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幹部監督關口前移(2 / 2)

三是要嚴把任內監督關。任內監督,既是檢驗提拔任用幹部成敗的重要環節,又是挖掘幹部潛能,規範幹部自律的有效手段,與之相較,離任審計之類的屆滿監督難免馬後炮的尷尬。因此,加強任內監督有利於幹部監督製度貫徹落實於幹部管理工作全過程,對幹部健康成長極其重要。加強任內監督必須克服三種不良傾向:

即重實績輕管理,重印象輕民意,重形式輕內容。而應做到,既注重幹部任內的工作業績,又不忽略領導藝術和管理水平的變化以及工作作風、道德水平等,防止一葉遮目,以偏概全現象的發生;既重視組織和上級日常印象,又重視傾聽群眾的呼聲,從而得出對幹部任內的準確評價;既重視監督形式,更要注重監督內容的全麵細致,將幹部任內的表現真實客觀反映出來,從而提高監督質量,有效防止監督的“失真”或“失控”。

三、幹部監督關口前移的保障措施

一是要切實提高對幹部監督關口前移重要性的認識。

各級黨組織尤其是組織人事部門要在正確把握幹部政策的同時,嚴格按照我黨的幹部路線,自覺履行自己的職責。

二是要優化監督機製。除了依靠組織人事部門層層負責製的履行外,要善於調動紀檢監察、人大、政協、群團組織、普通群眾,乃至輿論工具的監督積極性和監督熱情,充分尊重他們的監督性意見。幹部監督一旦真正做到“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則監督將極其有力到位。為此須有一係列切實可行的製度提供保證。

三是要廣開監督渠道。要總結和借鑒一些地方和單位推行的“公示製”等有益做法,揭去幹部任用中的神秘麵紗。隻有增強幹部工作透明度,為接受各方麵監督大開方便之門,方可保證監督的質量。

四是要普遍推行幹部失察責任追究製度。尤其要強調主管或第一責任人在幹部任用過程中的責任問題。尤其要扭轉集體負責而誰又沒有責任的被動局麵,真正做到責任分明,追究有度,懲處有力。

五是要實行監督和教育的有機結合。如果說監督是“糾偏”,那麼教育則是“正本”。隻有把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到組織中來乃至監督對象,既不求全責備,又做到實事求是,才能有效糾正幹部使用和培養中的不足,對幹部起到有力的警示作用,揚長避短,促其成為棟梁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