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1 / 2)

七年前,也就是光正七年。京城城南西尾灣發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是一個姓李的姑娘。這個姑娘的父親是一個開酒樓的老板,他發現他女兒死在房中後就來刑部報案。刑部當即出動數名主事與一名法醫前往現場。法醫回刑部後,直言此案蹊蹺,因為法醫驗屍竟查不出李姓女子死因。李姓女子渾身上下找不到任何傷口,也沒有半點中毒跡象,詭異的是該女子臉上沒有一絲痛苦,嘴角上揚竟似在微笑。我先大致了解了一下李家的情況。李家在京城開的酒樓中等規模,頗有些家產,李家姑娘是商家之女,常來酒樓幫父親經營。李家姑娘有些姿色,秉性又溫柔,上李府提親的人絡繹不絕。李老板十分珍愛女兒,怎肯輕易將女兒嫁人。李家姑娘在酒樓時,往往酒樓生意就會火爆,來的客人有的是為一睹芳容,有的則是孟浪之徒,大部分是來看熱鬧的——看愛慕者被拒絕,看登徒子被教訓。

在了解李家的情況後,我審訊了李家姑娘的侍女。據侍女講,她就住在她家小姐的隔壁,是她在清晨第一個發現小姐去世的。她輕聲敲小姐的門,喚小姐起床洗漱。喚了幾次,小姐沒有回答,她覺得奇怪推開門,聞到一股燈油味。她看向桌子,發現桌子上的油燈燃盡了,想是燃了一夜未熄。她走至床前,驚覺小姐去世了,忙跑出門叫人通知李老板。她回想了一下,在發現小姐去世的前一夜,跟往常沒什麼兩樣,沒聽見有異常響動。

我又接著審訊了李府的其他家丁與下人,他們的口供都能與那個侍女的口供合得上。我又審訊了酒樓中曾為李家小姐爭吵過的愛慕者與登徒子們,都說與李家小姐的死沒有幹係。我將這些人關押起來,慢慢嚴刑拷打審問,幾個月後終於有人熬不住招了,說是因為愛慕李小姐被拒絕而懷恨在心所以殺了李小姐。拷打犯人不但對犯人是種折磨,對我們其實也是一種折磨,有人招了,我能從折磨中解脫出來,真是喜從天降,於是我沒有細想,立刻結案。我根據大周律法判招供的那人翌年秋後處斬,案子經大理寺審定,成了鐵案。

誰知尷尬的情況出現了。光正八年春天,與李家姑娘一模一樣的案件在京城發生了。這就說明被關在死牢的囚犯是被冤枉的,京城乃是天子腳下,平日裏發生一件命案就已經是不得了的事了,何況竟還出了冤假錯案,於是聖上震怒,要將我問罪,好在季丞相為我求情,聖上才網開一麵。

光正八年春天的案子毫無頭緒,夏天又發生一模一樣的案件。這起案子的遇害者是個隻有七歲的小女孩,遇害那天她的母親去離家二裏有餘的河邊洗衣服,小女孩本由她父親照看。偏偏那廝雖不好賭卻喜歡湊熱鬧,竟去看村中設的賭局,留小女孩一人在家。等她母親洗完衣服回來,看見端坐在凳子上的小女孩的屍體後,登時昏了過去。這起案子我在審問中得到一個線索:小女孩的母親回到家中後,先看到了桌子上的一杯熱水。這杯熱水應是小女孩倒給來房子中的人的,這就說明凶手是小女孩認識的人。這條線索是我在第一次詢問小女孩父母之後,整理詢問筆錄時發現的。我忙招小女孩父母來進行第二次詢問,誰知道小女孩父母回到家後因無法接受女兒被殺的事實雙雙投繯了。這條線索就這樣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