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區是發案“重災區”。
平涼電信局專門成立了領導小組,並采取措施加強防範,如印製了保護通信線路宣傳單,在易盜地段散發宣傳;用皮線綁紮了露天通信電纜,箍定了電纜線;先後組織20多人分組巡查通信線路;投入資金近3000多萬元,修建了地下電纜管道,目前,崆峒區城區內80%的電信線路已進入地下電纜管道。
但是,由於電信線路線長麵廣,基本覆蓋了全市95%的鄉鎮及重點村社,給保護通信線路工作造成了較大的困難,加之一些廢品收購點違法收購通信電纜,給犯罪分子提供了銷售贓物的便利,便出現這種尷尬的局麵:工作人員一邊巡查,案件一邊發生,幾乎兩天一案,防不勝防。
根據電信局安裝的電纜防盜報警器顯示,通信電纜被盜時間主要集中在淩晨1至4時;案發地點主要在崆峒區柳湖鄉北大路杜家溝村至四十裏鋪鎮七府村、民張村路段,以及草峰塬、大秦鄉、白廟鄉、崆峒鎮寨子街、安國鄉新李村等地。
麵對破壞、盜竊電信設施案件頻發的嚴重形勢,崆峒區公安分局成立了專案組,全力開展偵破工作。
一年來,30多名專案人員不畏艱辛,分頭對崆峒區柳湖鄉北大路杜家溝至四十裏鋪鎮七府村路段、草峰塬、大秦鄉、白廟鄉等重點區域進行了認真排摸,查找具有作案嫌疑的人員;對案發現場周圍村社有盜竊前科的重點人員及近年來有過此類犯罪的人員重點進行排摸、審查;並對崆峒區境內各廢舊金屬收購點進行了摸排和布控。
專案人員經過一段時間艱難細致地工作,基本摸清了一些嫌犯的蛛絲馬跡:盜竊電信設施案件係一個團夥所為,而且都是青壯年男性,有上杆技能,不排除有未成年人望風、放哨的可能;他們有運輸車輛,作案時有分有合;其作案方式是,事先預謀采點,選擇好作案地點及時間後,便驅車到現場,迅速上杆剪斷通信電纜,從杆上抽下,然後將贓物裝上車逃離現場。
根據一廢品收購點提供的情況,專案組將布控重點集中在北大路杜家溝村至四十裏鋪鎮七府村路段,進行秘密監控。
12月8日晚11時許,專案人員柳毅、曹毅、宋福紅會同電信局8名工作人員在這一帶繼續巡查時,發現一輛車號為甘L—09725的紅色“麵的”從杜家溝村路口駛出,形跡可疑,遂攔住該車進行盤查。見到民警,車上3名青年神色慌張,更引起了專案人員的高度警覺,他們迅速查看了車廂,發現了剪線鉗、砍刀、麻繩等工具,便立即把車扣押,將這3名可疑人員帶到直屬刑警中隊進行訊問。麵對訊問,他們編造種種謊言予以搪塞。在這種情況下,專案人員調整策略,采取逐個擊破的方式,曆時兩天兩夜,才迫使他們陸續交代了破壞、盜竊通信電纜的犯罪事實,共計作案45起,每次作案後,便將贓物變賣,然後出入於酒店舞廳,吃喝玩樂。
經查,被抓獲的犯罪嫌疑人郭某、馬某、劉某,均係杜家溝村農民。根據他們的交代,專案人員又抓獲了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名是同村人,1名是寧夏靈武市郝家橋村農民,此人姓馬,37歲,他以城區某賓館為窩點,非法收購郭某等人盜竊的電纜20多次,價值5萬餘元。
我國《刑法》第124條規定: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而,當我問24歲的主犯郭某:“你盜割通信電纜知道嚴重後果嗎?”他顯得很茫然,隻是說他以前見別人割過電纜,便學著幹了。再問他,“你家裏很窮,把變賣電纜得來的錢給過家裏沒有?”他說:“沒有,我從14歲時就出外打工,很想體驗一下有錢人大把花錢的滋味。”
這段對話,使我震驚。看來,在城市和農村加大法律知識的宣傳力度,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