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唐傳奇中受佛、道觀影響的社會理想(1 / 3)

作為中國政治、文化思想核心的儒家向往天下大同的理想世界,“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狀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為大同。”這種理想世界,在佛教典籍和道教經典、遊仙文化中也可見到。

一、唐傳奇與淨土信仰

佛教以涅槃為最高追求,涅槃的原始含義是圓寂,不再有痛苦,不再有煩惱。這一含義的積極擴展,就形成佛教特有的社會(政治)理想。“他方淨土”為中國佛教確立了一個經過每個人努力可望真實實現的理想王國。在這種國土上,人際平等,不悉吃穿,無有刀兵、盜匪和牢獄,一片太平。這種國土又大都是珠寶莊嚴,自然豪華。後來得到發展而且影響巨大的,是西方淨土崇拜,其結社於東晉慧遠的“白蓮社”,到東魏·曇鸞、唐·善導等而創淨土宗。

彌勒淨土有下生淨土和上生淨土。彌勒菩薩下生之處即閻浮提,當閻浮提(人類生活的世界)成為環境優美,安樂富足,健康長壽,由轉輪王掌權而沒有戰爭牢獄的理想世界(下生淨土),則彌勒將降生於此:

是時有一大城,名翅頭末,長十二由旬,廣七旬,端嚴殊妙,莊嚴清淨,福德之人交滿其中,以福德人故,豐樂安穩。其城七寶,上有樓閣,戶牖軒窗,皆是眾寶,真珠羅網,彌覆其上,街巷道陌,廣十二裏,掃灑清淨……

時世安樂,無有怨賊劫竅之患,城邑聚落無閉門者,亦無衰惱,水火刀兵,及諸饑饉毒害之難,人常慈心,恭敬和順,調伏諸根,語言謙遜……

據另一譯本下生經雲:

爾時世尊告阿難曰:將來久遠於此國界,當有城名雞頭,東在十二由旬,南北七由旬,土地豐熟,人民熾盛,街巷成行……爾時時氣和適,四時順節,人身之中,無有百八之患,貪欲瞋恚愚癡大不殷勤,人心均平,皆同一意,相見歡悅,善言相向,言辭一類,無有差別……

此地雖並非佛國淨土,但物產豐美,人心均平,無有百八之患,卻也寄予了人們的社會理想。

中國佛教推崇大乘“菩薩行”。菩薩行建立在普度一切眾生、共構佛國淨土的宏願上。所謂“我國中人民不住止盡般泥洹”,“我不作佛”,“我當為十方人作橋,令悉蹈我上度去”。菩薩行的內在精神是“慈”與“悲”,所謂“慈育人物,悲湣群邪”。“慈”義與孔子的“泛愛眾而親仁”接近,“悲”義通於孟子的“惻隱之心”,而把這一切為了眾生作為菩薩行的出發點,亦與儒家的“民本”、“民貴”相似。這樣,菩薩胸懷與儒家的人性觀念聯結起來,佛教也就將由主要對個人向善心的倫理關注轉向了治國、救世的政治理想。

將大乘菩薩行與孔孟儒學密切結合起來,並試圖用以治國救世的,當首推三國吳·康僧會。他編譯的《六度集經》分章介紹作為菩薩行的基本內容六波羅蜜,但卻以“仁”貫通,“諸佛以仁為三界上寶”,提出“以佛明法,正心治國”,提出為君不仁,則臣民背離,並以因果報應說作為抑製當政者暴虐的手段。其設想的國度是行仁道,四境寧靜,盜賊都息,五穀成熟,民無饑寒,幹戈戢藏,囹圄盡毀。

佛教亦常宣講公允,《董慎》記董慎被召入冥,薦張審通判案事:

隋大業元年,兗佐史董慎,性公直,明法理。自都督以下,用法有不直,必起犯顏而諫之。雖加削責,亦不懼,必俟刑正而後退。嚐因事暇偶歸家,出州門,逢一黃衣使者曰:“太山府君呼君為錄事,知之乎?”因出懷中牒示慎。牒曰:“董慎名稱茂實,案牘精練,將分疑獄,必俟良能,權差知右曹錄事者。”印處分明,及後署曰倨。慎謂使者曰:“府君呼我,豈有不行,然不識府君名謂何?”使者曰:“錄事勿言,到府即知矣。”因持大布囊,內慎於中,負之趨出兗州郭,致囊於路左,汲水為泥,封慎兩目。

慎目既無所睹,都不知經過遠近,忽聞大唱曰:“範慎追董慎到。”使者曰:“諾。”趨入。府君曰:“所追錄事,今複何在?”使者曰:“冥司幽秘,恐或漏泄,向請左曹匿影布囊盛之。”府君大笑曰:“使一範慎追一董慎,取左曹布囊盛一右曹錄事,可謂能防慎矣。”便令寫出,抉去目泥,便賜青縑衣、魚須笏、豹皮靴,文甚斑駁。邀登副階,命左右取榻令坐,曰:“籍君公正,故有是請。今有閩州司馬令狐寔等六人,置無間獄,承天曹符,以寔是太元夫人三等親,準令式遞減三等。昨罪人程翥一百二十人引例,喧訟紛紜,不可止謁。已具名申天曹。天曹以為罰疑惟輕,亦令量減二等。餘恐後人引例多矣,君謂宜如何?”慎曰:“夫水照妍蚩而人不怒者,以其至清無情,況於天地刑法,豈宜恩貸奸慝。然慎一胥吏爾,素無文字,雖知不可,終語無條貫。常州府秀才張審通,辭彩雋拔,足得備君管記。”府君令帖召。

俄頃審通至,曰:“此易耳,君當判以狀申。”府君曰:“尹善為我辭。”即補充左曹錄事,仍賜衣服如董慎,各給一玄狐,每出即乘之。審通判曰:“天本無私,法宜畫一,苟從恩貸,是恣奸行。令狐寔前命減刑,已同私請;程翥後申簿訴,且異罪疑。倘開遞減之科,實失公家之論。請依前付無間獄,仍錄狀申天曹者。”即有黃衫人持狀而往。少頃,複持天符曰:“所申文狀,多起異端。奉主之宜,但合遵守。周禮八議,一曰議親,又元化匱中釋衝符,亦曰無不親。是則典章昭然,有何不可。豈可使太元功德,不能庇三等之親。仍敢愆違,須有懲謫。府君可罰不紫衣六十甲子,餘依前處分者。”府君大怒審通曰:“君為情辭,使我受譴。”即命左右取方寸肉塞卻一耳,遂無聞。審通訴曰:“乞更為判申,不允,則甘罪再罰。”府君曰:“君為我去罪,即更與君耳。”審通又判曰:“天大地大,本以無親;若使奉主,何由得一?苟欲因情變法,實將生偽喪真。太古以前,人猶至樸,中古之降,方聞各親。豈可使太古育物之心,生仲尼觀蠟之歎。無不親,是非公也,何必引之。請寬逆耳之辜,敢薦沃心之藥。庶其閱實,用得平均。令狐寔等並請依正法。仍錄狀申天曹者。”黃衣人又持往,須臾又有天符來曰:“再省所申,甚為允當。府君可加六天副正使,令狐寔、程翥等並正法處置者。”使君悅,即謂審通曰:“非君不可以正此獄。”因命左右割下耳中肉,令一小兒擘之為一耳,安於審通額上,曰:“塞君一耳,與君三耳,何如?”又謂慎曰:“甚賴君薦賢以成我美,然不可久留君,當壽一年相報耳。君兼本壽,得二十一年矣。”即促送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