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凶案現場(1 / 2)

永定一年,春。

南詔的都城已經連續幾天浸潤在綿綿春雨之中,今日終於放了晴,陽光格外燦爛,空氣中彌漫著雨水浸泡過的清新味道。本是一片其樂融融的景象,衙門內卻一片黑雲。

外麵豔陽高照,而衙門的後院內一個略顯幽暗的房間,並沒有陽光照射進來,裏麵存放著今日午間在內河發現的女子屍體。穆錦坐在窗邊的書桌旁,並沒有點燈。在一個人思考的時候,穆錦喜歡相對安靜的環境。

從屍體情況來看,背部出現少量屍斑,屍體全身僵硬,並沒有因為浸泡的關係而腫脹發臭,口鼻也沒有泥沙等髒物。但死者肺部確實有積水。從已經發現的線索推斷,死者確是溺亡但卻並不是在被捕快發現的城中內河。

由此得知屍體被推下水時間不長就被衝到了岸邊,死亡時間大概在12—15小時以內。

穆錦放在桌上的手習慣性的用食指敲擊著桌麵,屍體的屍斑存在於背部,經過水流和人為移動也並沒有消失,那就可以證明屍體在陸地死亡後超過12小時才被人轉移第二案發現場。發現屍體的時間大概為下午兩到三點,也就是說,屍體死亡時間在淩晨。這期間能針對死者作案的,隻有死者的家人。

穆錦冷笑了一聲,對懷孕女子殺人拋屍,看來這家人還真是冷血。穆錦點了燈,叫下人找來衙門的捕頭,吩咐了一番,讓他們帶人去死者家裏搜捕,剩下的就不關他的事了。

在這個時代,仵作是一個卑賤的職業。即使這個行業是為死者說話,仍得不到百姓的尊重,很少有人願意親近他們。

但穆錦不同,他神醫的身份願意屈尊幫忙做這些事情,這裏的人誰見他不是恭恭敬敬?

第二日中午捕頭來回稟凶犯已經抓到,是那女子的丈夫。去問了幾句就察覺那男的臉色不對,抓回來細細審問終於得知著相。丈夫是個商人,做綢緞生意。和本地商業巨頭的女兒對上了眼,對方提出隻能做正妻。本想著夫妻二人一路白手起家情誼還算深厚,提出和妻子和離,無奈對方不同意,還威脅他日後有重要的事情和他說。

丈夫晚間歸家,看到為他準備洗漱的妻子,想起新歡的溫軟和眼前的利益,一狠心把妻子溺死在澡盆裏。中午趁著給鋪子送貨的由頭,用馬車把妻子的屍體仍到了內城河裏,偽造溺水的假象。

而那商人此刻才知亡妻有了自己的子嗣。看到堂上那商人痛哭流涕的模樣,穆錦卻絲毫感覺不到同情。被利益蒙蔽了雙眼的人,心裏有鬼認為懷孕的妻子想要和他分享的事情是對他不利,誰卻知曉妻子是想給他一個驚喜,告訴自己的丈夫他們終於有了自己的孩子。這種人,在穆錦看來,如同蒼蠅一般惡心。

穆錦站在房間門口,看著炎炎的烈日,思緒又飄回到了三年前。

也是同樣陽光明媚的一天,穆錦從閨中姐妹家回到尚書府,一隻腳剛踏進自己的蘭院,就被尚書夫人的貼身丫鬟傳話,夫人等他多時了。

穆錦走進竹院看向大廳,映入眼簾的是一位雍容華美的貴婦,溫和的眼眸正看著他。

“娘。”穆錦快步走向婦人,蕩開笑臉叫道。

尚書夫人莫寧心頭微酸,她的孩子,不知不覺都已經十六歲了。過兩天就是出嫁的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