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車(1 / 3)

快樂腳踏車

通常是二輪的小型陸上車輛。人騎上車後,以腳踩踏板為動力,是綠色環保的交通工具。英文bicycle或bike的bi意指二,而cycle意指輪,即兩輪車。在日本稱為“自転(轉)車”;在中國內地、台灣、新加坡,通常稱其為“自行車”或“腳踏車”;在港澳則通常稱其為“單車”(其實粵語通常都這麼稱呼)。有單人自行車,還有雙人或多人自行車。

兒童單車又稱兒童自行車、兒童腳踏車,中國大陸、台灣、新加坡,通常稱其為“兒童自行車”或“兒童腳踏車”;在港澳則通常稱其為“兒童單車”。兒童單車是童車之中的一大門類,童車包括兒童單車、兒童推車、嬰兒學步車、兒童三輪車、等幾大大類。

兒童腳踏車是屬於我們自己的小自行車,騎上它外出,就比爸爸媽媽走得快了。

自 行 車

可以作為環保的交通工具用來代步、出行;越來越多的人將自行車作為健身器材用來騎行鍛煉、自行車出遊;自行車本身也是一項體育競技運動,有公路自行車賽、山地自行車賽、場地自行車賽、特技自行車比賽等。

名字由來

1866年清廷派出第一個出洋考察團,19歲少年張德彝遊記裏提到,其發明的“自行車”一名,自行車一詞首次出現,並被一直沿用。

自行車是傳統產業,具有100多年的曆史,由於環保以及交通的問題,自行車再度成為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居民喜愛的交通、健身工具,世界自行車行業的重心正從傳統的代步型交通工具向運動型、山地型、休閑型轉變,在美、歐、日等發達國家,自行車是一種較普遍的運動、健身、休閑和娛樂性產品。每年全世界自行車需求量巨大,日本CYCLEPRESS的數據統計顯示,全世界自行車需求規模保持在1.06億台的水平,自行車年交易額約為50億美元。

自行車是人類發明的最成功的一種人力機械之一,是由許多簡單機械組成的複雜機械。清朝康熙年間,黃履莊潛心研製了自行車。《清朝野史大觀》記載:“黃履莊所製雙輪小車一輛,長三尺餘,可坐一人,不須推挽,能自行。行時,以手挽軸旁曲拐,則複行如初,隨住隨挽日足行八十裏。”由此可見,他製造的自行車,前後各有一個輪子,騎車人手搖軸旁曲拐,車就能前進,這是史料最早記載的自行車。黃履莊以後大約100年,法國人西夫拉克1790年才製成了木製自行車。

自行車是一種很特別的車輛,別看它隻有兩個輪子,跑起來還挺快呢。

三 輪 車

三輪車帶有三個輪子,後麵還有一個車廂,載人或者裝貨都挺好用。

三輪車分為前後兩個部分,前部有一個可以轉向的車輪,車把、車鈴、車閘、腳蹬子和車座,用鏈條帶動後部的車輪轉動。三輪車後部主要是車廂,廂體為木製半圓形,可以並排乘坐兩個人。車廂上安裝有可以折疊的防雨篷,下麵裝有彈簧和兩個輪子。座位下麵是一個木箱,可以開啟,裏麵存放車夫的工具雜物等。座位上有用布和棉絮做成的坐墊,下方有腳踏板。車廂前麵兩看掛鉤,可掛防雨門簾,門簾一般用帆布或油布做成,冬季則改用棉門簾,擋風避寒。

另一種三輪車叫做兒童三輪車,是專為幼兒設計的一種玩具。除了僅可乘坐一人的區別外,兒童三輪車沒有鏈條與刹車,車的踏板直接連在了前輪上,輪子的速度跟腳的蹬踩速度完全一樣。

出 租 車

出租車,台灣稱作計程車,廣東及港澳地區稱為的士,新加坡及馬來西亞一帶則稱為德士;是按表收費的交通工具,收費一般較其它交通工具高。出租車英文“TAXI”為“taximeter”之略稱,即為“計程表”或“裏程計”。其實TAXI在九國語言中拚法都一樣:英語、法語、德語、瑞典語、丹麥語、挪威語、西班牙語、荷蘭語、葡萄牙語。

出租車行業各類收費名目繁多。據不完全統計,涉及出租車企業和司機負擔的各類收費項目主要有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資、攤派、經營服務性收費和其他費用;道路運輸年檢費、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工本費、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費;運輸管理費、客運管理費、治安費、特殊行業審驗費、機動車輛排汙費、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

“公司化剝削”還是讓出租車司機這個群體最咬牙切齒的痛。出租車管理的主要症結就是公司化剝削,這也是眾多出租車公司發財的商業秘密。公司化剝削在各地普遍存在。出租車公司是出租車業特許經營的產物。通過特許經營製度,出租車公司獲取了運營牌照、經營權與司機選派權,由此形成了出租車公司化格局與模式。

全國出租公司平均每月每輛車成本約為6000多元,司機每月要交給公司的“份子錢”少則數千,多則過萬,北京、上海約為5000-8000元/月,廣州約8000-1萬,深圳最高,為1萬-1.3萬。照此算來,出租車公司的業務利潤高得驚人,出現“窮了司機、虧了乘客、富了公司”的局麵也就不難理解了。

除了出租車公司,“隻拿錢,不管事”的還有行政壟斷體製下的部分不作為的政府管理部門。報告指出,行政壟斷包括兩個方麵,一是特許經營壟斷,二是牌照壟斷包括牌照數量、牌照所有權壟斷。

運營牌照是一種稀缺資源,牌照一般都是由政府主管部門發放。出租車數量指標也是一種稀缺資源,通常被出租車公司買走獨占。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出租車公司行業壟斷性太強,直接導致了兩方麵問題:一是出租車管理公司的經營收入與利潤過高,駕駛員為上交“份兒錢”整日疲於奔命;二是運行成本相對低廉的“黑車”大幅度增加,這從北京黑出租泛濫,甚至與正規出租車擁有同等規模的現象中可以得到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