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NBA與FIBA競賽規則變遷問題
競技與訓練
作者:趙東明
中圖分類號:G841 文獻標識:A 文章編號:1009-9328(2015)03-000-01
摘 要 在分別介紹NBA競賽規則的曆史變遷和FIBA競賽規則的曆史變遷基礎上,對比了對比兩者的競賽規則,最後提出對於我國職業體育賽事的相關建議和思考。
關鍵詞 NBA FIFB 競賽規則 規則變遷 商業化
一、引言
NBA則是在全球範圍內具有明顯商業特點的美國職業體育聯盟,能夠充分體現出美國的職業體育市場發展特點,符合市場競爭的規律。相比於NBA,FIBA則是為了盡可能把籃球運動推廣到全世界範圍內[1,2]。可以看出,上述兩者在成立目的、組織性質上都存在明顯差異性,所以,它們的競賽規則以及其發展變遷也存在的一定差異。
二、NBA競賽規則的曆史變遷
在1950年至1980年間,這是NBA競賽規則的成長階段,成功引入24秒規則是這個階段重大突破。24秒規則是由錫拉庫紮隊老板丹尼提出,原有的比賽規則下,攻防轉換存在明顯的遲緩情況,這個規則就是為了改變過慢的比賽節奏,這種進攻時間的限製具有明顯的優勢,能夠明天提高比賽的進攻速度,大大提高籃球比賽的觀賞性,也受到廣大觀眾的青睞。對於24秒規則來說,“紅衣主教”奧爾巴克則認為是50年內最為重要的規則改變。另外,在NBA比賽中引入三分球也是這個階段的修改。通過三分球,能夠提高比賽的進攻節奏,同時,更有利於進行更為複雜的戰術變化,使得比賽結果的懸念增加,能夠讓整場比賽都能有效吸引觀眾的眼球。
在1980年之後,相比於歐洲,美國則采取了對於國外品牌及國外投資更為開放的態度,這樣的背景也造就了NBA的全球化戰略,使得NBA比賽開始向全球進行推廣,同時,為了適應這個潮流,NBA競賽規則也進行了相應的修改和調整。在這段時間內,NBA對於球場內的暴力行為進行嚴格了處罰,並且力度越來越大,重點在替補隊員參與球場暴力、運動員非法侵人犯規等進行嚴格規定,並且目前采用了對於裁判判罰的零容忍規則,上述這些措施都能有效控製運動員,減少球場的暴力行為,使得NBA的平台形象得到進一步維護。另外,在競賽時間方麵,NBA在2001年增加了8s進前場的進攻時間的規定,這是為了更加推進進攻速度;在防守方麵,通過設置防守3秒規則,增加了一定的防守難度,要求在防守對方中鋒而長時間占用限製區域,要求球員進行全場的積極奔跑,上述措施能夠有效增強比賽的觀賞性,提高比賽激烈程度。
這裏對於NBA聯盟中相關的規則製定類型進行分析和探討,其中,可以發現,就規則變化數量方麵來看,主要包括進一步完善比賽規則、努力營造良好的比賽形象和保證各個球隊的攻守平衡等三個方麵,隨著NBA的成長,競賽規則也變得越來越成熟,也存在越來越多的修訂,這符合職業體育市場競爭的要求。
三、FIBA競賽規則的曆史變遷
對於1984年的23屆洛杉磯奧運會來說,這是一次成功的商業化運作奧運會,國際籃聯借鑒了其成功經驗,並在1986年改名為“國際籃球聯合會”,除去了原有的“業餘”兩字。這就說明,職業運動員可以參加國際籃聯的比賽,也同時表明,世界籃聯的競賽規則也正在向著職業籃球競賽逐步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