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毛澤東的《論十大關係》為八大政治報告的起草提供了指導思想,奠定了八大政治路線的理論基礎。
早在1952年年底,中共中央就曾考慮召開黨的八大的問題,後因種種原因而延宕。在這以後的幾年中,國際國內形勢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因而要對八大的指導思想作相應的調整。1956年年初,毛澤東用了一個半月時間,進行了新中國成立以後對經濟建設問題時間較長,內容較為係統的調查研究。這次調查研究活動,既是為尋找適合本國情況的革命和建設道路,也是為八大的召開做準備。毛澤東聽取了中央34個工作部門的彙報,並經過中央政治局幾次討論,他集中概括並形成了《論十大關係》的重要思想。這篇報告,正如鄧小平後來所說:“對當前和以後,都有很大的針對性和理論指導意義”,為八大提供了重要的指導思想。關於這個情況,當年參加政治報告起草工作的鄧力群回憶說:“大概在一九五六年四、五月間,一次劉少奇開會回來,大約是晚上十點多點了,打電話找我和陳伯達等去他那裏。劉少奇非常高興。他說:‘主席作了調查,講了十大關係,十大關係應當成為起草八大政治報告的綱。’這說明劉少奇對毛主席很尊重,毛、劉之間在政治上當時完全一致。隨後,胡喬木按照劉少奇以十大關係為綱的意見起草了政治報告。”後來劉少奇在黨的八大二次會議的工作報告中也指出:“黨中央委員會向第八屆全國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工作報告,就是根據毛澤東同誌關於處理十大關係的方針政策而提出的。”
當時八大路線的製定,需要回答這樣兩個相互關聯的基本問題:一是要對新時期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作出準確判斷;二是要對黨和國家麵臨的主要任務作出正確定位。而論十大關係的一個突出的思想,就是提出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建設社會主義強國的奮鬥目標,毛澤東是把它作為基本方針提了出來。這不但說明把經濟建設放在了主要地位,而且也反映了這時對國內主要矛盾的判斷,階級鬥爭已退居次要地位,否則是提不出這樣的任務的。在十大關係即十大矛盾中,涉及社會矛盾的,諸如國家、一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的關係,中央和地方的關係,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係,黨和非黨的關係,是非關係,都屬於人民內部矛盾的範疇;隻有革命與反革命的關係屬於敵我矛盾,也作出“還有反革命,但是已經大為減少”的判斷。應當說,毛澤東這時對國情的認識是比較清醒的,他稍後作出的“階級矛盾已基本解決,但仍然存在著階級鬥爭”的論斷,就說明了這種情況。所以這時毛澤東的認識,同八大提出的“我國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的矛盾已經基本解決,幾千年來的階級剝削製度的曆史已經基本上結束,社會主義的社會製度在我國已經基本上建立起來了”,是完全一致的。至於有人說,八大閉幕不久毛澤東就對八大路線表示了懷疑,這是不符合事實的。正如逄先知、金衝及主編的《毛澤東傳(1949-1976)》中所指出的,毛澤東是對決議中的一句話的提法表示懷疑,並不是對決議中關於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務的基本論斷懷疑。這句話是:“這一矛盾的實質,在我國社會主義製度已經建立的情況下,也就是先進的社會主義製度同落後的社會生產力之間的矛盾。”曆史唯物主義告訴我們,社會生產力總是起首要的和決定的作用,所以先進的社會製度同落後的社會生產力的提法是不準確的,毛澤東的意見是對的。後來毛澤東對此作了這樣的表示:“先進的社會製度與落後的生產力的矛盾,雖然這句話說的不夠完善,但是得到了好處,並未發生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