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前言(1 / 3)

入宋以來,“圖”“書”及“先天圖”等出,《易》學複盛,說《易》者至多。然文人相輕,門戶交爭。特別是明初,永樂帝修《五經大全》,於是有《周易大全》問世。是書龐雜割裂,無所取裁,完全是應付公事之作。書成,風行全國,自此更是群言淆亂。入清,《周易大全》仍是學子習《易》的權威著作,人們奉為經典,不敢有半點變動。筆者曾見一本徐九一先生輯、康熙三十五年“新刊本”的《周易大全》,下署“本衙藏板”,可見其書在康熙時的影響。為了便於思想統治,作為一代明君、“留心經義五十餘年”(禦製《周易折中》序語)的康熙皇帝當然要體現自己的文治武功,不能容忍“諸書大全之駁雜”(同上),於是“特修《周易折中》”。可見《折中》的行世,在某種程度上,是對《周易大全》的批判與否定。

《禦纂周易折中》(以下簡稱《折中》)凡二十二卷,由清康熙皇帝禦纂,李光地總裁。由書前開列的“職名”看,參與此書校對、分修、繕寫、監造的“諸臣名單”尚有四十九人之多,這樣連同總裁李光地共五十人,此數大概取“大衍之數五十”之旨。

李光地,字晉卿,又字厚菴,福建安溪人。生於1642年,卒於1718年6月,享年七十七歲。其年幼穎異,力學慕古,據《清史稿·李光地傳》介紹,李光地“順治九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案《清史稿》此處實誤。考順治九年為1652年壬辰年,是年李光地年僅十一歲,不可能“成進士”。而《四庫全書總目·經部·易類六》在介紹李光地《周易通論》一書時,雲其為“康熙庚戌進士”。案康熙庚戌年為1670年,即康熙九年,此年李光地二十九歲,中進士是可信的。可知《清史稿》撰修者誤將“康熙九年”寫成了“順治九年”。

由《清史稿·李光地傳》記載看,康熙四十四年,李光地官拜文淵閣大學士,“時上潛心理學,旁闡六藝,禦纂《朱子全書》及《周易折中》《性理精義》諸書,皆命李光地校理,日召入便殿揅求探討”。李光地一生沉浮宦海,多遇凶險,但憑其穩重機智,善以《易》義指導人生,故皆能逢凶化吉。尤為可貴者,乃他曾運用自己的地位,以巧妙的方式,冒險從文字獄中救護過一些飽學之士,如“桐城貢士方苞坐戴名世獄,論死。上偶言及侍郎汪霖卒後,誰能作古文者,光地曰:惟戴名世案內方苞能。苞得釋,召入南書房”。李光地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下,能如是扶植、愛護人才,由此可見其人品之一斑!

《折中》一書,由康熙所製序文介紹,乃“越二寒暑而告成”於康熙五十四年春。可知此書之作始於康熙五十二年,當時李光地已是年逾古稀之人,且身體已處於一再“以病乞休”的狀況,恐很難如康熙序文中所說的“甲夜披覽,片字一畫斟酌無怠”。我認為,《折中》的主要內容,當是康熙四十四年之後,李光地為侍奉皇帝“日召入便殿,揅求探討”時所已寫成。隨後皇帝傳旨李光地總裁其事,而命專人校對,分修,繕寫,監造而經兩年最終完成此書。

由書前之“引用姓氏”考之,《折中》一書所引用先儒者,計漢有一十八家,晉三家,齊一家,北魏一家,隋一家,唐一十一家,宋九十八家,金二家,元二十二家,明六十一家,共計達二百一十八家之多。書中尤以所引宋明易學家最多。其中又取漢及宋、明以來諸儒言卦變、互體之說者,可見《折中》一書,雖以闡述宋易為主,從而集宋《易》之大成,但又對清儒研究漢易,起到了相當的推動作用。而這,正是我們今天重新校點此書的主要原因之所在。

《折中》釋《易》,雖奉旨“以《本義》為主,次及《程傳》”,再輔以“集說”、“總論”、“案”語等。但李光地在“集說”、“總論”中尤能博采眾家之說以“折中”商榷程朱之言,這點正是“力學慕古”的李光地總裁《折中》一書之最為可取之處。且李光地本人的學術觀點,即與程朱之說有歧,正如《四庫全書總目·經部·易類六》在介紹李光地之《周易觀彖》時所指出的那樣:“解‘後得主而有常’句,不從程傳增‘利’字,解‘蓋言順也’句,不以‘順’為‘慎’,以及‘比吉也’句,‘比之匪人’句,‘同人曰’句,‘小利有攸往,天文也’句,‘震驚百裏,驚遠而懼邇也’句,‘漸之進也’句,上九‘鴻漸於陸’句,與‘地之宜’句,皆不從《程傳》《本義》脫誤之說。”並讚其:“蓋遵信古經,不敢竄亂,猶有漢儒篤守之遺”。《四庫全書總目》這段讚語,明讚李光地,實亦暗示程朱以上諸說有“竄亂”之嫌,可見乾隆年間複古風興起之後,人們已多麼不買程朱《易》學的賬!

《折中》一書確能兼容並蓄眾家之說,時時以“集說”、“案”語及“總論”的方式,提出與程朱不同的學見,有時甚至暗稱程朱之說為“世儒”之說,而批評反駁之,因而使《折中》的確起到了“融分朋立異之見”的作用。現按該書之內容次序,試將此書簡介如下:

《折中》首載康熙帝所製“禦纂周易折中凡例”一篇,“凡例”簡述了皇帝對該書命名、編纂體例及學術傾向所“欽定”的基調,其雲:“易經二篇,傳十篇,在古元不相混,費直、王弼乃以傳附經,而程子從之……今案易學,當以朱子為主,故列《本義》於先,而經傳次第,則亦悉依《本義》原本,庶學者由是以複見古經,不至習近而忘本也。”又雲:“今所收,上自漢晉,下迄元、明,使二千年易道淵源,皆可覽見。”康熙對漢代象數易學持批判貶斥之態度,他說:“漢晉間說《易》者,大抵皆淫於象數之末流而離其宗,故隋唐後惟王弼孤行,為其能破互卦,納甲,飛伏之陋,而專於理以談經也。”“然《易》之為書,實根於象數而作……但自焦贛、京房以來,穿鑿太甚,故守理之儒者,遂鄙象數為不足言。”可貴的是,康熙能以帝王的身份,借“凡例”道出程朱《易》義的本質區別:“朱子之學,出自程子,然文義異同者甚多,諸經皆然,不獨《易》也,況《易》則程以為聖人說理之書,而朱以為聖人卜筮之教,其旨趣已自不同矣。”

書名稱為“折中”,實因“經傳之說,先以《本義》為主,其與《程傳》不合者,則稍為折中其異同之致。傳義之外,曆代諸儒各有所發明,足以佐傳義所未及者,又參合而研核之,並為折中”。

《折中》於解《周易》經傳之外,又附以朱熹之“易學啟蒙”,並作“啟蒙附論”,“凡例”稱此乃“庶幾古人右書左圖之意”。至於《折中》在解完《序卦》、《雜卦》之後,又於“啟蒙附論”後麵附以“《序卦》、《雜卦》明義”,亦“朕因陳希夷反覆九卦之指,而思《序卦》之義;因邵康節四象相交成十六事之言,而悟《雜卦》之根。”

“凡例”後為“禦纂周易折中卷首”。“卷首”有“綱領”凡三篇,首論“作《易》傳《易》源流”;二論“易道精蘊經傳義例”;三論“讀易之法及諸家醇疵”。持論多引先儒之說,可謂有理有據,平允可靠。最為可貴、也最值得稱道的是:在“作《易》傳《易》源流”中,《折中》恢複了《本義》原貌,將經與傳分編,一從古本。我們知道,經與傳的分合問題,一直是學術界爭論不休的問題。由史料看,先秦時期,《周易》的經與傳是分開的。至漢代,應該說基本上仍未混雜。至王弼始將經傳相雜而成為今本《周易》之編次。此後又有很多學者對《易傳》作了進一步分割。然而,曆史上很多有見識的學者,已反對分傳附經,力圖恢複《漢書·藝文誌》所稱“《易經》十二篇,上下經及十翼”之原貌,朱熹就是其中之一。他依據呂祖謙本的經傳編次而作《本義》,將經與傳分開,恢複了“《易經》十二篇”之原貌。

我們今天透過曆史的帷幕,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朱熹之《本義》,在當時是一部具有反潮流精神的著作。從內容上,他敢將“河圖”“洛書”“先天圖”等放入書中,“唯朱子兼象數、天理,違眾而定之。”(康熙《折中》序語)從撰寫體例上,又複十二篇古《易》之舊,故此書一出,依據中國文人相鬥時,打不倒對方就捧,捧起來是為了更好摔碎的一貫戰法,於是即有人以朱子之學,出自程子為理由,在捧的同時,董楷接著便作《周易傳義附錄》,離析《本義》編次,而從程氏《易傳》編次。程氏《易傳》乃王弼本編次,由此可見,當時分傳附經派的勢力是多麼強大,其所使用的手段又是多麼惡劣!至明初,《周易大全》又取董氏本等為底本,故仍沿其誤,並因“欽定”而廣為流傳。以朱熹的地位、聲望與影響,其書之編次原貌,竟然會在整整有明一代被離析曲改,而李光地本人撰定的《周易觀彖》十二卷,正如《四庫全書總目》介紹,“是編乃仍用注疏本”,就是說,也隻得仍用王弼本。隻是“光地嚐奉命纂修《周易折中》,請複用朱子古本”。可知李光地也隻是憑借康熙皇帝的威勢,借編《折中》之機,總算從體例編次上忠實地恢複了《本義》原貌,而後乾隆年間《禦纂周易述義》,又遵其例,這是對分傳附經派的沉重打擊。對此,我們作為今人,應給予積極的評價。《折中》認為:“前漢六經與傳皆別行,至後漢諸儒作注,始合經傳為一耳。”《折中》編者言此的根據僅是《三國誌·魏誌》中魏高貴鄉公問博士淳於俊的那段話,淳於俊雖說“鄭玄合《彖》《象》於經者”,但並未明確言其以何種形式去“合”,及“合”到什麼程度,而由其上下文之語氣看,淳於俊隻是作為一種見解,對提出的問題予以回答,且費氏《易》興起之後,東漢熹平石經之《周易》即“經傳分列,不相雜廁”(蒙傳銘《周易成書年代考》),故《折中》雖主東漢人“始合經傳為一耳”,但我們以為還是以定王弼本為今本之始較為穩妥。

在“論易道精蘊經傳義例”中,編者偏信初上無位之論,以至失之偏頗:“按《象》無初上得位、失位之文,又《係辭》但論三五、二四同功異位,亦不及初上,何乎?唯乾上九《文言》雲‘貴而無位’《需》上六雲‘雖不當位’,若以上為陰位邪,則《需》上六不得雲‘不當位’,若以上為陽位邪,則《乾》上九不得雲‘貴而無位’也”。

然《文言》所雲“貴而無位”,是與“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並說,此處乃闡理而非指其爻位,同樣《象》釋《需》卦上六雲“雖不當位,未大失也”,其意亦在釋“不速之客三人來”為“不當位”,隻因能“敬之終吉”故而“未大失也”,此亦非指爻位而言。且《係辭》已說得很清楚:“是故列貴賤者,存乎位,齊小大者,存乎卦。”“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如上下無位,何來“上下無常”“周流六虛”之論耶?

對先儒《易》義,編纂者認為:“《易》之有象,其取之有所從,其推之有所用,非苟為寓言也。然兩漢諸儒,必欲究其所從,則既滯泥而不通,王弼以來,直欲推其所用,則又疏略而無據。”在此,《折中》編纂者強調朱熹的觀點:“《易》隻是為卜筮而作,故《周禮》分明言‘大卜掌三《易》’,《連山》《歸藏》《周易》,古人於卜筮之官,立之凡數人,秦去古未遠,故《周易》亦以卜筮得不焚。今人才說《易》是卜筮之書,便以為辱累了《易》,見夫子說許多義理,便以為《易》隻是說道理,殊不知其言吉、凶、悔、吝,皆有理,而其教人之意無不在也。今人卻道聖人言理,而其中因有卜筮之說,他說理後,說從那卜筮上來作麼?”因此,《易》之本義,正是為“上古之時,民心昧然。不知吉凶之所在,故聖人作《易》,教之卜筮,使吉則行之,凶則避之。此是開物成務之道。故《係辭》雲:‘以通天下之誌,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正謂此也。”

這種對《易》之本義的體察與認識,貫穿於朱熹《本義》的終始,貫穿於《文公易說》的終始,亦貫穿於《折中》的終始,直至今天,不是還有這種“今人才說《易》是卜筮之書,便以為辱累了《易》”的今人嗎?可見曆史總是在重複。隻是歲月流逝,時代的大河中不時泛起新的“今人”。當然,昨日之“今人”,已不同於今日之“今人”,而今日之“今人”,又不同於明日之“今人”——盡管“今人”的麵孔不斷變換,然而像這樣的老調子,卻總是唱不夠,也唱不完的。

在“綱領三”之“論讀易之法及諸家醇疵”中,編纂者引用朱熹之言道:“《易》不比《詩》、《書》,他是說盡天下後世無窮無盡底事理”,“人須是經曆天下許多事變,讀《易》方知各有一理,精審端正。今既未盡經曆,非是此心,大段虛明寧靜,如何見得?”此所論讀《易》心得,亦可謂精審。在論及“先天圖”時,編纂者又引朱熹之說指出:此圖非朱熹、康節、希夷之說,乃孔子之說,“但當日諸儒既失其傳,而方外之流,陰相付授,以為丹灶之術,至希夷、康節,乃反之於《易》,而後其說始得複明於世。”其論亦可謂中肯可信。

“卷首”所列《易》之“義例”,分為“時”“位”“德”“應”“比”及“卦主”數端,亦可謂得卦義之本。“時”“位”“比”“應”“卦主”皆須以“德”統之。然編者或許為了討好皇帝,過於渲染五爻之尊,以至“位”重於“時”。論及“卦主”,雖然“卦主”之說始於王弼,而由《彖》釋《無妄卦》曰:“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思之,先儒或有此說,而《折中》編纂者將其分為“成卦之主”與“主卦之主”,並對六十四卦之“卦主”進行了全麵分析。《折中》編者之所以特別重視“卦主”,恐怕主要為了給皇上看,故所言之主,絕大多數為五爻。而有的卦,“成卦之主”與“主卦之主”各不相同。如於《兌卦》,曰:“《兌》之二陰亦為成卦之主,而不得為主卦之主,主卦之主則二五也。”這樣,《兌卦》成卦之主有二爻,主卦之主亦有二爻,一卦即有四個卦主了。若一卦四主二從,其於理於義皆不妥。故有的卦,數爻並主,益增其繁,不合“易簡之善配至德”之旨。

《折中》於《周易》經文的解釋,首錄《本義》,次列《程傳》。然後是“集說”與“附錄”。(“附錄”較少)再後是“案語”,此為編修者所加,多有精彩之筆。最後是“總論”,但並非每卦之後皆有“總論”。

《本義》、《程傳》此處我們即無需介紹了。“集說”廣采各家之說,其引《朱子語類》自不必說,引漢晉諸儒,以王弼之說為多。而作為漢《易》代表的虞翻,相比之下引用較少。且即或引用亦不取其月體納甲之說。如注《坤》之“西南得朋,東北喪朋”等,絕不取虞氏月體納甲說。隻偶取其卦變說。案《集說》多取有新義者,如釋《井》卦九三爻之“為我心惻”,取蔡清之說:“我,指旁人,所謂行惻也,非謂九三自惻也”。應特別指出的是,康熙帝在《折中》中最為推崇朱熹,故在“凡例”中定調說:“案《易》學當以朱子為主,故列《本義》於先”。而李光地雖“奉旨”纂修《周易折中》,但其學術觀點,卻與朱熹並不完全相同,他將與朱熹觀點不同的《易》解,多收入“集說”之中。如釋《彖上傳》:“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時,《集說》引王宗傳曰:“或曰,《易》家以《隨》自《否》來,《蠱》自《泰》來,其義如何?曰,非也。乾坤重而為《泰》《否》,故《隨》《蠱》無自《泰》《否》而來之理。世儒惑於卦變,殊不知八卦成列,因而重之,而內外上下往來之義,已備乎其中。自八卦既重之後,又烏有所謂內外上下往來之義乎!”此說亦表達了李光地本人的學術觀點,因此,他在“案”語中說:“王氏說最足以破卦變之支離,得易象之本旨。”

我們知道,朱熹主“卦變”之說,故在《本義》中列有“卦變圖”,圖中三陰三陽之《隨》《蠱》二卦,自《泰》《否》而來。李光地在此借引他人之文稱朱熹為“世儒”,並敢批評朱熹“卦變”之說為“支離”,這在當時實為難得。當然,這種批評是否正確,則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纂修者認為“先天圖”早已有之,故在釋《係辭》:“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時,“集說”引吳澄曰:“羲皇卦圖左起震而次以離,‘鼓之以雷霆’也,右起巽而次以坎,‘潤之以風雨’也,風而雨,故通言‘潤’。離為日,坎為月,艮山在西北嚴凝之方為寒,兌澤在東南溫熱之方為暑。左離次以兌者,日之運行而為暑也,右坎次以艮者,月之運行而為寒也。”

在釋《說卦》“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烜之,艮以止之,兌以說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時,“集說”引項安世曰:“‘自天地定位’至‘八卦相錯’,言先天之順象也,自‘雷以動之’至‘坤以藏之’言先天之逆象也。”項氏此說,極有創見。觀乎馬王堆帛本八卦之序,正合“逆象”之序也。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撓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集說”在釋這段文字時,又引胡炳文之說,以為《說卦》中“天地定位……是故《易》逆數也”及“雷以動之……坤以藏之”。此兩段文字是言先天之卦,而“帝出乎震,齊乎巽……故曰成言乎艮”是言“後天”八卦,而此處一段文字則是由“後天”而推“先天”,他說:“去乾坤而專言六子,以見‘神’之所為,言‘神’則乾坤在其中矣!”所論皆能發前人所未發,對後人考察“先天”方位,的確大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