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聲波的產生及傳播(一)(1 / 1)

在我們生活和工作的環境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聲音,經常聽到的有:人與人之間的談話聲,工廠裏機器的運轉聲,馬路上各種車輛的奔馳聲,森林中各種鳥類的鳴叫聲等。在以上這些聲音中,凡是人們不需要的聲音稱為噪聲。為了對城市軌道車輛噪聲進行研究和控製,就必須對聲音的性質有所認識,本章介紹了關於聲音的一些基本性質。

第一節聲波的產生

一、聲的起因

任何材料中進行的壓縮擾動,能使人的耳鼓運動,引起聽覺的,平常被定義為聲音。聲音的本質從物理學的觀點來講是一種波動。

一般認為聲音是空氣中的一個壓縮波,因為平常耳朵是和空氣接觸的。但是,在水下,聲音也能直接因水對耳膜的振動而達到耳朵。在任何情形裏,聲音是由物體振動而產生,而且隻能發生在有傳遞媒質之處。例如,當鈴放在真空室裏,人就不能聽到鈴的響聲。鈴本身是振動的,但在鈴的周圍沒有傳遞振動的物質。

聲的產生和傳播必須有兩個條件。第一,必須有某個物體振動發生壓縮波。不論這個物體是提琴的振動弦和共鳴箱,還是機器的振動和車輛運行產生的振動等每種情形裏聲都是由振動物體發生的。第二,必須要有物質去傳遞聲音。提琴的弦把它的振動傳給周圍的空氣,空氣作為振動能量的載體並向空間擴散傳遞開去。提琴的弦在真空中的振動是聽不到的,因為振動不能從弦傳播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