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率地說,莫羅伊先生,”一位新進的女律師說道,“我願意和一位律師結婚而不想當律師。”
這位性格直率的女士剛被一個律師事務所雇用,而我正在為此事務所的五位女律師當服飾顧問。她告訴我,她願意遵循我的建議打扮自己去從事自己的事業,但是,她最感興趣的是如何穿著打扮才能更好地吸引本事務所的男律師。
我們發現,律師們似乎喜歡那些能作出完美證詞的女證人,我們也知道那些在陪審團麵前能言善辨的律師是懂得服飾的價值的,因為他們經常評論陪審員的穿戴。
我們調查的律師大都喜歡女人這樣的穿戴:
(1)高檔、傳統式服飾。
(2)翻毛皮革、天鵝絨和其它一些高級織物製品。
(3)高檔配飾件,比如優質絲圍巾等。
(4)米色、中藍和深藍色、白色和黃灰色服飾。
他們不喜歡的穿戴是:
(1)地攤貨。
(2)奇裝異服(他們喜歡穿藍色或黃色服裝的女人,但同一個女人如果穿一件藍色上帶有綠色或黃色上鑲著金色的服飾時就會引起他們的不快)。
(3)碩大的首飾和珠寶、明顯的化妝、坦胸露背衣裙、有性感的短裙及其它具有性感的東西。
律師對顏色和圖案花紋的反應不很大,他們欣賞整體和諧美,尤其喜歡那些文靜、端莊、傳統型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