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是人類曆史上最血腥的世紀!第一次世界大戰造成約2000萬人死亡,第二次世界大戰造成約6000萬人死亡。自聯合國成立以來,雖然沒有爆發第三次世界大戰,但全世界卻發生了100多場嚴重的武裝衝突,死亡總人數並不亞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其中,較大的衝突或殺戮往往導致數十萬或數百萬人死亡,除國際性武裝衝突外,在柬埔寨、前南斯拉夫、盧旺達、民主剛果共和國、蘇丹等國境內發生的大屠殺或種族滅絕事件都是典型事例。更令人感到恐怖的是,一些國家的叛亂組織甚至將天真無邪的兒童訓練成了冷酷無情的強奸犯和荷槍實彈的殺人魔。最令人憂心的是,在暴行發生後,十惡不赦的罪犯往往不受懲罰,仍然逍遙法外。正如有人所言:“我們正生活在一個有罪不罰的黃金時代,在這個時代裏,殺死1人比殺死10萬人或100萬人更容易受到審判。”為了有效懲罰踐踏人類尊嚴的暴行,聯合國前秘書長科菲·安南非常支持國際刑事法院的建立。他曾指出:“近半個世紀以來,也就是差不多自聯合國成立以來,聯合國大會就認識到有必要設立一個國際刑事法院,來起訴和審判滅絕種族罪等罪行的責任人。毫無疑問,許多人認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種種駭人事件,如集中營、殘酷暴行、滅絕、大屠殺等,永遠不會再發生了。但是它們卻發生了:在柬埔寨,在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在盧旺達。我們這個時代,甚至就是90年代,告訴我們,人類作惡的能力沒有極限。‘種族滅絕’,即以種族或民族為理由的毀滅整個民族的行為,如今成了我們這個時代的詞語。這個令人發指的現實,要求我們必須做出具有重大曆史意義的回應。”21世紀初,人類曆史上第一個常設性國際刑事審判機構,即國際刑事法院,順應曆史潮流誕生了。國際刑事法院的問世,給人類帶來了希望,昔日踐踏人權的駭人暴行在國內不受懲罰、逍遙法外的現象,將有可能一去不複返。
國際刑事法院的誕生,引起了國際社會的極大關注,西方的眾學者們紛紛加入研究之列,著書立說,並且成果卓著。在中國,也有一部分學者投身研究,並且已有了有分量的成果。但是,中國對國際刑法的研究尚處於初級階段,因此,對國際刑事審判機構,尤其是對國際刑事法院的研究屬於薄弱環節。目前,除了參加《羅馬規約》談判的政治家和學術精英外,相關領域的其他人大多對國際刑事法院尚停留於認識和理解階段。是故,筆者期望能在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對有關問題做更加全麵更加具體地論述,從而有助於進一步完善對有關問題的研究。
本書主要針對國際刑事法院的誕生、國際刑事法院遵循的刑法原則和適用的法律、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內的犯罪、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以及國際司法合作等問題,參考了大量的中國及歐美的相關論著、國際條約、聯合國文件、國際組織的報告和評論以及案例,進行了細致的闡述和分析。
本書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條文分析、曆史分析、實證分析和比較分析等方法。第一,條文分析。鑒於相關領域的大部分人對《羅馬規約》還處於認識和理解階段,本書根據寫作思路,對《羅馬規約》的條文作了認真清理、梳理和歸類,並對其產生的背景、含義和學者的觀點進行了闡述和分析。第二,曆史分析。曆史背景是一切科學研究的基礎,它為人們揭示了事物發展的一般規律。本書一方麵通過闡述兩大國際軍事法庭、兩大國際刑事法庭的有關問題,展示了國際刑事法院誕生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以及國際刑事法院對曆史的傳承性;另一方麵,通過對其他具體問題的曆史考察,探討了它們各自在國際法領域的地位和發展曆程。第三,實證分析。為了更好地剖析有關法律問題,本書在多處或引用或分析了相關的大小案例。第四,比較分析。本書通過縱向比較和橫向比較的方法,闡明了有關問題。總之,本書試圖通過曆史探究、現實考察和理論分析,揭示《羅馬規約》的真實含義,以便為正確認識和理解國際刑事法院盡綿薄之力。
§§第一章 國際刑事法院的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