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二蛋是個生活在淩朝最底層的小混混,偷雞摸狗,掏兜碰瓷,無所不為。據養大他的老混混說,莫二蛋是他見過最有眼色的混混,長得也好,必能將混混一道發揚光大。可是沒有等到莫二蛋有什麼“出息”,老混混就死了,死在他眼前。
然後莫二蛋就成了鎮北王府的五少爺,林稼朗。
“娘親,朗兒頭好疼。”
“來,娘摸摸。我可憐的兒,好不容易才,還把頭給撞了,什麼都不記得了。”
“娘親,雖然我不記得,可還是覺得和娘最親了。”林稼朗一副天真無邪的樣子,然而這林家,他誰也不信。
“所以和爹就不親了。”林家三爺,林嵆踱步進屋,也沒讓人通報一聲。
“真拿爹親沒有辦法,連娘親的醋都要吃。朗兒和娘最親,娘和爹親最親,爹親和朗兒最親,這樣可好?”
“哈哈,你這個小滑頭。”
“三爺”李氏起身向林嵆行禮。
“恩,今日回的早,特地帶了你喜歡的杏仁糕,趁熱吃兩口。”
“三爺政務繁忙,怎還特地為了妾身繞路禾風樓,倒是妾身的不是。”
“你苦夏,這些日子也沒胃口,隻這禾風樓的杏仁糕能多用兩口,我也不費什麼事。”
“我也要吃杏仁糕,爹爹可不能偏心。”稼朗嘟著嘴,做小兒狀。
“這可不行,你吃的藥中有黃芪,不能與杏仁同服。”
稼朗皺巴著臉,“爹爹怎麼連這個也知道,吃一點,無礙的吧。”
三老爺笑而不語,直把稼朗看的心裏發毛,他嘴角一撇道:“哼,不和爹爹親了,明知道朗兒不能吃還來饞朗兒。”
“這樣啊,那桂花糕——”
“爹爹最好了,朗兒最喜歡爹爹了!”稼朗蹭的一下坐起來,拉著林三爺的袖子擺來擺去,李氏向前一步,“不許沒大沒小。”
“你這皮猴。”林三爺繃不住笑了,“好了,已讓綠意給你收好了,等晌午過後,再給你拿來,可不許貪吃,誤了正餐,就再也不買給你。”
“朗兒一定聽英明神武的爹親的話!”
“好了,爹爹和你娘有話要說,先出去,你好好休息。”
“好的。”
“娘親過會兒來陪你。”
“娘親爹親再見。”
三爺走到門口,想起一件事,回身道:“朗兒,十月初五是你八歲的生辰,為父想為你介紹叔伯兄弟,也好好熱鬧熱鬧。”
“好,爹親。”
待人俱已走遠,稼朗讓綠袖關上門,閉目養神,麵上不露一絲痕跡。
雖然因著缺衣少食導致發育不足,但老混混說過,撿到自己是在康平2年,如今是康平11年,他至少已有十歲。莫二蛋,決不可能是林稼朗。
然而胎記,長相,又該如何解釋,他不相信世上有這麼巧合的事,到底林三爺是被別人引導,還是特意找到的他。
殺了老混混滅口,肯定是為了防止別人跟他打聽到莫二蛋不是林稼朗。那麼,他是不是應該背著林三爺,打聽一下有沒有和林稼朗年歲相仿的林家人,也有可能是母親李氏方麵的親戚,無論如何,他總該找到自己的身份。
不行,他告誡自己,林三爺是個心思縝密的人,目前還不能確認他是否相信自己失憶了,如果露出馬腳,一個八歲的小孩,悄無聲息的死亡,太容易了,更何況,林三爺能找到一個林稼朗,他就能找到第二個,第三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