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在我眼裏,應該是很平淡的。我之所以沒有說,沒有對她說過什麼,是因為就像周傳雄的那首《冬天的秘密》一樣。
“如果我說我真的愛你,誰來收拾這被破壞的友誼?”
有用的時候,一但自己誤解了對方的意思,或者被對方拒絕了,很有可能,就連朋友都沒法做了。
如果連朋友都沒得做了,自己又何苦呢?而且,如果她真像胖子說的那樣,為什麼會一直不跟我聯係呢?雖然我最為一個男孩,應該主動一些。
這些事情,感情,愛情,親情,友情,是人類特有的東西,但是人已經存在於世界千萬年了,情這個東西,卻依然沒有參悟透。
有一首詩這樣寫:
你見,或者不見我
我就在那裏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裏
不來不去
你愛或者不愛我
愛就在那裏
不增不減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的手裏
不舍不棄
來我懷裏
或者
讓我住進你的心裏
默然相愛
寂靜喜歡
可是愛情真的會在那裏不動,一直等著某一個人嗎?我不知道,千萬年,世世代代的人都沒有參悟透的東西,我又怎麼能明白?
我吃著東西,胖子卻突然扔給我一本書,“這書寫的不錯!詩都不錯!”胖子對我說。
我一看,是那本《飛鳥集》,不知道什麼時候他拿去用了。我看著這本書,把他放進了包裏,長歎了一口氣。
胖子突然抬高了語調:“走吧!再走一裏地,就到了!”
我有點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胖子說的要到了,是快到指仙那裏了。我現在甚至有些興奮起來,忙活了這麼久,終於快到了。
整裝待發,走了不遠的路程,我們終於找到了指仙的所在地。
我跟胖子站在了一個山洞前,裏麵傳出陣陣陰風,風中夾雜著腥味,看來裏麵很潮濕。
”哎呦!我的親娘!可累死我了!這裏就是'指仙'那個老雜毛的狗洞了!”胖子說著放下了身上的背包,掄了搶胳膊。
”嗯!”我說著也把自己身上的背包放在了地上,把那把木劍背在了背上。
我們兩個向北已經走了三天了,現在來到了一個我倆都不知道是什麼地方的地方四周全是原始林木,草足足有齊腰深,應該是小興安嶺的深處了吧!我是這麼想的。
胖子把兩個布袋掛在了腰上,一邊一個隻有我知道這裏麵裝的是什麼。
”水和糧食都夠用吧!”我問胖子。
”水有四壺,,幹糧夠吃一個禮拜了,手電夠給你照半個月的長明燈了,有風估計裏麵就不深”胖子半開玩笑的說。
我對他這種玩笑早習以為常了,我將背包又背在了身上,胖子也重新把背包背上。
我對胖子擺了個手勢:”let'sgo!”說著我們把手電打開向山洞中行進,我抬頭望了一眼天空,天還是那麼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