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eauty Up My Life!(3 / 3)

替我愛你

就讓她替我跟你鬥嘴鬧情緒

聽你說她很細心

善解人意

她真的比我更適合你

讓她愛你

就讓她替我陪你熱鬧或孤寂

抱歉的話別再提

就到這裏

我真心願意讓她替我愛你

Ella:別

Ella這個名字相對比較常見,在古式英語中,是指的“小淘氣,美麗的女子”。不過,似乎與她酷似小男生的外表不是很相符呢!在美少女爭霸戰複賽中,主持人大炳一看到Ella就說她是來選美少男的,真是很不給麵子。

說到Ella喜歡吃的東西,似乎也有很多,特別是家鄉屏東夜市裏的小吃。像其中阿三哥冰果店的果汁和西紅柿切盤,還有肉羹、雞肉飯和豪氣蜜茶。而且,她還喜歡吃肉圓,屏東肉圓做法跟彰化的炸肉圓不一樣,屏東是蒸的,外皮很軟,裏麵的肉又很紮實,又加了很多醬料,像是蒜頭還有西紅柿醬,而且吃的時候要先吃皮,剩下肉再請老板加湯,就會變成一碗肉湯,這種傳統的吃法很有趣味。

除此之外,Ella還介紹過不少她喜歡吃的,例如在客家話當中,還有一種東西叫做“麵啪粄”,客家話的“麵啪”就是洗臉手帕,粄就是像粿仔條的米製品,但是寬度就像毛巾一樣寬寬大大的,所以有了“麵啪粄”這個名字。Ella很喜歡吃在屏東瑞光路的“麵啪粄”,這家老板會用大火快炒,Ella感覺他的火旺到可以把整棟房子燒起來那麼強,再加上很多辣椒粉,所以炒起來特別好吃,會有“鑊氣”,如果用小火炒是絕對炒不出這種氣魄的。

但是,這些還不是Ella最喜歡的。Ella最喜歡的其實是媽媽在她肚子餓的時候煮的麵。媽媽的麵有幹的跟濕的,她固定會加紅蔥頭、香菇、高麗菜、肉燥調味,都很好吃。每次Ella打工回來隻要一喊肚子餓,就能有一碗媽媽親手煮的熱麵吃,在Ella看來,那是最幸福不過的事情。

說起Ella的出道過程,也是頗有意思。當時,專四的她正在放暑假,所以跟弟弟在那天一起北上,到台北找舅公,還到他們的家借住,其實是為了到台北玩幾天。

那時候她的朋友一直鼓勵她去參加《電視大國民》節目的殘酷舞台單元,她就按著節目上的報名專線打了電話,沒想到遇到她未來的唱片公司跟福隆傳播公司合辦活動甄選新人,她也搞不清楚到底是要甄選哪種新人,就直接跑到現場報名,那天下午下雨,她跟她弟弟一起排隊領號碼牌,領到號碼牌才發現他們要甄選的是美少女,而不是她想要參加的殘酷舞台,因為她的樣子比較像是美少男,自認沒有參選美少女的資格,所以就動搖了。

一想到要排隊排那麼久,現場又下雨,所以她一度決定放棄,跟弟弟跑到國父紀念館去照相,她二姐還特地打電話來問她們有沒有參加比賽,有沒有入選,她說,人好多雨好大所以不想去,二姐鼓勵她要快點回去唱,而且要唱Bon Jovi的《It's my life》,說她一定可以入選。

為了不讓姐姐生氣,她跟弟弟跑回去比賽會場,雨居然停了,而且隻等了十幾分鍾就輪到她,那時候她唱的是五月天的《溫柔》,當她唱的時候,會場裏所有人都安靜下來,而且她很有自信唱得很大聲,自己知道表現得很好。

當時,公司製作部的黃頌舜聽到她的歌聲之後,立刻過來問她要不要參加美少女爭霸戰,Ella點頭說好,他就要她在50首歌單當中挑自己要唱的歌,說會寄卡拉帶去她家,讓她練唱。那時候她很喜歡莫文蔚的《陰天》,這首歌讓她很有感觸,所以就挑了《陰天》。

決賽的時候,Ella選擇唱《後來》,這首歌她曾經在學校的歌唱比賽用兩把吉他伴奏演唱過,當時還得了第一名,所以很有自信。

不過,決賽當天她穿了一件連身洋裝,中間綁了皮帶,腳上穿著勃肯拖鞋,還跟同學借了珍珠項鏈來戴,希望可以比較有氣質,但這幅打扮實在不適合她。那次比賽隻有兩個人被刷下來,Ella就是其中之一,被亮紅燈噴幹冰,搞得很糗。

接下來的暑假時間Ella去了基督教醫院打工,忽然接到公司通知說可以回去試唱。試唱完回到家後,又接到唱片公司業務部副總的電話,問爸爸媽媽會不會反對她當明星,她說,應該不會吧!從此以後,她就變成了藝人,踏入這個圈子。

《女生宿舍》也有Ella的一首獨唱歌曲《別》:

我把思念輕輕上鎖

再把回憶掛在門口

離開就不回頭

昨天已經放在左手

明天裝箱全部帶走

今天我隻剩我

沒有人勸得住我

沒有話想對你說

曾經相信相愛就能廝守

如今卻像一種苛求

離別的時候

別想太多

別想要企圖挽留

別再探聽我的下落

別用電話騷擾我的朋友

別向人說你愛我

別找我別等我請記得我們已經分手

S。H。E。

Selina第一次聽到S。H。E的團名,忍不住大聲地喊“天啊!天啊!天啊!”實在很難欣賞這個團名,覺得很難紅起來的樣子。

當初Selina有兩種版本的拚法,一個是Selena,一個是Selina,公司的人查過都可以用,而古靈精怪的Selina一眼就察覺出“Selina”的簽名會比較好看,因為有“i”,多了一點的話,簽起來就會很有簽名的感覺,於是幹脆選擇了“Selina”。而且,她的簽名也練得很漂亮,以至於其他兩個人看到都驚訝地說:“你是從五歲就開始練簽名喔?”

Ella的反應更加搞笑。因為之前還聽過另一個團名“H。B。O”,她當時就想:天啊!難道我要叫Henry嗎?然後她們要叫Baby和Orange?真是快要嚇壞了,所以比較之下S。H。E還可以,但是中文名字“女朋友”就讓她覺得有點土。

有時候上宣傳,主持人會說:“今天我們現場來了三個女朋友!”第一次聽到真的覺得很土,後來習慣之後發現她們三個人確實是“三個女朋友”,因為她們三個就是彼此的女生好朋友。

到現在,這個團名已經變得好響亮,大家都會叫她們S。H。E,不會叫She,這不能不說是個很值得驕傲的成績。

女子團體可以這麼受歡迎,真的不太多,所以,S。H。E。,繼續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