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帝千塵,今年二十七,在我七歲那年我遇見了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
他說我年紀小不懂什麼是愛,可是恰恰相反,我什麼都懂。
第一遇見他,他在一個滿是花藤的秋千上,明明那麼小,背影顯得那樣落寂,我忍不住出了聲音,我不知道他為什麼篤定我也是一個人,特別是他軟軟糯糯童音好聽;當他轉頭的一刹那,我的心好像要跳出去一樣,我知道我自己已經淪陷了。
後來我要走了,我不想看他一副愛走還不走表情,於是我親了他,終於他生氣,我很高興。
趁機把耳釘戴在他耳朵上,鮮血流出來我強行帶進去肯定很疼吧,用嘴唇包裹著他小小的耳垂。
他戴上血紅色耳釘真好看,在陽光下折射出耀眼的光。
後來我走了,回到家族訓練,本來要十年的時間我把它硬生生縮短了一半,殘酷的訓練也阻止不了我想見他的心;手足之情什麼的見鬼去吧。
再次見到他,還是那樣青澀,他的頭發有點長,完全遮住耳朵,因此也看不到耳釘,這樣也挺好的。
如果留長發一定好看吧,這麼想著留說出來了,“留長發好嗎?”我以為他會拒絕,可是心底隱隱有些期待。
他愣愣的看著我,“好。”當聽到答案時,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居然答應了,伸手把他抱在懷裏,他也沒有掙紮任由我報。
“以後不要來找我了,我給不了你要的答案。”他冷漠的說出這句話,垂著頭,長長的睫毛在眼底投下一片陰影,讓人看不清,我心髒隱隱發疼。
“好,我不會來找你,我給你時間,再次遇到我絕不放手!”我看的出來,他不討厭我,他為何拒絕我就不知道了,但我一定不會放手。
“隨你。”那樣輕描淡述。
我也不在言語,看了他一眼,就走了。
整整十五年,我沒有見他,卻每天收集他的資料,看著他越發的迷人,好想把他藏起來不讓人看,有時候也會偷偷去看他,看到他平安無事就足矣。
家族內鬥很厲害,不過與我無關,因為最終大權在我手裏。
每天隻有拚命工作,才不至於每時每刻想,不然我會忍不住。
每次應酬,看到那些老家夥一個一個往我這裏送女人,最後的結果是滿足了我那些兄弟,嗬。
聽到他要回國的消息,我就在機場等他的飛機,還好他沒有避開我觸碰,把他帶回別墅。
看著真實的在我身邊,他睡覺的樣子比白天的時候可愛多了。
他洗澡出來的時候,我清楚的感覺到自己喉結滾動了一下,心“砰砰”的跳個不停。
他居然誘惑我,我擔心他感冒就先給他吹頭發,他很詫異我不知道為什麼。
最讓我驚訝的是他居然答應我住在這裏,這是一個好的開始。
沒有他的日子,每天如機器般的工作,日複一日年複一年,重複著同樣的日子。
就算我們的愛不被世人認同,那也與我無關,我阻止不了別人的想法,隻能說中國太封建,同性戀就是變態嗎?
真愛不分性別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