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所說的“考證紅學”,是狹義的“考證紅學”,僅指胡適先生開創的,並經俞、吳、馮、周等胡適“中央軍”主力修補的所謂“新紅學”。考證方法本沒錯,但在《紅樓夢》研究領域率先倡導使用考證方法的胡適先生,在考證之前的“大膽假設”,卻大成問題。如果考證的對象和前提出了錯,大概考證得越“小心”,越有南轅北轍的危險。
胡適先生的“大膽假設”,首先設置了一個無法證實的前提,就是《紅樓夢》的“作者自雲”是“故弄狡獪”。在此基礎上,他假設書中交代的那個“披閱增刪”者曹雪芹,就是《紅樓夢》的作者;《紅樓夢》記載的故事,是曹雪芹的“自敘傳”。其實,胡適先生的所有考證,都僅能證明《紅樓夢》最初是從曹雪芹手中傳出來的,並不能證明曹雪芹擁有著作權,也不能否定曹雪芹僅僅是書中交代的那個“披閱增刪者”,就連曹雪芹究竟是不是“江寧織造”曹寅的後人,是曹寅的兒子還是孫子,曹雪芹是否經曆過江南的繁華,都說不清楚。胡適先生的考證,對自己的假設,“證有”和“證無”都是不充分的。
胡適先生大概始料不及,在他的身後,那些以他的門徒自居的紅學家們,為了修補他的“胡說”(胡先生學說之謂,係胡適自己命名,並非別人汙蔑之詞),居然搞出了一門“曹學”。他們在曹雪芹還沒有在江寧織造府“落”上“戶口”的前提下,就開始了對曹家祖宗八代的繁瑣考證。為了彌補曹雪芹出生太晚,趕不上江南繁華生活的缺憾,他們又杜撰出了曹家“二次複興說”、“曹著書說”等。胡適先生身後這些“曹學”“成就”的取得,所使用的方法卻不是杜威的“實證主義”,而是地地道道的“附會”方法。比起蔡元培先生的附會來,還要等而下之一點,因為蔡元培先生是根據正史進行的附會,而這些附會,不是根據稗史野史附會,就是憑空“猜笨謎”。不知當年論戰時爭得麵紅耳赤、惡語相加的蔡胡兩位在天之靈,對此會作何感想?
問題的症結在於,從胡適大師的“自敘傳”說到周汝昌大師的“二次複興”說,“曹學”的整個理論體係的建立,目的究竟是要幹什麼?除了似乎可以證明《紅樓夢》書中“趙嬤嬤”那句“甄家接駕四次”的模棱兩可的話以外,似乎什麼都證明不了。其實,康熙一生六次南巡,每次南巡都在幾十個地方落腳,每個地方都得接駕一次,一共接駕四次的決不隻曹家一家,證明這句話也不能坐實甄家就是曹家,沒有什麼根本意義。“曹學”的其他所有內容,似乎都同《紅樓夢》沒有任何關係了。清廷關於曹家的檔案,《五慶堂家譜》,連曹雪芹的“家籍”都證明不了;二敦、張宜泉的詩,除了能證明似乎有曹雪芹這個人之外,連他究竟是誰,他與《紅樓夢》是否有關係,也證明不了。這些研究,與《紅樓夢》研究有什麼必然聯係?對研究《紅樓夢》,又有什麼用途?
四、 探佚紅學的要害,是把《紅樓夢》歪批為“宮闈緋聞”秘史
紅學流變為“探佚學”,實在是《紅樓夢》的悲哀!所謂“探佚”,其實就是一群精神錯亂者,在瞪著眼睛說鬼話;這已經不是做什麼關於《紅樓夢》的學問,而是《紅樓夢》的癡迷者走火入魔的病態表現。“探佚學”最大的特點,就是海闊天空,無拘無束,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想怎麼說就怎麼說,拿《紅樓夢》中任何一句話,都可以作出最不可思議的“大膽假設”,然後又不需要任何證據支持,也不用擔心各種假設自相矛盾。因此,“探佚學”實在是全部紅學研究領域中最輕鬆的美差,難怪當今紅壇紅迷們趨之若鶩、人滿為患了。
首先倡導“探佚”並頗有“成就”者是周汝昌大師。對周先生的學問人品,紅學界有口皆碑,但對他的“探佚成果”,實在不敢恭維。周先生的探佚觸角是很廣泛的,但他最為自豪的成果,主要有兩點: 一是脂硯齋就是《紅樓夢》中的史湘雲,也就是曹雪芹的“續弦”妻子;二是《紅樓夢》的後四十回是續書、偽書,是朝廷陰謀的產物,是閑極無聊的“乾隆皇帝”夥同和紳炮製出來的。為了留點口德,對周老的這些驚人“成果”就不加評論了。但必須指出,電視劇《曹雪芹》既然沒有在題目上加“戲說”字樣,就應該是曆史劇,是正劇,劇中根據“周說”所臆造的情節,流毒全國,卻絕非周大師應該默認的,不知周大師為什麼裝作沒看見?
知名作家劉心武先生,本來小說寫得好好的,但近年來卻不知為什麼突然竄入紅壇,並獨力創造了前無古人也肯定後無來者的“秦學”。他開始是把《紅樓夢》中某些情節改寫成現代小說,這是作家所長,無可厚非;但後來居然把《紅樓夢》中的象征性的人物秦可卿,“考證”成了“廢太子”胤礽流落民間的“公主”,就匪夷所思了。因為劉大作家的研究“成果”,更加坐實了曹家敗落同“雍正奪嫡”的利害關係,所以,盡管如何荒誕不經,包括好多權威在內的紅壇大老,對“秦學”還是默許和暗中稱道的,有他們之間的通信為證。
“探佚學”中最有轟動效應的研究“成果”,非霍氏姐弟的《紅樓解夢》莫屬了。霍氏姐弟真是紅壇怪才,不知用什麼本領,居然“考證”出曹雪芹夥同幼時情人、雍正“皇後”竺香玉,用毒藥謀殺了雍正皇帝,然後雙宿雙飛,隱居北京西山,瀟灑地創作《紅樓夢》!這是紅學領域汗牛充棟般的成果中,迄今為止最大膽、最刺激的“成果”,其不可思議的程度,實在不在“福爾摩斯”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