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白茫茫一片,南極一片荒涼。
這裏分為極夜和極晝,極夜即就是沒有白天,狠久都是晚上。
極晝自然,也就是很久都是白天了,沒有晚上。
在這裏猶如寒冷的冬季,一片寒,一片難。
大雪深數尺,徑直的摸過了小腿。
在這片被稱之為南極大陸上的某一處,有一位身穿藍色衝鋒衣的男子。
他嘴裏叼著雪茄,散發著香味。
粗糙的手掌,大大的眼睛,算不上漂亮,但是卻是囧囧有神,皮革已經破裂,但是卻依然穿著。
他好像不願意脫下來,沒人知道為什麼,也沒有人回去問,他就這樣走著,好似一台機器。
不斷地重複一樣的動作。
臉已經凍僵了,紅紫紅紫的,猶如大蘋果。
他就這樣走著,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找到庇護所。
這次不同那次,那次他有一個女人跟著他,不過這次他真正一個人了。
不過這次,與上次不同,他沒有發生墜機,他執意要自己走,他要徒步走過,曾經每一個回憶。
有人問他,如果有生命危險怎麼辦,可是他卻,拍了拍胸脯,說道:“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再好不過,她都沒有了,我還活著做什麼。”
“我已經是行屍走肉,沒有她,等於輸掉了一切,或許有時候,死,也是一種成全吧!”
如果死神可以給他一次機會,他願意用自己的一切,換他平安。
很多次他都在幻象,要是這實在小說裏就好了,這樣他和她就不會分開了,或許現在他們都結婚了。
他敗了,徹徹底底的敗了,敗給了自己的執著,為什麼非要在這個地方建立公司呢?
錢有什麼用,對!
的確沒有錢萬萬不行,可是所有人都忽略了,前麵的一句話,錢不是萬能的!
就比如,她再也不會回來了。
很多時候,朋友都叫他,重新找一個,然而他卻隻有一句話,回答:“對不起,我已經有妻子了!”
“她不再這裏,她在天上,她看著我,我愛她,勝過一切,是她教會了我,什麼是愛,什麼值得珍惜,為什麼要好好活著!”
但其實,富春明白,有一樣東西,她始終沒有給他,其實因地製宜,以命換命。
廣漠的大千世界,他們或許隻是其中一對亡命鴛鴦,但是誰都不明白,他們有過什麼。
“我很喜歡鯨,因為他有強大的生命力。”這是她說過的最後一句話。
富春走著。
“你常問我,為什麼愛你,喜歡你什麼!”
“嗬!可笑,一個土豪愛上了一個科學家,可我就是如此啊!”
“我從小就沒有父母,所以我從來隻相信錢,因為我始終信仰,“有錢能使鬼推磨”!”
“可是,卻換不回來你,我從未對任何人如此認真過,我哭了,唯一一次,為你。”
富春眼中含著淚水,在心裏不斷地想著。
走了許久,他停了下來,望著這一片雪白的大地,他感慨,生命在大自然麵前,記就這麼不堪嗎?
這裏是他們,愛情見證的地方,也是他們失去對方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