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著血跡,林天牽著洛蝶慢慢的向前走著。原來,不走不知道,一走嚇一跳,這山穀,還真是不小。
“主人,左邊,氣味在五分鍾前留下的,還沒消散。”
“這邊,洛蝶。”
“誒。”
說起來還真是有點荒唐,一個傷病纏身的男人,和一個手無寸鐵的女子,竟然異想天開的想要憑借兩塊鋒利的石頭收拾一條地龍,會不會太瘋狂了點?
可是,林天不怕,對方隻不過是大了點而已,人類才是站在食物鏈最頂點的動物。
洛蝶可沒有林天那麼多的想法,緊緊的握著那溫暖的大手,頓時想起了古時最甜美的一句情詩:執子之手,與子攜老。
他媽的,老娘就愛上了這個毫不起眼,而且命還不長的小屌絲了,那又怎麼樣?這不正是最能體現出愛情的地方嗎?
愛,沒那麼簡單,可是,愛,卻並不複雜。
“主人,小心,我感覺到地龍的氣息了。”
“洛蝶,停下。”
兩人緩緩停下,四周環顧了一下。
“嗯?什麼味道?”空氣中突然散發出一陣清香,林天眉頭微皺,這不該是在深山裏有的味道才對。
“沒有啊,我什麼都沒有聞到。”洛蝶奇怪的看著林天,仔細的聞了聞還是一無所獲。
“沒有嗎?”可是,林天卻是越來越感覺到這個味道的清晰。
“三色無花果。主人,這是三色無花果的味道。”
“三色無花果?什麼是三色無花果?”林天在心底詢問道。
“現在先別管了,主人,快,這無花果快要成熟了,在成熟之前會散發出清香吸引附近的動物來吞食,不過,有地龍守著,恐怕四周也不會有什麼動物了,你快去,要是被地龍吃掉無花果,那就虧大了。”
安也是有些心急,說話竟然有些不倫不類起來。
不過,在安焦急的語氣中林天也感覺到了這三色無花果的重要性。於是,立刻加快了步伐,順著無花果散發的香味趕去。
洛蝶不知所以,但是林天去哪她去哪,這是不會改變的。
終於,走了大概二十多米之後,在一大片灌木叢的遮掩下找到了這條地龍。此時的地龍正盤旋在地上,嗚嗚的呼著氣,似乎,嘴裏插著的木棍讓自己難以忍受。
好家夥,嘴巴不能張開或者吞食了,那對自己來說,倒是個好機會。
不過,最引人注意的並不是那條地龍。而是地龍麵前不足三米的一棵小植物。這棵植物隻有四十公分高,出了一條筆直的主杆外,就剩下十幾片葉子,但是,在小植物的頂端卻是結著一顆非常好看的果實。
果實隻有李子般大小,之所以說它好看,那是因為此時的果實正散發出三種不同的色彩,三種色彩不停的變換著。
“林天,那是什麼東西?”
“噓,不要說話。洛蝶,現在我有個計劃,等下我去吸引那個家夥的注意,你以最快的速度把那植物拔出來,拔出來以後馬上跑回水塘旁邊等我,聽明白了嗎?”
“不,你去引開它?多危險啊?”
“怎麼?來到這裏又不聽我的啦?”林天微微發怒道。
“我,我去就是了。”洛蝶無奈的答應了,不過,看林天的樣子,應該是有什麼辦法擺脫地龍的吧。
不過,這是洛蝶多想了,林天也沒什麼辦法,就是靠兩條腿跑。跑得過就跑,跑不過就打,雖然勝算不大,但是置死地而後生嘛,必須要幹一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