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部包含通信和輜重部隊及警衛營,下轄3個步兵連,配置步槍、輕機槍、便攜式馬克沁機槍、50毫米迫擊炮、82毫米迫擊炮和反坦克炮。
步兵師增加第二個炮兵團,下轄2個營,一個營裝備的是36型122毫米野戰榴炮,另一個營裝備1909/30型152毫米榴炮。很好的補充第一野戰炮兵團裝備的02/30型76毫米和和老式1910/30型122毫米榴炮。”
一般來說,野戰炮兵團下轄3個營,76毫米火炮共3個連,122毫米榴炮共6個連。但是這一比例由於武器庫存情況而發生變化。
鵝軍在步兵師中的第一炮兵團配置12門76毫米火炮,36門122毫米和12門152毫米榴炮的做法,在當時世界各國中還是第一個。
可由於種種因素限製了這些火炮的使用效率,最重要的是,缺乏對炮兵通信工具的重視和缺少信號裝置,經常製約了炮兵的預訂射擊計劃;第二,這些火炮中的大部分都屬於射程較短的舊型號,射程都沒達到10000米;第三,除了152毫米榴炮營,其他的都是由馬匹牽引。
但這些都無需在乎,重要的是侵華期間的日式火炮由於帝國偏向海軍,無論大炮的質量或數量都遠遠達不到鵝軍的裝備標準。
重中之重的便是日本陸軍的戰車配置,可憐的輕型坦克和豆丁坦克,所配置的鵝式戰車全部超過原有的日製戰車。
師屬的坦克營下轄營部和3個戰車連,營部裝備2輛T-26步兵坦克和1輛裝甲車,同時擁有3輛無線電卡車和1輛用於地空聯絡的通信排,與摩托車排的7輛SOLO兩輪摩托車和2輛SIDECAR三輪摩托車,以及1個輜重部隊。
坦克營3個連中的2個連裝備T-26坦克,每連3個排中每排3輛T-26和連部的1輛T-26。第3連則裝備T-37兩棲坦克,下轄3個排共5輛兩棲坦克,外加連部的1輛。坦克營坦克總數達到37輛,超過日軍戰車聯隊足10輛之多。
與此同時,整個步兵師的反坦克火力也得到大幅的提升,1個裝備18門45毫米反坦克炮的反坦克營被編入步兵師。同時,每一個步兵團追加一個裝備6門反坦克炮的反坦克連,以彌補原先每營的反坦克排中隻有2門反坦克炮的不足。這樣一來,整個步兵師就裝備了54門反坦克炮。
步兵師的防空營規模稍遜,一個防空營其下的兩個防空連,每連裝備4門39型37毫米輕型高炮。第三連裝備4門31型76毫米高炮。為了彌補火力不足,步兵師還提供幾個高射機槍排。裝備最常見的1910型四聯裝馬克沁7.62毫米機槍和DShK12.7毫米重型機槍。
條令中,要求步兵師將汽車作為後勤運輸的主要運輸工具,新型步兵師的汽車不得少於670輛,可惜因為汽車產量嚴重滯後,致使師一級的汽車不足100輛,仍然以畜力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