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1章為民請命(1 / 3)

仁宗時期,農民的田賦、徭役負擔很重,辛勞一年所得無幾,常常不得溫飽。司馬光作過多年的地方官,輾轉各地,對下層百姓的貧困生活是有相當了解的。他有一首《道傍田家》詩,是這樣描述農民悲慘生活的:道傍田家,翁嫗俱垂白,敗屋蕭條無壯息。

翁攜鐮索嫗攜箕,自向薄田收黍稷。

靜夜偷春避債家,比明門外已如麻。

筋疲力弊不入腹,未議縣官租稅促。

白發蒼蒼的老翁老婦,住的是破敗草屋,薄田收割,夜半偷春,天明門外討債者齊至。官租私債,把這一農家逼得家破人亡,這是何等淒涼的景象啊!

正常年景下尚且這樣,遇到水旱災荒又該如何呢?他在《苦雨》詩中是這樣寫的:今春尤亢陽,引領望雨族。

首夏忽滂沱,意為蒼生福。

自爾無虛日,高原亦沾足。

連年因饑饉,此際庶和熟。

如何涉秋序,沉陰仍慘黷。

長簷瀉潺瑗,晝夜浩相續。

……

汙萊閔下田,漏濕憐破屋。

喬木失端杪,饑鳥下無投。

黍稷沉黃泥,圭舍安可收?

嗟予乏技能,無以易糠糧。

販鬻固所昧,敢托市井遊?

欲依盜賊群,懦不嫻戈矛。

已哉任天地,無益徒為愁。

一身無死所,況為妻兒謀?

之美愛物者,淒然涕沾裘。

一夫有不獲,伊尹為深羞。

何當富斯民,此屋禾倉稠。

惜哉祿秩卑,此誌終宜酬。

這家災民春天青黃不接播種時,種子和口糧都是借的,指望秋天有個好的收成,沒想到陰雨成災,黍稷盡沉於黃,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終於產生了“依盜賊”的念頭,這不就是農民起義的原因麼!司馬光對災民深懷同情,可惜位低職卑,無能為力,“富斯民”、“禾倉稠”的壯誌何日能酬?

農民生活困苦,閭井市民的光景同樣也不好過。他在另外一首詩中這樣寫道:

因思閭井民,糊口仰執技。

束手已連旬,妻兒日憔悴。

囊錢與盎米,薪木同時匱。

敗衣不足準,搏手坐相視。

市民們靠技藝養家糊口,但市場蕭條,無活可幹,缺錢、缺米、缺柴燒,破爛衣裳無法變賣,妻兒麵目憔悴,坐視無言。如此拮據,日子過得何等艱難呀!

黎民百姓的疾苦引起司馬光的深切同情。自幼受儒家的思想教育,愛民、養民、利民的觀念在他頭腦中是紮了根的,總想實實在在地為百姓們謀點利益。

擔任諫職後,司馬光飾三品官服,有權向皇帝直接進言,議論國家的大政方針,他理所當然要為解除百姓苦難,改善人民生活盡自己的責任。他向朝廷進呈《論晏飲狀》和《荒政劄子》,指出“宮中宴飲,微為過差,賞賚之費,動以萬計,耗散府庫,調斂細民”,這不是“承天憂民,輔養聖躬”的正道。勸皇帝不可“上忽天戒,下忘病民”,應該“悉罷燕飲,常賚有節”。淮南、兩浙暴雨成災,百姓們沒有吃的,違犯國家禁令賣私鹽,“以救朝夕”。司馬光建議朝廷放鬆鹽禁,廢除捕私鹽之賞。他說:“今赤子凍餒,濱於溝壑,奈何當與之爭錙銖之利,豈為民父母之意哉!”

嘉佑七年七月,司馬光向朝廷進呈了一封長達5000多字的疏狀,題為《論財利疏》,專門就如何緩解國家的財政困難提出建議。他以為國家存在的問題很多:戎狄乘間窺邊,平民窮困為盜,軍旅數起卻未獲功,府庫積存已竭,百姓生業已盡。凡此種種,最根本的問題還是財政拮據。他說:“臣恐國家異日之患,不在於它,在於財力屈竭而已矣。”怎樣扭轉這種積貧積弱的局麵呢?司馬光提出應以三個方麵著手:一是選拔像孔謹、桑弘羊那樣懂錢穀的人掌管財利。他以為財利之事是一項專門的學問,應該由專門人員來管理。主管的人要相對穩定,不能“出入遷徒,有如郵舍”。他舉太宗朝的陳恕為例,說陳恕領三司十餘年,至今人們還稱其為治財專家,沒有人比得上他,最好的辦法是“隨材用人而久任之,養其本原而徐取之,減損浮沉而省用之”。

二是減輕人民負擔。司馬光說,農工商是財利的本源。農盡力,則田善收而穀有餘;工盡巧,則器物堅固而用有作;商賈流通,則貿易暢順而貨有餘。農工商都能夠安居樂業,國家還有什麼求不到的呢?三業之中農要放在首位。現在的問題是農民生活最窮苦而又最為人所輕視。他提出“凡農民租稅之外,宜無有所預”,解除其它一切負擔;要減輕農民的徭役,在各級衙門當差的,要“募人”為之,不足者則派城鎮“上戶”充當;豐年由官府平糴農民餘糧,災年則先按籍周贍,而後再救濟浮食者。他以養根伐薪的道理開導皇帝重視減輕人民負擔。他說:“伐薪者刈其條枚,養其根本,則薪不絕矣。若並根本而伐之,其得薪豈能多哉?”

三是提倡儉約,反對揮霍。司馬光以為當今華靡成風,“比與先朝,何啻十倍!”而現在的財力與數十年前卻大不能比。他說,祖宗的積存,近年來“窮於賜予,困於浮費”,已耗去十之七八。內藏已空,浸淫左藏。府庫的積存是“聚天下之財以為民,非以奉一人之私”;祖宗儲蓄的內藏,是“以備饑饉兵革非常之費,非以供陛下奉養賜予”。要扭轉這種腐敗的風氣,必須先從宮廷作起,從管吏作起。“宮掖者,風俗之原了;貴近者,眾庶之法了。”馬光提出:今後凡宗室、外戚、後宮、內臣,以至外廷之臣,奉給賜予,皆循舊規,違犯者嚴加懲譴,以警其餘;宮中所陳奇巧珍玩之物,不急而無用者,一皆罷海裏;內自妃嬪,外及宗戚,下至臣庶之家,敢以奢麗之物誇眩相高,或者是貢獻賄遺以求悅媚者,亦明治其罪。要“專用樸素,以率先天下,矯正風俗”,然後登用廉良,誅退貪殘,保佑公直,銷除奸蠹,不祿無功,不食無用。如此而已,常抓不懈。

嘉佑七年十月,朝廷下詔特賜寺觀名額。對此,司馬光堅決反對。他以為釋老之教無益治世,反而“聚匿遊惰,耗蠹良民”。他說,以前國家已有明令,禁止新建寺觀,蓋因崇尚釋老,積弊已深,不可猝除。朝廷“立法以禁之於前,而發赦以勸之於後”,讓人民怎麼相信和服從國家的號令?現在百姓貧困,饑無食,寒無衣,作為人君豈可複唱釋老之教,勞民傷財,而不憂心百姓?

仁宗在世時,曾在幫星觀畫了一幅壽星圖。仁宗死後,管理道觀的內臣妄稱這是“先帝禦容”,奏請將壽星觀改名“崇先觀”,英宗準其奏。對此,司馬光極不讚成。他以為這是內臣欲借此“大張事體,廣有興修,自為效勞,別圖恩賞”。這樣一來,土木之用又要耗費幾千萬。對於仁宗的遺留物品,照慣例要頒賜君臣,司馬光自己所得,即值近5000緡,況名位越高,賜贈愈厚,這樣下來,所費何止巨萬。他上書英宗,以為國家用度不足,祖宗的積累幾乎消失迨盡。為了滿足賞賜,必然重斂於民,州縣官吏鞭撻百姓,逼取錢物。民為饑寒所迫,流為盜賊,這將威脅國家的安全。他請求英宗深思遠慮,不可忽視這些小事,應以國家虛實緩急的不同時期、不同情況,對舊例進行更改。在這份奏狀的封麵,司馬光貼黃(宋代大臣奏狀封麵貼黃,表示所奏事情急迫)寫道“臣今來劄子,乞降中書省商量施行”,以催促朝廷急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