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辦學方針(1 / 1)

1977年10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辦好各級黨校的決定》。《決定》強調了加強黨的思想理論建設的重要性,指出了辦好各級黨校的指導思想、方針、任務與學習方法,提出了辦好各級黨校的主要標誌。《決定》是辦好黨校的一個綱領性文件。

1979年12月25日至1980年1月17日,在北京召開的第一次全國黨校工作座談會對於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統一全黨的思想、對於加強幹部培訓工作和辦好各級黨校等問題進行了熱烈認真的討論。會後,中共中央以〔1980〕12號文件轉發了《全國黨校工作座談會紀要》。《紀要》明確指出:“黨校是黨委領導下培訓黨的幹部的學校,是宣傳、捍衛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重要陣地。”“黨校的工作必須以教學為中心,各項工作都要圍繞這個中心來進行。”“辦好黨校,重要問題是建立一支又紅又專的教學和理論研究隊伍。”《紀要》要求各級黨委切實加強對黨校的領導。《紀要》是辦好黨校的一個重要的指導性文件。

市委黨校在恢複時期的六年中,認真貫徹了《決定》和《紀要》確定的黨校辦學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