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間》詞中的女性形象

葉嘉瑩

中國舊傳統之文評家,往往將詩詞中所有關於女性的敘寫都混為一談,因此過去之說詞人才會將小詞中關於美女與愛情的敘寫,或者任意比附於古代之風騷,或者推源於齊梁之宮體,或者等擬為南朝樂府中的西曲及吳歌。然而事實上這些不同的文類中,雖同樣有關於美女與愛情的敘寫,但其所形成的美學之特質與作用,卻顯然有著極大的區別。關於這方麵,我覺得西方女性文論中對於文學中女性形象的論述和探討,似乎頗有可以提供我們反思之處。

在中國詩歌中,關於女性的敘寫,當然並不自《花間》詞為始,即如為《花間集》寫序的歐陽炯,就曾把這一類寫美女與愛情的作品,推溯到前代的樂府與宮體詩。而後世之以溯源與尊體為說的詞學家,其不惜將小詞比附於《詩》《騷》,則更已如前文之所述,他們的這些說法,從表麵看來似乎也都有可以成立的理由。因為自《詩經》《楚辭》以下,降而至於南朝樂府中之“吳歌”、“西曲”和齊梁間的宮體詩,以至於唐人的宮怨和閨怨的詩篇,其中本來早就有了大量的對於美女與愛情的敘寫,這原是不錯的。蓋以男女之情既為人性之所同具,愛美而惡醜也為人性之所同然。因此若隻從其敘寫美女與愛情的表麵情事來看,則所有這些作品自然便都有著可以相擬比之處,但值得注意的則是,雖然同樣是敘寫美女與愛情的作品,但為什麼卻隻有“詞”這種文類中特別具有一種引人生言外之想的要眇宜修之特質?我以為這才是最值得我們去探討的一個重要問題。關於此一問題,私意以為西方女性文論中對作品中女性形象之身份性質的討論,似乎頗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發。在中國的文學史中,雖然早自《詩經》開始,就已經有了關於美女與愛情的敘寫,但事實上,各種不同時代、不同體式的文學作品中,其所敘寫的女性形象之身份性質,以及其所用以敘寫之口吻方式,卻原有著極大的差別。以下我們就對這些差別稍加論述。

《詩經》中所敘寫的女性,大多為具有明確之倫理身份的現實生活中之女性,其敘寫之方式亦大多以寫實之口吻出之,這是一類女性的形象。《楚辭》中所敘寫之女性,則大多為非現實之女性,其敘寫之方式,乃大多以喻托之口吻出之,這是又一類女性的形象。南朝樂府之吳歌及西曲中所敘寫之女性,則大多為戀愛中之女性,其敘寫之方式則大多是以素樸的民間女子自言之口吻出之,這是又一類女性的形象。至於宮體詩中所敘寫的女性,則大多為男子目光中所見之女性,其敘寫之方式乃大多是以刻畫形貌的詠物之口吻出之,這是又一類女性的形象。到了唐人的宮怨和閨怨詩中所敘寫的女性,則大多亦為在現實中具有明

確之倫理身份的女性,其敘寫之方式則大多是以男性詩人為女子代言之口吻出之,則是再一類女性之形象。如果以詞中所敘寫之女性形象與以上各文類中之不同的女性形象相比較,我們就會有一種奇妙的發現,那就是詞中所寫的女性乃似乎是一種介乎寫實與非寫實之間的美色與愛情的化身。我這樣說,也許有一些讀者不免會對此產生疑問,蓋以如我們在前文所言,《花間集》中所選錄的作品,既原是“綺筵公子”為“繡幌佳人”而寫的“文抽麗錦”的歌詞,因此其中所寫之女性,自然應該乃是那些當筵侑酒的歌兒酒女之形象。如此說來,則此一類女性形象自當是現實中之女性。可是這一類女性卻又並無家庭倫理中之任何身份可以歸屬,而不過僅隻是供男子們尋歡取樂之對象而已。而《花間集》中的作品,就正是出於那些尋歡取樂的男性作家之手,因此其寫作之重點乃自然集中於對女性之美色與愛情之敘寫,而“美”與“愛”則恰好又是最富於普遍之象喻性的兩種品質,因此《花間集》中所寫的女性形象,遂以現實之女性而具含了使人可以產生非現實之想的一種潛藏的象喻性。如果以這一類女性形象與我們在前文所提到的其他文類中的女性相比較,則《詩經》中所寫的現實生活中之女性,可以說基本上並不具含什麼象喻性,即使後世的說詩人可以據之為美刺諷喻之說,也隻是後加的一種比附,而並非其所寫之女性形象之本身所具含的特質。這是我們所當注意的第一點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