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 幸福的標準(1 / 1)

也許傳統文化產生於以食為主的農業文明之中,因此人們對幸福的理解往往涉指物質內容。

曆代當權者所提出的感召目標也集中於物質財富的積累方麵,盡管會由於實現不了這種目標而陷入尷尬境地,或成為後來者取而代之的把柄。

換言之,重功利者都喜歡用激勵高消費的方式來開掘社會潛力,並許諾給人們以幸福。

於是人們堅信:幸福就是富裕。

然而富裕無論何時都不會成為幸福的全部內容。

富裕隻不過是富裕而已,隻在某些時候與幸福交叉,這種幸福觀念的偏狹處處可見。

幸福,大多是一種複合指標,並具有極大的主觀性和易變性。若說一個人已經感到了某種幸福,大約指的是在一種政治清明、人際關係和諧的環境下,所實現的某種自我發展。與此同時,也獲得了物質方麵的充裕和心境的寧靜。

還有許多和功利無關的事,都會令人感到幸福。

然而,百姓們曆經貧困之後,全都擠到了搶購彩電冰箱的狹窄棧道上,以此來論家庭的幸福。

然而,許多人仍然不幸福。

在40年前,“三十畝地一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成了廣大貧下中農甘願流血犧牲的幸福標準。

在30年前,“樓上樓下,電燈電話”成了翻身農民寧肯受苦的幸福標準。

在20年前,曆史予以反撥,將所有涉及物質財富的願望都痛加屠戮,連養雞生蛋也不放過,蒼生於是絕望。

在10年前,曆史再次反撥,其幅度跨30年,並開放國門允許人們進行參照。此時某種技術產品,特別是家用電器的持有量成了幸福的標準。

於是人們堅信幸福便是富裕,拜金主義大熾,商品化進入一切領域,一律向發達國家看齊。實際上,發達國家也並非一律商品化。在高雅文藝、教育和市政建設方麵,價值規律並不是唯一的圭臬,而其軍隊、政務官員也並不經商。正如不應讓政治化成為統帥一樣,商品化也不應成為統帥。

既然幸福是多向度的,就應該允許追求多樣性的幸福。在一個成熟的社會裏,不應以不富裕為恥。

人們在溫飽得以滿足以後,不富裕又何妨?

作家何必放棄正道,惶惶然寫通俗小說而去富裕?藝術家何以忙於走穴?教師何必倒賣聚乙烯?

這並非不好,而是不正常。不正常的若不正常起來,整個民族便會成為缺少精英人才的、道德水準不高的侏儒。

應該允許人們以刻苦求道為幸福,甚至以澹泊無求為幸福。對此嘲笑或輕蔑隻是一種淺薄。誰敢懷疑像雷鋒、沈從文或梵高這樣的人不曾獲取幸福過呢?

幸福除多元之外,也有高下之分。即使不重複“以解放全人類為幸福”這樣的話,但可以斷言,為他人而奔波,是一種遠勝於富裕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