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念:貪汙腐化是侮辱自己的人格
史海拾貝
作者:徐伯黎
晚年的李先念有兩件事,讓小女兒李小林曆曆在目,記憶猶新。她回憶:晚年父親身體欠佳,醫生說要補充維生素,家裏就每天給他榨一杯橙汁,當李先念知道榨一杯橙汁要五六個橙子時,心疼地說:“太浪費了,以後不要榨橙汁,吃兩個就行了。”還有一件事,李先念在北京醫院住院時,孩子們為了給他增加營養,就常到人民大會堂的餐廳去打一份湯,一份要花25元錢。李先念知道後,一再叮囑說:“別去打湯了,太貴了。”
李先念一直是這樣的人。解放後,他在湖北工作期間,盡管生活條件改善了,但早飯常常是一碗稀飯、一個饅頭、一碟鹹菜,中晚餐也不過是一葷一素一個湯,頂多再加個小碟子;當留客人吃飯時,也不加菜,隻是分量多一點。1960年,李先念回鄉,隻在縣裏停留了一天。為了防止縣裏在夥食上給他搞特殊,他親自向縣委負責人囑咐“三不準”:不準炒葷菜,不準煮米飯,不準搞酒喝。從來到走共吃四餐飯,李先念同隨行人員一樣,吃的是蕎麥粑和青菜炒豆渣。
不止是吃東西怕浪費,在穿衣打扮上更是如此。李先念是農民的兒子,他是從大別山走出來的,從小打慣了赤腳,參加革命後才穿上了草鞋和布鞋。1983年,李先念當選為國家主席,外事活動頻繁,必須穿皮鞋,偏偏他最不愛穿皮鞋。警衛秘書曾慶林想出了一個解決的辦法:把皮鞋放在紅旗轎車裏,抵達人民大會堂後,李先念在車上把皮鞋換上,會見外賓結束後進入紅旗車,立即把皮鞋脫掉,換上布鞋。後來,李先念一直保持了這種習慣。
改革開放之後,李先念的夫人林佳楣多次建議李先念趕趕時髦,也做一套西裝,但遭到他的堅決反對。他說:“為什麼一定要穿西服,我看中山裝就很好,我就穿中山裝。”李先念一生從未穿過西裝。
(摘自《檢察日報》 徐伯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