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造車與法律(2 / 2)

如此的條款,幾大超強實力的汽車公司怎麼會不快上加快。隻是西海灣的基礎工業尚處於建設中,生產所需的原材料都需要進口,車輛的產量不高、利潤不很大。

暢鵬對車輛與利潤並不是很在意,西海灣能否建立自己的產業和產能是他最希望得到的東西。

鋼鐵廠及配套工業基礎的建立,才能達成西海灣的自我造血功能。他所設想、所計劃和所施行的一切都為了這個巨大的目標。

好在陰差陽錯地帶來眾多的物資設備和存儲器,如果空手而來,暢鵬將不得不如軍閥般占領地盤、擴充勢力,能否改變曆史是一碼事。被曆史的洪流吞噬令他恐懼,不敢去嚐試。

再則,暢鵬更不想失去知曉曆史、一切均掌握於心中和手中的優勢。他仍不時想著:

“死掉或者便能回歸現代!”

無論是美利堅和德意誌在西海灣合作生產的車輛產品,暢鵬都做了改動:

如I型越野車,結合牧馬人和路虎的早期型號圖片、將兩者合並畫出草圖,讓技術人員進行初步的完善,然後交給福特公司的設計人員。

如此製造出來的I型越野車,都有牧馬人和路虎的影子,但絕不像這兩款車!

這盡管看起來有點不倫不類,而在當今的審美觀裏,仍然是領先的,並不會影響後期牧馬人和路虎這樣的經典車型的出世。

福特A型轎車,隻是介於箱型轎車和流線型之間的過渡車型,在減少風阻的前提上,燃油自然節省。

不過,有意加大輪胎尺寸的A型轎車,似乎也並不省油,但它的馬力和速度在采用新型發動機及變速箱後,有了質的區別。

德意誌主導生產的10輪重型卡車與桑塔納S係轎車也是一樣。

它們的外觀在“隱形工程師”的指示下,都是介於早期與後期車型之間。

其外觀和動力、變速係統,似乎都有某些類似於後世產品的影子,性能和各種配置在後世車輛專家的眼裏不值一提,但在當下絕對領先。

由於參與發動機和汽車各係統及零件的研發與製造,西海灣汽車工業的自有技術體係也在建立。

德美兩國較為先進的各類車輛研發和生產技術,逐漸為西海灣自己的工程技術人員所掌握,欠缺的還是製造經驗和熟練的技術工人,產品和零件的合格率有待加強。

西海灣特區發展之際,平穩地來到1923年,民國發生了幾件大事:

1月16日孫逸仙奪回羊城,發表和平統一宣言;3月1日孫逸仙在羊城重新組成大元帥府。

依然我行我素的暢鵬,關照及引導著特區的發展進程,每天都非常的忙碌。西海灣他的領導下,發展順利得令人難以置信。

這期間出了一個小插曲,一群倭日浪人在西海灣登陸。

如果它們默默地交錢、填報表格領證入境,也就沒有什麼事發生,可他們居然囂張地抽出配刀砍傷邊檢人員,然後又很怕死地在槍口下,被繩子捆起來。

事發趕到煌城口岸的暢鵬,怒斥武裝邊檢人員:

“你他XX,手中拿的是燒火棍嗎?你們這個中隊全部調去工程兵部隊,軍官全都降級。”

馬軍武連忙止住暢鵬的發作,下令開放口岸未受影響的入口、仍維持人員正常的出入境。

讓人保持被倭日浪人搞得烏七八糟的現場,一麵拍照、一麵通知北濱的倭日駐特區領事及與西海灣交好的美德兩國領事到現場。

如約來到現場的幾國外交官與不少記者,都見識了倭日領事的囂張和倭日浪人見到主子來到的囂喧!

怒極的暢鵬當即下令士兵將犯事的倭日浪人當場槍決,在場所有人都嚇傻了!

反倒是倭日領事跪地求情得快。冷靜下來的暢鵬不想多事,讓倭日領事寫下今後嚴禁倭日浪人和身著浪人服裝的倭日人出現在特區任何區域的保證書才作罷。

那些倭日浪人每人罰款1萬西元,被趕回貨船上。

這個事件快速在洋中傳播,從此沒有外籍人員敢於在特區內搞事。

特區很多的法規均由行政長官臨時下令製定執行。隨著10月10日《中華民國憲法》頒布,基於特區法律不完善,暢鵬督促馬軍武組織人員根據民國憲法,修定和補充符合特區特情的法律,頒布西海灣特區的法律、刑法、治安管理條例及各類諸如城市建設法規等。

著手成立西海灣警察局、法院和檢察院,進一步完善特區的司法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