跟頭,吃了虧,掉了眼淚,獨獨沒有占到便宜。
不過她現在也不在乎這些了,索性一幹二淨,身無外物。
可是為什麼她還是落不下筆?
她不口口聲聲說要離婚嗎,那個男人的身邊早已沒有什麼可以值得留戀的了。
“快點兒!時間馬上就到了!”旁邊的警察催促道。
沈時清苦笑一聲,倔強地揚起手腕,瀟灑地寫下自己的名字,沒有眨眼睛。
方恬似乎對這個結果很滿意,但走之前還是不放心地叮囑道:“沈時清,既然現在離婚協議都簽了,以後就別再和穆徹有牽扯了,管好你自己!”
“嗬,多行不義必自斃!”說完沈時清便起身離開了,留給了方恬一個背影。
但方恬始終是成功者。
無論是金錢還是愛情,她都得到了。
法院審判的日子是這之後的第二十天。
沈時清以為方恬拿不出證據,因為她本就什麼都沒做的事情是不可能憑空捏造的,可是她還是低估了方恬。
當大屏幕上的監控視頻一幀一幀播出的時候,沈時清的全身已經開始微微發抖,她不敢相信,畫麵裏往咖啡杯裏動手腳的女人的確是自己的身影,雖然模糊但還是依稀可辨。
而且竟然還有人證來指認她!
不過她的確在咖啡廳裏見過那個人,這也不足為怪了,方恬既然能夠捏造出這樣的視頻,那買通人證也是不在話下的。
如果不是她母親辛辛苦苦求沈中生前的律師朋友來幫忙,或許她連一個能為她辯護的人都沒有。
可是再完美的辯護在這“證據”麵前都變得蒼白無力。
沈時清突然有那麼一瞬間想重新回到十六歲,她還沒有認識穆徹,也沒有認識方恬。
所有的一切都是最純真而美好的模樣。
這麼想著,她竟然忘記了自己身在法庭上,旁聽席還有她那不知蒼老了多少歲的母親,一時間,周遭的嘈雜全都消失不見,她還是那個小姑娘。
“嘭!”地一聲,當最後定論的那一刻,沈時清才突然緩過神來,原來,她依舊是她,人人眼裏憤恨的罪人。
“本庭當庭宣布被告沈時清因犯故意傷害罪,證據確鑿,且無悔意,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兩個月!”
這句話幽幽地傳到了她的耳邊,她似乎早就預料到了似的,竟蒼白地笑了笑,她沒有能力再去上訴,她承擔不起,她母親也承擔不起。
而一瞬間,她看到了聽審席上一個熟悉的身影,但是等她再仔細找尋時卻又消失不見,她知道,他來過,許是為了看她笑話,又或是為了一解心頭之恨。
不過現在什麼都不重要了,她變成了一個帶罪之人,要在暗無天日的監獄裏度過一年零兩個月,人生中有幾十個一年,而寫一年足夠改變她的人生。
她看著手上那沉甸甸的手銬,又轉眼見到方恬那肆無忌憚地嘲笑,隻覺得此刻對不起的人是她的母親。
她顧不得周遭警察的阻攔,旁若無人地奔向她的母親,用身體去感受她的溫暖,像個孩子一樣大哭一場。
而陳念則早已淚流滿麵,一夜間,鬢角也衍生出斑斑白發,沈時清心疼地哭了許久,最後才被警察拉開。
“媽,對不起!!”離開之前,沈時清撕心裂肺地喊了這一句。
對不起您二十多年來的養育之恩,我不配做您的女兒!
沈時清在心裏不知罵了自己多少遍,她多希望這一切是場夢,醒來她還是睡在沈家柔軟的大床上,可是這一切又那麼真實,真實而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