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交往

新聞觀察

作者:吳悠

《孤獨的狂歡》說的是媒介的文化,是獨立的個人在網絡時代的“狂歡”,因為人既可以和電腦閑聊扯淡,也可以將之引為“知音”。吳伯凡對於“交往”的論述很精辟,閑聊與知音,灌輸與傳播,散見於書中各處的描述,讓我對“交往”(Communication)的含義有了一些新鮮的體驗。

平日的生活裏當然充滿著交往。然而,我和幾個朋友都甚少在閑暇時間聊起除生活之外更有些意味的問題。我們似乎不自覺地秉持著在學習的時間自己學習、在娛樂時間便聊娛樂的行為規律。

娛樂時間的交往被稱為閑聊,而閑聊是一種非常省力的交流方式。它既不會讓人無話可說,又不至於給參與交流的人造成什麼壓力。閑聊的內容,所遵循的是媒體領域所稱的“最低公倍數原則”,在最低的水平上尋求知識、信息、誌趣上的共同點。它通過對高級信息的自動過濾與屏蔽,讓我們感到了無比的輕鬆與安全。在這本書中的比喻是:旅遊業劃出的大海無所謂合格與不合格,老練與不老練,隻要你到了這裏,你就可以是一個遊客。而同樣的,在閑聊之中,無所謂你的思想深淺,能力高下,隻要你開口,就可以找到一個聊天的對象。

然而閑聊是永遠不夠的,為了能消除心靈深處真正的孤獨,我們偶爾會希望尋求一個“知音”或者“知己”。可是,如吳伯凡所說,兩個心智淺陋的人之間無所謂真正的交往。當一個人說“今天天氣不錯”時,我對他的意見表示同意,但我無所謂是不是他的知音或者知己。一個人要成為另一個人的知音或者知己,必然是這兩個人在獨特的領域或境界中的不期而遇,一定不會是在除了最低公分母之外別無選擇的東西上達成了共識。

一個人如何才能和另一個人相契?真正的可能性卻存在於自我。當兩個人相遇之時,他們並不能立刻向對方展示自己深處的內涵,而是需要對方的激發與揭示。正如“鏡中我”的理論,雙方所獲知的都是對方對於自己的反饋,雙方使對方潛在的深度和廣度成為現實。而當兩個人都發覺對方身上閃爍著同自己一致的靈魂之光時,便一定會得到一種巨大的狂喜。

而要想實現這種“發覺”,得到這種“狂喜”,前提條件便是人能夠在獨處之時先與自我相遇,便是在孤身一人之時,分別預先奠定兩者共同的知識基礎。若沒有發現自己的“自我”,何以發覺別人的“自我”與我一致?日常生活中那種湊熱鬧式的交往隻是在擱置、延誤真正的交往,隻不過是兩個軀殼之間的交往,是一種虛假的、浮皮潦草的、同床異夢式的交往而已。

發覺自我的過程,無疑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之所以當知己相遇之時,往往會有相見恨晚的感覺,是因為相見之前,雙方都不自覺地為這次相見做了長時間的準備,等待著這一刻的到來。所以說,一切有價值的相遇必定都是晚的。

Communication,這個被誤翻譯為功利性質的、單向的“傳播”的詞,本意是指雙向、共享的互動交流。而交流不能隻是知情者向不知情者、內行對外行的信息傳播與灌輸,或者是無所謂勝任不勝任的最低限度的閑聊,而應該是兩個深得其旨且都做了漫長準備的人在目光相遇之時發出的會心的微笑。

所以,你若覺得和我有緣,或許不是因為你我情感的相容,而是因為智慧的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