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員力量係統的構成
危機防範和處置是一項事關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長期任務,必須有全民參與的基本力量和一支穩定精幹的專業力量。一是做大基本力量。克服公共危機不僅是全黨、全社會參與的共同任務,需要軍、警和公職人員打頭陣,更需要廣泛發動群眾,動員社會群體和個人及誌願者,組成強大的社會網絡,構建全社會參與的基本力量體係。二是做精專業力量。目前,世界各國十分重視特種專業力量建設,美國、英國、意大利等國都有處置危機的精銳之師。俄羅斯緊急情況部1994年成立了高風險救援中心,集多種突擊和救援功能於一體,並輻射全國和出國救援。我國公安機關應組建國家級“數量適度、裝備精良、訓練有素”的專業機動隊,如反恐突擊隊、核生化專業行動隊,進行高精尖的訓練,裝備專業運輸飛機,具有高速的機動性,成為應對全國高難度危機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地方也應深化、優化、強化以公安機關“防暴、武裝、消防、刑警、巡警”為主體的特警建設,擔負解救人質、搜爆排爆、核生化搶險、高層救援、水上救援等高危救援任務。三是做好力量布局。在國家、省、市分層次,分類別建好特勤力量的基礎上,實行“星點式”聯網輻射布局,並按行政區劃,建立危機處置協作區,即:國家級輻射全國,並對周邊國家給予支援;省級輻射全省,並對友鄰省區給予支援;市地級輻射全市,並對友鄰市地給予支援。這樣力量交叉輻射,不僅縮短救援半徑,贏得急救時間,而且可收到力量再生的效果。
(四)物資保障係統的構成
公共危機應急機製的長效運作,必須有穩定的物質保障。一是經費保障。應采取“多軌並行”的辦法,建立多元化的融資機製。國家、省、市三級應建立資金支持體係。政府加大投入,給予政策上的優惠;建立救助基金製度,利用社會讚助、捐款、民間集資或征收電話稅(固定、移動電話1元/月/部的稅費計算)等方式聚資,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設計收費項目,對房門、汽車、保險櫃開鎖,高空作業、水下打撈物品等救助實行收費,作為救助基金。這樣,可持續穩定地保障應急機製的基本建設。二是物資保障。主要是用於應急救援和災民的衣、食、住、行、醫等物資的儲備、運輸、發放和補充。可與國際紅十字會等有關組織交流,吸納國際非政府組織捐贈的救助款物。三是武器裝備器材保障。指揮裝備,如通訊工具、多功能指揮車等;運輸裝備,如運兵、運裝備車輛、防暴裝甲車、直升機等;反爆炸裝備,如幹擾儀、排爆器材;檢測洗消裝備,如高新的核生化檢驗、鑒定器材等;特種裝備,如機器人,搜爆犬等;突擊裝備,如殺傷性的先進槍支、手雷等和非殺傷性的催淚彈、震蕩彈以及突擊的輔助器材、工具等;防護器材,如防彈衣、救生衣、防毒防疫衣、排爆服等。還有參戰人員的後勤給養、衛生保障。一些高精度、高科技的先進裝備不必每個地區都配備,可以在應急協作區內聯動支持。
(五)教育訓練係統的構成
“用兵之法,教戒為先。”這是我國先人帶兵打仗的古訓。一是專業訓練。應分行業、分類別、分層次地實施,主要應體現出特色來,即:衛生、人防、環保、防疫等部門圍繞處置核生化襲擊等恐怖活動的檢測鑒定及洗消培養專業人才;公安、武警、軍隊應進行精度射擊、攀登、潛水、擒拿格鬥等高難度、高強度的訓練及機器人、排爆儀等高新裝備的操作與使用;建設、水務等部門應進行挖掘、土方作業、建築裝卸、鍛錘切割等方麵的訓練;衛生部門進行現場救護方麵的訓練,並建立達標和資質考核製度。在進行分類訓練的基礎上,分危機種類進行模擬實戰綜合演練。還應組織相關人員到國外先進城市進行專業知識學習和技能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二是全民教育。一個發達和成熟的社會,公共危機應急不僅靠政府製定政策,更要靠公民意識的養成,變成社會自覺的慣性運作。各級政府應向廣大公眾進行社會責任教育,構建全民參與的危機應急體係;宣傳、廣電、公安、衛生、教育和紅十字會等社團組織應有計劃地開展全民防範教育,在大學、中學應開設公共安全和災害防範課,增強公眾的風險意識、危機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應向公眾普及逃生常識和急救知識教育,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機關、院校、企事業單位、商場、公共和餐飲娛樂場所等要開展以火險、震災、煤氣泄漏、爆炸等危機事件為背景的緊急自救互救逃生演練,並通過中小學生將自救逃生演練延伸到家庭,以提高全社會的危機應對能力。
(六)應對預案係統的構成
擬製預案必須總結以往危機的經驗教訓,實行“四合一”的方法,即:本地資源+事(案)例+風險評估+對策措施=生成預案。一是開展資源普查。首先是進行資源調查,對本地區黨政機構設置、重要部門和要害部位、緊急救援物資、危險物品管理情況進行全麵調研普查,包括職能、裝備、力量的基本情況和基礎建設情況,摸清底數,而後根據各自分工,統一計劃、統調資源,為製定反恐怖預案係統和實戰處置奠定基礎。二是進行分析研究。研究國內外有關法律規定、我國的政治策略和國內外危機的趨勢,分析著名的有代表性的案例,吸取有益的經驗教訓;對未知或難以預測的危機威脅開展前瞻性的科學研究,摸清規律特點;了解本地資源的用途、數量及人力情況,評估本地危機風險等。之後,進行邏輯分析,主要理清處置中的“主輔關係、先後關係、平行關係、交叉關係、角色互換關係”,並研製對策,設計戰術。三是製定係列預案。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按照“可行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則,擬製總體預案和具體預案。在層次上縱向分國家、省、市(地)、縣(區)、鎮(鄉、街道)乃至社區,橫向分黨政軍警等各部門、企事業單位、院校、公共場所都應製定危機防範和處置預案;在範圍上按危機的種類分別製定政治宗教性、社會治安性、自然災害性、安全生產性的公共危機防範和處置預案;在內容上主要從危機判斷、處置原則、組織指揮、任務分工、力量編成、防範措施、物資保障、工作要求等方麵作出具體規定。財政、商業、通訊、電力、工程、運輸、科研等部門,還應製定物資、設施、技術保障等方麵的支持和支援方案,形成一個“縱向統一、橫向聯動、全方位覆蓋”的危機防範與處置的預案體係。預案應經常進行充實與完善。在處置中,還要隨事態發展變化,特別是應對各類次有災害引發的複合損失和連帶傷亡,應隨機製定解決方案,力求使預案的主觀指導符合處置的客觀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