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前言(1 / 3)

秦漢這一段曆史是中國兩千多年封建社會的奠基時代。無論是按照西周封建論的說法,還是戰國封建論的說法,封建地主經濟基礎的最後鞏固和全部封建上層建築的最後完成,都是在這個曆史時期。

首先,從經濟基礎方麵看,雖然從春秋戰國時期開始,封建地主土地所有製和封建剝削方式就已經開始萌芽,但作為一種經濟製度,卻是一直到秦漢時期才最後確定了下來。例如“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這種生產關係,即是由漢武帝時董仲舒提出而明白地記載於《漢書·食貨誌》的。自此以後,這種生產關係直到清朝滅亡,甚至一直到共產黨領導的土地改革之前,都是作為主導的經濟形式存在於中國廣大農村社會之中。

其次,從政治製度來看,基於封建地主土地所有製這一經濟基礎之上的上層建築,如以皇帝為首的封建專製主義中央集權製度,也是在這一時期形成的。雖然這種製度早在戰國時期各諸侯國所進行的政治、經濟改革中就已經開始萌芽並趨於成熟,但是作為一種穩定、係統、有序的政治製度,可以說自秦始皇開始直到漢武帝才最後鞏固下來。因此,秦漢時期是中國封建社會曆史上的一個劃時代的曆史時期,這一時期確定下來的封建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官僚製度和郡縣製度,在以後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曆程中,雖名稱有所變化,但實質上並無太大的變化。

再從意識形態領域看,作為封建地主階級統治的指導思想,也並不是一蹴而成的,它也經曆了一個不斷探索的過程。這裏還涉及到如何評價春秋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的問題。百家爭鳴無疑是中國古代社會的一次重要的思想解放運動,但更重要的是,它還是一次對新興的封建地主階級如何治理國家的探索活動。如儒家主張實行仁政,道家主張無為而治,法家主張法、術、勢結合的法治等,他們探索的無一不是治國方略,這一探索過程,可以說一直持續到西漢武帝時期。如果說百家爭鳴是從理論上對封建社會的治國方略進行探索的話,那麼,秦朝和漢朝就可以說是已經進入了實施階段的探索。秦統一中國後,秦始皇專任法家,實行“以法為教,以吏為師”,這可以說是秦朝的經驗。但秦始皇把法治(實際是刑治)絕對化了,法治搞過了頭,結果成了暴力統治,故引起人民的強烈反抗,結果秦朝二世而亡。在秦末的戰火餘燼中建立起來的西漢皇朝,開始時統治階層中有很多人曾親身經曆過秦朝的暴虐統治,接受了秦朝滅亡的教訓,一改秦朝在治國方略上專任法家的策略,轉而改用道家黃老的思想,實行無為而治、與民休息的治國方略。這在當時無疑是適應了漢初經濟恢複、發展和政治穩定的需要,但它的弊端也很快暴露出來了。一方麵漢初的經濟確實得到了恢複和發展,政局也比較穩定;另一方麵也出現了豪強地主的土地兼並和諸侯王割據勢力發展壯大的勢頭。由此看來,黃老無為而治的治國方略也不足以更好地治理國家。所以,到了漢武帝時期,漢武帝就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議,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確定了儒家思想作為封建皇朝統治的指導思想。但是實際上,這一時期所謂“儒術”,並非全用儒家,而是外儒內法。所以,後來的漢宣帝在談到漢朝的製度時說:“漢家自有製度,本以霸王道雜之。”

實際上也就是,在統治方略上剛柔相濟兩手交替運用的有機結合。這種以儒家思想為主體的統治指導思想,到了漢武帝時期就已經全麵確定下來了,並一直貫穿於整個中國封建社會的始終。

此外,如連續一、二、三次全國性大規模農民戰爭的發生和農民戰爭後封建皇朝政策的調整,統一的以漢族為主體的多民族國家的形成,中外關係的溝通,文字、貨幣、度量衡、法令的統一等等,也無不由秦漢開其端緒。由此可見,秦漢史在中國曆史上占有何等重要的地位,對後世產生何等深遠的影響!如果說,秦漢以後封建社會的曆史是“流”,那麼,秦漢時期的曆史就是“源”。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沒有秦漢,也就沒有兩千年的封建社會。如果我們對秦漢這段曆史搞不清楚,就勢必要影響對整個封建社會曆史的認識。

所以,關於秦漢史的研究,曆來就受到學者們的重視。遠的姑且不說,新中國建立以後,史學界討論的五個重大曆史問題,號稱“五朵金花”,即古史分期問題、封建土地製度問題、農民戰爭問題、漢民族形成問題、資本主義萌芽問題,其中有四個問題涉及秦漢時期。此外,還有的學者認為,中國資本主義萌芽於戰國秦漢。這就說明,秦漢曆史的重要性及其所受到重視的程度。所以,在以往的斷代史研究中,有關秦漢史的論文和論著特別多,不僅大陸史學界是如此,港、台地區也如此,甚至鄰近的日本、韓國也在秦漢史研究方麵做出了顯著的成績,並且建立了專門研究秦漢史的學術機構。

總起來看,關於秦漢史的研究,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無論從哪一方麵看,都不斷有新的研究成果;在深度和廣度上,也不斷有新的開拓和進展。於是就出現了這樣一種情況:有人說秦漢史這個領域好比是經過許多年經營的一片熟地,犁來耙去,似乎再沒有什麼搞頭了。以致選題艱難,或選題陳舊,即使寫出了文章,也缺少新意。這是一個較為普遍和突出的問題。因此有些人不願意在秦漢史方麵再多下功夫,甚至本來是研究秦漢史的學者也轉移了陣地,向著另一個領域發展去了,或者僅僅把它當成一種客串的副業。其實這是一種誤解。秦漢史和中國曆史上其他幾個曆史階段比較起來,的確研究的基礎較好,成果較多,正因如此,其難度也較大。過去的研究雖然成績很大,但存在的問題也還不少,有些問題我們還沒有接觸到,有些問題雖然有過研究但沒有解決,有的還有很大的分歧,甚至在過去被大家公認的結論,也還需要進行重新審查,重新做出符合客觀曆史實際的結論。再加上“文化大革命”時期,“四人幫”為了篡黨奪權,大搞影射史學,對秦漢史這個領域幹擾破壞特別嚴重,被視為史學界的重災區,其流毒尚有待進一步肅清,也就是說秦漢史的研究還有一個撥亂反正的問題。所以嚴格來說,作為一門曆史科學,秦漢史這個領域,還大有用武之地。

研究秦漢史,有哪些值得注意的課題呢?

(一)關於秦漢社會性質的研究。這是屬於中國古史分期中的一個問題。有的學者主張秦開始進入封建社會,有的主張漢武帝時才最後完成封建社會的變革,有的主張東漢,有的主張魏晉。因而秦漢時代的中國社會究竟是奴隸社會,還是封建社會,就成了爭論不決的問題。這個問題是秦漢史研究中的一個關鍵性問題(當然其中還涉及到許多具體問題),很顯然,如果這個問題搞不清楚,對其他問題也很難做出正確的回答。

(二)關於秦漢經濟史的研究。這方麵的問題和上述問題有直接關係,要解決社會性質問題,首先應從經濟基礎的研究入手。如當時農業、牧業和手工業生產力究竟達到什麼樣的水平?土地所有製有什麼變化?

占主導地位的是土地國有製還是地主土地私有製?租稅、兵徭役征發的種類、時間、數量和對象是什麼?租佃關係在生產關係中究竟占多大比重,屬於什麼性質?奴隸勞動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占什麼地位?如何看待秦漢的商品經濟和國家工商業政策?以及城市的發展、鄉村的變化與城市和農村的關係等等,都是有待於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三)關於秦漢階級關係與階級鬥爭史的研究。秦漢社會性質問題之所以未能得到解決,階級關係複雜,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例如,秦漢時期的封君、豪族是奴隸主還是封建地主?秦漢的大工商業主即司馬遷稱之為“素封”者,是不是奴隸主?秦漢的奴婢是不是奴隸?秦漢的自耕農、佃農、雇傭勞動者的階級屬性和社會屬性是什麼?這些都要從他們的經濟地位、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去考察,實事求是地去分析。尤其是對政治上、經濟上,乃至思想上處於支配地位甚至影響曆史發展進程的統治階級上層集團,有必要進行重點的研究。另外,對於秦漢時期的農民起義和農民戰爭的性質、特點以及曆史作用等問題,還需要在原來研究的基礎上再做深入的探討。

(四)關於秦漢政治製度史的研究。秦漢時期我國已形成專製主義中央集權製,而西方一些國家則是到十五、十六世紀封建社會末期,為適應原始資本積累才建立起來的。為什麼中國專製主義中央集權這一政治體製形成這麼早?它的基礎是什麼?有什麼特點?起過什麼作用?這些都是有爭議的問題。另外,還有諸侯王國的問題,外戚宦官的問題,官製、兵製、法製等問題及其利弊得失,也值得作為重點去進行研究。

(五)關於秦漢思想史、文化史和社會史的研究。這也是秦漢史研究中的一些重要方麵,例如,在秦漢思想文化中影響較大的陰陽五行家思想、法家思想、黃老思想、儒家思想與經學、漢賦與樂府、農業手工業中生產技術的革新、天文曆算醫藥學以及其他自然科學的成就,秦漢石刻藝術的研究等等。值得特別提出的是對秦漢人的日常生活,包括衣、食、住、行以及宗族家庭、社會風俗、道德觀念、宗教信仰(包括道教的形成、佛教的傳入)等的研究,過去是一個比較薄弱的方麵,今後應當予以較多的注意。

(六)關於秦漢少數民族史與民族關係史的研究。秦漢時期我國已形成一個多民族的國家,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發展的曆史和特點,他們都和漢族之間有著不可分割的聯係,對中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發展都做出了應有的貢獻。例如,匈奴、西域、西羌、西南夷、群蠻、百越以及東北的烏桓、鮮卑等族,都是在中國曆史上起過相當作用的民族。各族之間有和平往來(包括和親),也有戰爭;有的民族曾經建立過自己獨立的政權,有的則變成了秦漢皇朝的郡縣。如何正確對待這些問題,需要進行慎重、仔細地研究,因為它不僅屬於曆史上的民族關係問題,而且還涉及現實的民族關係問題。這就是說,既不能違背今天我們國家的民族政策,又要符合客觀的曆史實際,我認為這應當是研究曆史上民族關係的一個準則。

(七)關於秦漢時期中外關係史的研究。秦漢是中外關係史的開端,朝鮮、韓國、越南、緬甸、印度、日本以至於中亞、西亞、北非、歐洲各國在那時都和中國有了外交上的來往,相互間進行了一些經濟文化的交流。尤其是中國與朝鮮和韓國、中國與越南的關係最為密切,如何正確對待秦漢皇朝在朝鮮半島、越南設郡,雙方戰爭以及曆史的疆界,都是值得研究的嚴肅問題。

(八)關於秦漢曆史人物的研究。秦漢,尤其是漢武帝時期,號稱“人才輩出、文武並興”。在秦漢時期對曆史有影響的人物很多,如秦始皇、呂不韋、李斯、蒙恬及蒙氏家族、王翦及王氏家族、項羽、劉邦、呂雉、冒頓單於、劉恒、劉啟、蕭何、曹參、張良、陳平、韓信、叔孫通、陸賈、賈誼、晁錯、劉徹、桑弘羊、董仲舒、公孫弘、劉安、司馬相如、司馬遷、李廣、衛青、霍去病、蘇武、李陵、劉向、劉歆、揚雄、趙充國、呼韓邪單於、王昭君、馮嫽、王莽、劉、劉秀、桓譚、王充、班固、班昭、班超、許慎、馬融、鄭玄、何休、蔡倫、張衡、張仲景、華佗、崔實、王符、仲長統、蔡邕、張魯、檀石槐等。以上這些曆史人物,有的雖有評論文章,甚至不止一篇,也有的已寫成專著,但是對他們的看法並不完全一致,而且在研究的深度和廣度上差別也很大,還需要再做進一步的分析研究。即以對大家熟知的“千古一帝”秦始皇的評價而論,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兩千年來幾乎史不絕書,“蓋棺難論定”。

(九)關於秦漢史的文獻整理與研究。在這方麵,前人特別是清乾嘉以來直到最近幾年,學者們已經做了很多工作,其中包括標點、校勘、注釋、輯佚、考證、辨偽以及索引等,但這還不夠,例如最重要的一部史籍——《史記》,直到現在還沒有我們自己的一部詳細的會注或集解(用的還是日本學者瀧川資言的會注考證本)。有的沒有注釋,或雖有注釋,但還不夠詳細精確;有的沒有新式標點,或雖有標點,但錯誤之處也還不少。即使在總結和繼承前人特別是清代學者研究成果方麵,也還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我們去做。當然,這樣的工作,並不是治史的目的,卻是一項不可少的為人作梯的工作,也是一項很艱苦的工作。雖不必大家都去做,但總得有人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