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設計演習情景時應慎重考慮公眾卷入的問題,避免引起公眾恐慌;
7.設計演習情景時應考慮通信故障問題,以檢測備用通信係統;
8.設計演習情景時應對演習順利進行所需的支持條件加以說明;
9.演習情景中不得包含任何可降低係統或設備實際性能,影響真實緊急情況檢測和評估結果,減損真實緊急情況響應能力的行動或情景。
演習方案主要包括下述演習文件:
1.情景說明書
情景說明書的主要作用是描述事故情景,為演習人員的演習活動提供初始條件和初始事件。情景說明書主要以口頭、書麵、廣播、視頻或其他音頻方式向演習人員說明,並包括如下內容:發生何種事故或緊急事件,事故或緊急事件的發展速度、強度與危險性,信息傳遞方式,采取了哪些應急響應行動,已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事故或緊急事件的發展過程,事故或緊急事件發生時間,是否預先發出警報,事故或緊急事件發生的地點,事故或緊急事件發生時的氣象條件等與演習情景相關的影響因素。
2.演習計劃
演習的目的在於檢驗和提高應急組織的總體應急響應能力,使應急響應人員將已經獲得的知識和技能與應急實際相結合。為確保演習成功,策劃小組應事先製定演習計劃。演習計劃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習適用範圍、總體思想和原則;演習假設條件、人為事項和模擬行動;演習情景,含事故說明書、氣象及其他背景信息;演習目標、評價準則及評價方法;演習程序;控製人員、評價人員的任務及職責;演習所需的必要支撐條件和工作步驟。
3.評價計劃
評價計劃是對演習計劃中演習目標、評價準則及評價方法的擴展。內容主要是對演習目標、評價準則、評價工具及資料、評價程序、評價策略、評價組組成,以及評價人員在演習準備、實施和總結階段的職責和任務的詳細說明。
4.情景事件總清單
情景事件總清單是指演習過程中需引入情景事件(包括重大事件或次級事件)按時間順序的列表,其內容主要包括情景事件及其控製消息和期望行動,以及傳遞控製消息的時間或時機。情景事件總清單主要供控製人員管理演習過程使用,其目的是確保控製人員了解情景事件應何時發生、應何時輸入控製消息等信息。
5.演習控製指南
演習控製指南是指有關演習控製、模擬和保障等活動的工作程序和職責的說明。該指南主要供控製人員和模擬人員使用,其用途是向控製人員和模擬人員解釋與他們相關的演習思想,製定演習控製和模擬活動的基本原則,說明支持演習控製和模擬活動順利進行的通訊聯係、後勤保障和行政管理機構等事項。
6.演習人員手冊
演習人員手冊是指向演習人員提供的有關演習具體信息、程序的說明文件。演習人員手冊中所包含的信息均是演習人員應當了解的信息,但不包括應對其保密的信息,如情景事件等。
7.通訊錄
通訊錄是指記錄關鍵演習人員通信聯絡方式及其所在位置等信息的文件。
六、演習現場規則
演習現場規則是指為確保演習安全而製定的,對有關演習和演習控製、參與人員職責、實際緊急事件、法規符合性、演習結束程序等事項的規定或要求。演習安全既包括演習參與人員的安全,也包括公眾和環境的安全。確保演習安全是演習策劃過程中的一項極其重要的工作,策劃小組應製定演習現場規則。該規則中應包括如下方麵的內容:
1.演習過程中所有消息或溝通必須以“這是一次演習”作為開頭或結束語,事先不通知開始日期的演習必須有足夠的安全監督措施,以便保證演習人員和可能受其影響的人員都知道這是一次模擬緊急事件;
2.參與演習的所有人員不得采取降低保證本人或公眾安全條件的行動,不得進入禁止進入的區域,不得接觸不必要的危險,也不使他人遭受危險,無安全管理人員陪同時不得穿越高速公路、鐵道或其他危險區域;
3.演習過程中不得把假想事故、情景事件或模擬條件錯當成真的,特別是在可能使用模擬的方法來提高演習真實程度的那些地方,如使用煙霧發生器、虛構傷亡事故和滅火地段等,當計劃這種模擬行動時,事先必須考慮可能影響設施安全運行的所有問題;
4.演習不應要求承受極端的氣候條件(不要達到可以稱為自然災害的水平)、高輻射或汙染水平,不應為了演習需要的技巧而汙染大氣或造成類似危險;
5.參演的應急響應設施、人員不得預先啟動、集結,所有演習人員在演習事件促使其做出響應行動前應處於正常的工作狀態;
6.除演習方案或情景設計中列出的可模擬行動及控製人員的指令外,演習人員應將演習事件或信息當作真實事件或信息做出響應,應將模擬的危險條件當作真實情況采取應急行動;
7.所有演習人員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服從執法人員的指令;
8.控製人員應僅向演習人員提供與其所承擔功能有關並由其負責發布的信息,演習人員必須通過現有緊急信息獲取渠道了解必要的信息,演習過程中傳遞的所有信息都必須具有明顯標誌;
9.演習過程中不應妨礙發現真正的緊急情況,應同時製定發現真正緊急事件時可立即終止、取消演習的程序,迅速、明確地通知所有響應人員從演習到真正應急的轉變;
10.演習人員沒有啟動演習方案中的關鍵行動時,控製人員可發布控製消息,指導演習人員采取相應行動,也可提供現場培訓活動,幫助演習人員完成關鍵行動。
七、應急演習階段
應急演習階段是指從宣布初始事件起到演習結束的整個過程,演習活動始於報警消息。演習階段,參演應急組織和人員應盡可能按實際緊急事件發生時的響應要求進行演示,即“自由演示”,由參演應急組織和人員根據自己對最佳解決辦法的理解做出響應行動。策劃小組負責人的作用主要是宣布演習開始、結束和解決演習過程中的矛盾。控製人員的作用主要是向演習人員傳遞控製消息,提醒演習人員終止對情景演練具有負麵影響或超出演示範圍的行動,提醒演習人員采取必要行動以正確展示所有演習目標,終止演習人員不安全的行為,延遲或終止情景事件的演習。演習過程中參演的應急組織和人員應遵守當地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演習現場規則,確保演習安全進行;如果演習偏離正確方向,控製人員可以采取“刺激行動”以糾正錯誤。“刺激行動”包括終止演習過程。使用“刺激行動”時應盡可能平緩,以誘導方法糾偏;隻有對背離演習目標的“自由演示”,才使用強刺激的方法使其中斷反應。
八、演習評價
演習評價是指觀察和記錄演習活動、比較演習人員表現與演習目標要求,並提出演習發現的過程。演習評價的目的是確定演習是否達到演習目標要求,檢驗各應急組織指揮人員及應急響應人員完成任務的能力。要全麵、正確地評價演習效果,必須在演習覆蓋區域的關鍵地點和各參演應急組織的關鍵崗位上,派駐公正的評價人員。評價人員的作用主要是觀察演習的進程,記錄演習人員采取的每一項關鍵行動及其實施時間,訪談演習人員,要求參演應急組織提供文字材料,評價參演應急組織和演習人員的表現並反饋演習發現。
應急演習評價方法是指演習評價過程中的程序和策略,包括評價組組成方式、評價目標與評價標準。評價目標是指在演習過程中要求演習人員展示的活動和功能,可與演習目標相一致。評價標準是指供評價人員對演習人員各個主要行動及關鍵技巧的評判指標,這些指標應具有可測量性。演習發現是指通過演習評價過程,發現應急救援體係、應急預案、應急執行程序或應急組織中存在的問題。按對人員生命安全的影響程度可將演習發現劃分為三個等級,從高到低分別為不足項、整改項和改進項。不足項是指演習過程中觀察或識別出的,可能導致場外應急準備工作在緊急事件發生時不足以確保應急組織或應急救援體係有能力采取合理應對措施,保護附近公眾生命安全健康的不完備。不足項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糾正。演習發現確定為不足項時,策劃小組負責人應對該不足項詳細說明,並給出糾正措施建議和完成時限。最有可能導致不足項的應急預案編製要素包括:職責分配,應急資源,警報、通報方法與程序,通訊,事態評估,公眾信息,保護措施,應急響應人員安全和緊急醫療服務。整改項是指演習過程中觀察或識別出的,單獨並不可能對公眾生命安全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的不完備。整改項應在下次演習時予以糾正。兩種情形的整改項可列為不足項:
1.某個應急組織中存在兩個以上整改項,共同作用可妨礙為公眾生命安全健康提供足夠的保護;
2.某個應急組織在多次(兩次以上)演習過程中,反複出現前次演習識別出的整改項。改進項是指應急準備過程中應予改善的問題。改進項不同於不足項和整改項,一般不會對人員生命安全健康產生嚴重影響,因此,不必要求對其予以糾正。
九、應急演習總結與追蹤
演習結束後,進行總結與講評是全麵評價演習是否達到演習目標、應急準備水平及是否需要改進的一個重要步驟,也是演習人員進行自我評價的機會。演習總結與講評可以通過訪談、彙報、協商、自我評價、公開會議和通報等形式完成。策劃小組負責人應在演習結束規定期限內,根據評價人員演習過程中收集和整理的資料,以及演習人員和公開會議中獲得的信息,編寫演習報告並提交給有關政府部門。演習報告是對演習情況的詳細說明和對該次演習的評價。演習報告中應包括如下內容:
1.本次演習的背景信息,含演習地點、時間、氣象條件等;
2.參與演習的應急組織;
3.演習情景與演習方案;
4.演習目標、演示範圍和簽訂的演示協議;
5.應急情況的全麵評價,含對前次演習不足項在本次演習中表現的描述;
6.演習發現與糾正措施建議;
7.對應急預案和有關執行程序的改進建議;
8.對應急設施、設備維護與更新方麵的建議;
9.對應急組織、應急響應人員能力與培訓方麵的建議。追蹤是指策劃小組在演習總結與講評過程結束之後,安排人員督促相關應急組織繼續解決其中尚待解決的問題或事項的活動。為確保參演應急組織能從演習中取得最大益處,策劃小組應對演習發現進行充分研究,確定導致該問題的根本原因、糾正方法、糾正措施及完成時間,並指定專人負責對演習發現中的不足項和整改項的糾正過程實施追蹤,監督檢查糾正措施的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