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公共突發事件信息的有限性。由於突發公共事件的隨機性和不確定性,很多信息是隨著事態的發展而演變的,而時間的緊迫性,又使得決策者掌握的信息有可能不是那麼全麵,得到的信息不是那麼及時,並且在信息的反饋和處理過程中,信息的準確性和有效性也難以保證,從而導致信息的失真。因此,公共突發事件信息有限性的這種特點,是對決策者的判斷能力最嚴峻的考驗之一。
二、突發公共事件的屬性
突發公共事件會對社會的規範秩序和人們的正常生活帶來諸多負麵影響,具有極大的危害性,毫無疑問,突發公共事件是一種非常態的負麵事件。但是,從總體來看,在現今的社會,伴隨著全球化和城市化的曆史進程,突發公共事件必將日益頻繁,波及麵更為廣泛,影響更加深遠,這些都要求我們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屬性進行重新審視和評判。
從哲學的角度講,危機就是衝突和矛盾達到不可調和時的產物,矛盾是物質的一種狀態,是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普遍現象。全部科學發展史不僅證明了矛盾的普遍性,而且證明了正是矛盾的暴露,衝突的平息,問題的解決,事物才得以發展,社會才得以進步。因此,不管哪一種突發公共事件,其實質都是事物本身潛在的矛盾和問題積聚激化後的表現形式。所以危機是社會必然發生的偶然事件,是一種社會常態,而突發公共事件則是每一個社會形態和政府管理體係都將會麵對的挑戰。在人類社會中,衝突無所不在,所謂“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因此作為政府,在抵禦火災、風暴、地震、洪水等各種自然災害的同時,還要麵對疾病傳播、環境惡化、社會動亂等重大的社會事件。麵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挑戰,作為企業組織也無不例外,美國著名的《危機管理》作者菲特普曾對財富500強的高層人士進行過一次調查,在調查過程中高達80%的被訪者認為,現代企業不可避免地麵臨社會危機,就如人不可避免地要麵對死亡一樣。其實,在分析社會危機產生和發展的根源時,西方學者就基於人性的假設,創建了把社會危機和人性聯係在一起的理論,這也從另外的一個視角說明了突發公共事件是社會固有的常態現象。
其實社會實踐也印證了這一點。一是突發公共事件日益頻繁和多樣化,因為除了火災、地震、海嘯、空難、騷亂等傳統危機事件之外,恐怖襲擊、疫病傳播、生態災難等新的突發公共事件等新形式也不斷出現。二是影響廣泛,蔓延迅速。全球化的發展,國家間聯係的日益密切,使得突發公共事件波及的範圍空前廣泛和不可控製,從而導致危機的種類、數量和規模都有所上升。三是持續性明顯加大,破壞性呈上升趨勢。現代社會相互依存的特征日益明顯,單一危機很容易演變為複合型危機,產生連鎖反應。四是都市生態環境凸現脆弱。城市是現代文明的標誌和象征,但高密度的人群、繁密的交通網絡、關聯度極高的基礎設施等,也使得城市所麵臨的風險不斷增加,遭受的危害程度不斷增大。OECD的研究表明,從1950年到2000年,無論是從事故發生的數量,還是由於災難造成的死亡人數和經濟損失來看,世界範圍內突發公共事件呈上升趨勢的特點都是非常明顯的。盡管人們對我國目前是否進入安全事故高發期有著不同的看法,但我國安全生產麵臨著嚴峻的形勢卻是不爭的事實。無疑,單個突發公共事件是非常態的負麵事件,具有多變性和危害性。但就整體而言,突發公共事件確有其客觀性,伴隨人類社會的始終。因此,無視突發公共事件的客觀事實,隻能招致更大的社會損失和危害。
突發公共事件和所有的危機一樣具有雙重性,既是危險,也是機遇。危機並非絕對的壞事,因為危機往往又是生機、轉化的開始,“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正如美國著名的管理專家諾曼?奧古斯丁所說:“一次危機既包含了導致失敗的根源,又蘊藏著成功的種子。發現、培育進而收獲潛在的成功機會,就是危機處理的精髓;而錯誤地估計形勢,並令事態進一步惡化,則是不良危機處理的典型特征。”中國的漢字也圓滿地表達出危機的內涵,即“危險加機遇”,危機事件是“轉機與惡化的分水嶺”。在社會領域,突發公共事件具有社會的安全閥和促進社會進步和發展的功能,可以為社會的發展提供一次進行變革、改進和創新的機會。需要說明的是,突發公共事件由危險向機遇、由“危機”向“問題”的轉化,並非是自動實現和完成的。也就是說,隻有正視並解決突發公共事件所表現出來的問題,善於總結經驗教訓,才有可能將危機轉化為促成革新的動力和轉機。因此,能否應對危機和戰勝其挑戰,實現積極的轉變,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和不斷總結經驗。
三、我國突發公共事件的分類
突發公共事件可能發生在政治、經濟、社會、金融、資源、環境等多個方麵,表現在出現重大事件、經濟危機、嚴重事故、跨國犯罪、恐怖活動和自然災害等。誘發原因可能是自然災害,也可能是人類所為,還可能是多種原因所致,總是表現出多樣性或獨特性,令人眩暈。因此,認真研究和合理確定突發公共事件的分類,對於明確責任、製定預案、科學組織、整合資源具有重要的意義,是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和處置的基礎性工作。
突發公共事件的分類可以有不同的維度,如從主體、性質、誘因、範圍的角度進行分類。即便是從同一個角度,也有不同的劃分辦法,如將突發公共事件的誘因作為依據,有些學者就將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兩大類:即自然災害和社會事件。
第二種比較常見的分類法是將突發公共事件分為三類:一是自然災害,如地震、火山爆發、水災、風災等,這類突發公共事件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二是人為事故,又稱技術事故,如交通事故、生產事故、爆炸、人為火災等,這類突發公共事件通常與科技發展的負麵作用和人為失誤有關,在現代社會中有日益增多的態勢;三是重大社會事件,又稱社會秩序型災害,如社會騷亂、恐怖襲擊、外敵攻擊和入侵。
第三,綜合各種關於危機和突發公共事件的分類標準和辦法,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將突發公共事件大致可分為五大類。第一類是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7個分類。第二類是事故災難,包括安全事故、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兩個分類。第三類是公共衛生事件,包括重特大傳染病疫情、重特大動植物疫情、食品安全與職業危害事件3個分類。第四類是社會安全事件,包括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發公共事件3個分類。第五類是恐怖襲擊、危害國家安全事件乃至外敵入侵。從追溯社會危機管理的源頭可以發現,人們對危機的處理就是從軍事和國家安全開始的。
第四,國務院於2006年1月8日發布《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將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四級:總體預案所稱的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總體預案將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成四類:(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用紅色表示、Ⅱ級(重大)用橙色表示、Ⅲ級(較大)用黃色表示和Ⅳ級(一般)用藍色表示。要求發生Ⅰ級或Ⅱ級突發公共事件的時候應該在4小時內報告國務院。一般來說,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2005年5至6月,國務院印發四大類25件專項應急預案。80件部門預案和省級總體應急預案也相繼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