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以來,在國際層麵上追究國際犯罪日益受到重視,國際刑法也隨之得到快速發展。20世紀上半期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建立,為國際刑法作出了創造性貢獻,是國際刑法發展的第一次浪潮。20世紀90年代前南國際刑庭和盧旺達國際刑庭的建立以及《羅馬規約》的通過,標誌著國際刑法發展的第二次浪潮已經到來。
前南國際刑庭和盧旺達國際刑庭的建立,不僅證明了在新時期追究嚴重國際犯罪的可能性,而且為將來的國際刑事審判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同時,其解釋法律和一定程度上的造法行為,為將來解決實際問題提供了答案。國際刑事法院在經曆萬般曲折之後的誕生,是國際刑法史上最具裏程碑意義的大事。它的建立體現了人類追求“世界和平、安全和福祉”的崇高理想,體現了結束有罪不罰文化、嚴懲“整個國際社會關注的最嚴重犯罪”、決心使“最嚴重犯罪”的罪犯“不再逍遙法外,從而有助於預防這種犯罪”的良好夙願和價值觀。國際刑事法院的實際運作,是國際社會為實現這種理想、夙願和價值所邁出的第一步。
§§第二章 國際刑事法院遵循的刑法原則和適用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