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大蓋子”的中國行——三八式步槍(2 / 2)

三八式的缺點恐怕就是其殺傷力的不足。當時三八式的設計人員出於軍方對於射程和精度的過分需求,導致它采用了6.5毫米半底緣尖彈。彈頭質量為9克。這種小口徑的子彈雖然有著非常好的飛行穩定性能,近距離穿透力也很強,由於它的穩定性太好了,好過了!它直接導致子彈擊中人體以後,仍然保持原樣飛出人體。所以隻要不是被三八式擊中軀幹的重要部位,很難對被射中者造成致命傷。

另外,就是日軍對現代戰略意識的落後領會。三八式步槍已落後步槍的發展趨勢了。再加上三八大蓋太長,攜帶不方便,不利於坑道戰。

三八式在和裝備漢陽造和中正式的國軍交手中,頗占優勢。這和日軍的戰術有關係。當時日軍手中的三八式,加工非常精良,加上日軍注重個人的苦練,最大限度地提高自身的技能。所以日軍很喜歡這種可以精確射擊,同時還可以在近戰拚刺中占優的步槍。在實戰中,日軍一般可以在600到800米距離準確殺傷對手。而國軍手中的步槍不但五花八門,而且各地兵工廠選材和製造工藝差別巨大,相當一部分步槍都是粗製濫造的產物。漢陽造就不提了,就算是最好的中正式,雖然有效射程也有600米,但是實際上由於加工技術不到位,加工材料較次,一般能打個400到500米就不錯了。

我國舊統治當局曾經向日本購買過一批,以後遼寧和太原的兵工廠也先後仿造過。由山西軍人工藝實習廠1924年開始仿製,1928年正式出品,最高月產3000支。1934年西北實業公司下屬西北鐵工廠月產800支,1936年西北製造廠下屬第十分廠月產800支,1939年城固分廠月產1000支,1942年鄉寧分廠月產30支。

在抗日戰爭中以至抗戰勝利,中國軍民曾繳獲了大量的“三八大蓋”。在中國,“三八大蓋”被日軍一直用到戰敗投降,我軍則一直用到祖國大陸全境解放,還有相當一部分“三八大蓋”參加了抗美援朝戰爭。此後,我國廣大的民兵一直用到19世紀70年代中期。像“三八大蓋”這樣一種取之於強敵之手,又為我所用與強敵作戰的戰利品,在中國軍民手中使用時間之長,分布麵積之廣,贏得勝利之眾,是不為多見的。“三八大蓋”和歪把子機槍見證了日本侵略者屠殺了無數中國軍民的曆史事實,同樣又讓侵略者嚐到了他們自釀的苦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