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圈合用四吊。
──甲身合用左掩。
──腰裙合用過膝三寸。
──吊腿合用摘吊。
臣聞馬軍與步人之甲,有四不同。步人則直身起立,馬軍
則蹲坐低控。馬軍腰圈若依步人皆用五吊,則上柱兩腋而不容
低昂,下擦雙胯而不堪轉動,所以獨用四吊。步人則兩足循行
左掩則背安結項而穿扣不順;馬軍則緩急上馬,右掩則搐定左
足而跨蹬不及。馬軍甲身所以獨用左掩。步人則直身行立,短
則露足;馬軍則曲膝蹲坐,長則綰絆。馬軍甲裙所以獨用過膝
三寸。步人則甲身腰圈、吊腿連成一片,名曰全裝,而易為披
帶;馬軍則吊腿、拖泥遴作二段,名曰摘吊,而便於去取。故
截為兩段,上安結項四枚。遇敵則掛上吊腿,而用避矢石;退
師則解入搭袋,而免被牽製。馬軍吊腿所以獨用摘吊。是謂馬
軍甲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