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0章 中二青年與黑暗邏輯(2 / 2)

這個名人出獄後寫了本書,講監獄中毫無底線的黑暗。即牢頭們為了掙錢,就給犯人們差別待遇。上貢了巨額金錢的,那自然享受雅間、上好酒食乃至妓女供應的待遇。

次一等的,至少不受虐待,夥食尚可。

那些明明兜裏有錢卻不肯上貢的,當然要使勁虐待。比方說撿在馬桶旁,不給吃飯,乃至放縱同室犯人淩虐,爆他菊花什麼的。直到對方受不了苦掏錢出來為止。

但這裏就存在一個問題。也就是說,某些犯人那是真窮,你打死他都拿不出錢來。那麼對這些人該怎麼辦?你使盡虐待也完全是白費勁啊。是否可以高抬貴手放他們一馬?

答案是:絕對不行!

要是開了這種先例,一來某些守財奴會心存僥幸,想裝窮蒙混過去。二來人的心理,最喜歡攀扯。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均。

要是牢頭們不能一視同仁的整治那些真窮的,就會讓那些有錢而不肯輕易交出的人心理不平衡,從而導致牢頭們榨錢的難度大增。

因此牢頭們麵對那些死都榨不出錢的,不但不會高抬貴手放一馬,反而會加倍的下死手來整,起個殺雞駭猴的作用!

這種邏輯十分殘酷,但卻應用廣泛。

即使在現代社會許多不起眼的地方,其實也能看到相似的規則。

比方說,某些著名快餐連鎖店,規定出爐的食物必須在多少分鍾內賣掉,賣不掉就必須處理。

按理說,分給員工們當福利也是可以的吧?這樣可以不浪費,還可以通過額外福利提升士氣。

但現實卻是,隻準倒掉,不準私分!

原因是管理者從實踐中發現,一旦可以分,需要處理的這類“不新鮮”食物就會大增,從而增加了企業的運營成本。

反之,規定隻準倒掉不許分之後,這塊的成本一下子就降低了。

人性如此。因此社會上各種行之有效的規則,往往看上去都十分惡劣。

李載成眼前之事也是如此。在史香玉這樣的善良青年看來,眼前的衝突隻是一件小事,對方甚至都不占理。

但要是張大寶惹出這樣的事,都可以輕輕鬆鬆的走掉,這家店的後台老板以後說話,還會有人理嗎?他定的規則,還有人肯遵守嗎?

道上還會有人尊重他的權威,選擇他的場子來喝和頭酒嗎?

答案絕對是否定的。

而這種情況幾乎就等於判了這家店死刑。這背後牽掛到多少利益?更不必說名聲、威望這方麵的損失有多大了。

因此張大寶此事一做,等於已經逼對方不得不下死手!

李載成是知道內幕的。他李家不過是有錢,有一點社會名望。但這家店的老板卻是手握大權的神秘人物。不論是黑道白道,完全都能隨意呼喝。

要是來黑的,可以直接將李載成這種人物封水泥柱裏沉江。要是來白的,可以輕鬆搞得李載成的公司破產關門。

當然這樣做,對方也絕對不會毫無代價。可現在張大寶等於明著要砸他的場子,逼急之下對方什麼事做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