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1 / 3)

不同的思想家從不同的角度對對話進行了不同的闡釋,梳理這些思想成果,分析、歸納和解讀對話的意蘊,成為本書的前提假設和理論基礎。

馬丁·布伯是現代德國著名的宗教哲學家,由於其學說對於20世紀人類的精神生活產生了相當深刻的影響,因而被譽為當代西方偉大的思想家之一。他是對話理論的集大成者,其對話哲學玄奧精深,這裏隻述及其四個方麵的基本思想。

(1)世界的二重性。

馬丁·布伯按照人的生活態度把世界分為兩重:一是“為我所用的世界”,即“我—它”世界;二是“我們與之相遇的世界”,即“我—你”世界。人置身於二重世界之中,相應地也就有兩種截然不同的人生:“我—它”人生與“我—你”人生。布伯指出,人既築居於“它”之世界,又棲身於“你”之世界,但人不能“死於”“我—它”的範疇而不悟,人隻有以“仁慈”之心去關心他人他物,從而超越“我—它”範疇,進入“我—你”的一體關係之中,人才能被理解,人與他人他物才不是異己的,因而隻有“我—你”人生才是真實的人生。

(2)關係的本體性。

布伯指出,“泰初即有關係”“原初詞‘我—你’則創造出關係世界。”“關係先於實體,實體由關係而出”,因而布伯哲學的本體論是“關係本體論”。布伯認為,在“我—它”關係中,“它”隻是“我”認識、利用的對象,“我”不能發現自身的意義,這是一種對立而非交融的關係,是一種非本真的關係;而“我—你”關係才是人類應有的一種真正的基本關係,“你”不再是“我”的經驗物、利用物,“我”以“我”的整個存在、全部生命、真本自性來接近“你”,“我不是為了滿足我的任何需要,哪怕是最高尚的需要(如所謂‘愛的需要’)而與其建立‘關係’”。這種“我—你”關係被布伯稱為“對話”關係,是我與你之間直接的、交互的、活生生的精神上的相遇關係,這種關係揭示了人生的意義深度。

(3)“之間”的領域。

布伯認為,在我與你相遇的狹窄的山脊上,存在一個“之間”的領域。“之間”隻存在於我與你的關聯中,是存在者相遇的共同領域。“之間”既不是單獨地發生在每個參與者身上,也不是出現在一個包括雙方和所有他物在內的中立世界中,“而是存乎二者之間,超乎二者之上的實體。在對話的最強烈時刻,那裏真正是‘深層對深層的交流’,已很清楚,給新發生事件劃定範圍的既非個人也非社會,而是一個第三者的魔杖。”“它紮根於一個轉向另一個特殊的存在的在者,以與另一存在在一個二者共有但又超出各自特殊範圍的領域相交流。我把這一領域稱為‘之間’(Between)的領域;它雖是借人的實存所確立,但從概念上仍不可理喻。盡管它可在不同層次上認識,但它依然是人類實在之基本範疇……‘之間’並非附屬建築,而是人際間所發生事件的真正場所和承擔者。它對應於人之相遇,不斷重構。”布伯的哲學就是關於“之間”如何可能的哲學。

(4)“在場”的“相遇”。

布伯說:“凡真實的人生皆是相遇。”布伯哲學的“我—你”對話關係實質上是一種精神上的相遇關係。所謂“對話”就是“體驗‘我—你’關係中的另一方。”“對話”從根本上講,就是一種“包容”。包容“是一個人自己‘具體性’的擴展,是生活的現實環境的完善,是我們參與其中的實在的完全的在場。”“我—你”關係的特點在於,隻有當一切“前見”或預設都被放棄的時候,當“我”完全沉入於“他者”的“相遇”中,和他保持一種真正的對話的時候,“我”與“你”才能夠真正相遇。布伯強調,“與‘你’的關係是直接的,在‘我’與‘你’之間,不存在任何術語,不存在任何前見,不存在任何想象,並且記憶本身也改變了,因為它從單一性變成了整體性。在‘我’與‘你’之間,沒有任何目的,沒有任何貪婪和期望,並且渴望本身也改變了,因為它從夢想變成了現實。所有手段都是障礙。隻有在所有手段都不存在的地方,才會有相遇發生。”布伯還認為,人不能總處在“我—你”關係中,他隻能一次又一次地努力把“它”的事件的“非直接性”帶入與“你”相遇的“直接性”中去,從而賦予“它”的世界以意義。隻要這種改變繼續下去,人的存在就是本真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