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林望,呂伊
林望是我們家的養子,由於某些原因,戶口沒有放在我們家。林望在我們家是一個很特別的存在,除了姓氏和我不一樣,其他吃穿用度都一視同仁,但他又不能算是家人,某些時候,他會顯露出與家裏格格不入的外來者的陌生感。
林望比我大一歲,在我眼裏,林望就是林望,不是哥哥,也不是我家的養子。林望什麼都好,學習好,心地好,性格好,長相中等,按說這樣的人放在尋常老百姓家裏人見人愛,至少我爸媽如此。但我有時候會覺得他有點煩,他一出門就要牽我的手,如非必要,走到哪牽到哪,逛街時像牽了一條粘人的人形大金毛。他之所以會這樣,大概是他6歲之前漂泊流浪吃盡苦頭有關,嚴重缺乏安全感。說起來,如果不是因為我,今天家裏也不會有林望。
我5歲時,正處於人小事多蠻不講理的時期,有什麼事不順著我的意思辦,我能把命哭沒了。一天和父母去逛街,在街道盡頭的垃圾桶旁,我發現在桶的夾縫裏坐著渾身髒兮兮的小孩,長得瘦弱,穿著破爛肮髒的衣服,用膽怯警惕的眼神打量過往行人。我第一次見林望,隻覺得他很可憐,沒有家人沒有遮風避雨的家,甚至吃的都是垃圾堆撿來的。
小孩子的腦回路很奇怪,我見到瘦得胳膊跟樹枝似的小乞丐,不是嫌棄的走開或是天真的問父母為什麼他沒有爸爸媽媽,而是很任性的指著那小孩說:“阿爸阿媽,我要他。”
父母當時一聽哭笑不得,乞丐也是大活人,怎麼能說要就要,童言無忌,又不好駁斥。礙於我年紀小不知道要怎麼解釋,父母費勁口舌好說歹說勸我放棄這個念頭。父母越是不同意,我鬧得越凶,在大街上撒潑打滾,尖聲大哭。
父母不勝其煩,連拖帶拽把我弄回家。他們低估了小孩的執著,回家之後我並沒有因此忘記和放棄,在房間的地上坐著變本加厲的哭。
父母怕我哭出毛病,用零食、打罵、親情攻勢想哄我,沒想到我軟硬不吃,哭了整整一天,水米不進。晚上哭著哭著睡著了,半夜驚醒接著哭,不到一天一夜,父母直接將我送到醫院去了。
醫生給我掛上生理鹽水,剛恢複點體力我又接著哭,醫生沒轍隻好抱著布娃娃耐心的問我,“小妹妹,你為什麼一直哭啊?”
我吸了一口氣,斷斷續續說:“我,我要那個,小,小乞丐。”
醫生把原因和父母一說,這對年輕夫妻正在拚事業,隻生了我一個女兒,他們覺得再這麼哭下去,唯一的女兒性命難保。在我堅持不懈的哭得差點沒命,父母勉為其難的將還在街道盡頭討生活的小孩接到家裏,吃飽喝足之後為他洗澡做檢查。
折騰了兩天,我在醫院見到那小孩時,麵目煥然一新。但是他坐在凳子上,眼睛瞪得大大的,手緊緊抓著衣角,蜷縮著身體很害怕的樣子。
見到他我立馬就不哭了,得償所願我比誰都高興,要小孩一直這麼哭也很要命。我盯著小孩看了很久,擠到他旁邊的凳子,輕輕抱著他拍他的背,像我生病時父母會做的那樣,裝著大人的樣子安慰他,“有我在,不用怕……”
做完檢查回家,我一路緊緊牽著小孩的手,擔心他可能會不喜歡家裏。有我陪著小孩,他還是怕,稍微有點動靜都會跳起來鑽到隱蔽的角落。為了安撫他,無論是在家裏還是外出,我都會牽他的手帶他一起走。開始小孩抗拒我,不肯牽我的手,即使我牽著他的手,他低著頭走路根本不看我。小孩子不在乎你冷淡,興趣第一,軟磨硬泡直到態度軟化為止。我小時候具有我長大後不具備的毅力,即使小孩不理我,我還是興高采烈的陪著小孩,和他分享我的玩具,嘰嘰喳喳的介紹親朋好友家庭學校,牽著他和其他小朋友在沙坡上瞎混。基本上我走到哪就牽小孩到哪,寸步不離,上廁所都想跟他進去。後來追憶往事,我都好奇自己對小孩哪來的那麼強烈的興趣,在小孩之前,我曾想養一條狗,父母不允許,哭鬧了幾次就淡忘了。隻有這隻沒毛的小孩,從進入我家開始,就成為我多年的中心和焦點。
小孩在我的熱情的陪伴下,漸漸的和我開始熟悉起來,兩人手牽手到處惹是生非。由於有我哭掉半條命的前車之鑒,父母不敢輕易送走小孩,但一直留著小孩在家卻不太合適,一來小孩是街上撿回來的身份不明,二來領養第二個小孩不是一句話就能搞定的事。家裏的三姑六婆和兩個主勞動力都很擔心以後他們要對小孩負責到底。
我可不管什麼責任和負擔,滿不在乎的帶著小孩遍遊周邊的小世界。小孩大概是小小年紀見識過太多殘酷現實,受盡顛沛流離和居無定所乞討流浪為生的苦,隻願意在我麵前脫下拘謹怯弱的麵具。身旁有大人在時,他拽我的手用力之大讓我覺得疼。過了幾個星期,小孩已經在我們家占據了一席之地,當然,還是在我的堅持哭鬧下。父母根本沒有找到機會等我厭煩小孩的存在,神不知鬼不覺將小孩送回垃圾堆,我盯著他的專注程度比吃飯還高。因為即使我不懂事,我也意識到小孩在我們家隨時有被送走的可能,父母對小孩的態度讓我產生了很高的警覺性。有一段時間,我睡一陣又驚醒,看看小孩還在不在床裏側。
我也不知道那時我為什麼會對那個乞丐小孩那麼上心,大概是他看起來弱不禁風很需要人保護的緣故。一個月過去,情況漸漸演變成小孩離不開我,隻要我放開他的手,他就會自己躲在角落默默的流淚,不哭出聲也不鬧。平時他拚命做家務討好我父母,此刻也不做了,眼淚流成河,小臉煞白。我現在還記得每次看見小孩哭的心疼,小小的我裝出強大的樣子輕聲哄他,“不哭了不哭了,有我在不用怕哦……”張開短短的手擁抱撫摸角落的小孩,用最笨拙的方式安慰惶恐的他。
小孩的早熟讓人憐惜的同時,我父母深受影響,開始思考是不是領養他比自己生一個更好。最讓我感激這對容易心軟的夫妻的不是他們生下並養大了我,而是他們收養了取名為林望的小孩。
上幼兒園第一天,我在林望小房間催促他起床。等他背好和我同款的藍色小書包,拉起他的手走出家門,“林望,去上學了。”
從走進學校的第一天開始,經曆漫長的求學生涯,幼兒園,學前班,小學,初中,高中。將近十九年時間,我從來沒有放開林望的手。即使是男女意識開始覺醒,周圍的同學朋友都在嘲笑我們是連體男女怪胎,也沒想過放開他。為了林望不受別人嘲諷冷眼,我打過很多架,手上至今有那時打架打狠了傷到皮肉裏留下的疤痕。我可以忍受別人的尖酸刻薄,可是我容忍不了別人傷害我保護得好好的林望。
牽著林望的手走過無數時光,兩個人的牽絆比血緣還要深厚,以至於我意識到男女有別時,出門牽林望的手已經變成了無意識的本能。好像,已經不能擺脫他了,偏過頭盯著林望,自己煩躁的抓頭發。坐在電影院裏,一隻手抓爆米花,另一隻手還不忘牽緊林望手的時候,腦子裏莫名其妙的浮現這個念頭。沒覺得有什麼不對,隻是隱約感覺到和別人不太一樣。
林望年紀漸長,比剛來到家裏時更黏人。有我在的地方他一定不缺席,枕著我的大腿看書看了十幾年,難得他也不會膩。林望性子軟,內向靦腆,不愛說話,成績經常名列前茅,是老師眼裏的不折不扣的優等生,卻總是喜歡和我這種中遊層胡鬧。
我開始覺得林望很煩,他越來越黏人,無處不在。我學的很多知識來源於他,兩個人互相影響彼此,仔細想想我根本沒什麼個人空間。在學校圍著他轉,在家的時候像巨型連體嬰兒,如果不是十二歲時被父母強製分房睡,林望可能根本不會意識到男女同床共枕有什麼不妥。我不耐煩的想,他已經這麼大了,離開我也不會死,就不能獨立一點嗎?
“林望,我出去了”,純粹是告訴他一聲要出門,我沒打算帶上他。
林望站起來說:“我也去。”
“你留在家裏”,我不管不顧的甩上門,走下樓到公交站等車。
正值周末,車站等車的人很多,車一來,所有人都一擁而上。
“林望,快點”,我伸手往後抓了一下,身後空空如也竟然沒人,疑惑的轉頭尋找林望的身影,後知後覺的回憶起,剛才我將林望留在家裏了。明明是我無情的丟下林望,可卻也是我先不習慣沒有林望在身邊,思想不記得,身體也自然而然的誠實的想要林望。
擠上車來到商業街,漫無目的的四處走,第一次逛街這麼輕鬆,沒人投來探尋的目光,不需要注意林望好不好,也是第一次麵對商品琳琅滿目、人來人往的街道心裏這麼空洞。
在薇麗絲甜品店占了兩人座,自己一個人買黑森林蛋糕吃。以前和林望來逛街的時候,這家店還沒有這種蛋糕,切了一塊叉好,張嘴就問:“林望,要不要嚐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