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之所以為國者,以有民也;民之所以為民者,以有穀也;穀之所以豐殖者,以有(二)人功也;功之所以能建者,以日力也(三)。治國之日舒以長,故其民閑暇而力有餘(四);亂國之日促以短,故其民困務而力不足。
(一)鐸按:愛日者,謂愛惜日力民時也。呂氏春秋上農篇雲:"敬時愛日,至老不休。"此篇名二字所本。
(二)"有"字疑衍。鐸按:本傳亦有"有"字,汪例以下句而疑衍,然轉恐是下句字脫耳。
(三)後漢書張純後奮傳雲:"國以民為本,民以穀為命。"崔實政論同。管子八觀篇雲:"民非穀不食,穀非地不生,地非民不動,民非作力毋以致財。"淮南子主術訓雲:"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國之本也,國者君之本也。是故人君者,上因天時,下盡地財,中用人力。"周語雲:"豐殖九藪。"
(四)孟子雲:"今國家閑暇。"
所謂治國之日舒以長者,非謁羲和而令安行也(一),又非能增分度(二)而益漏刻也(三)。乃君明察而百官治,下循正而得其所,則民安靜而力有餘,故視日長也(四)。所謂亂國之日促以短者,非謁羲和而令疾驅也,又非能減分度而損漏刻也。乃君不明(五)則百官亂而奸宄興(六),法令鬻而役賦繁,則希民困於吏政(七),仕者窮於典禮(八),冤民囗獄乃得直(九),烈士交私乃見保(一0),奸臣肆心於上(一一),亂化流行於下(一二),君子載質而車馳,細民懷財(一三)而趨走(一四),故視日短也。
(一)藝文類聚五十二"謁"上有"能"字,下同。山海經大荒南經:"東南海之外,甘水之閑,有羲和之國。有女子名曰羲和,方浴日於甘淵。"郭璞注:'羲和蓋天地始生主日月者也。故啟筮曰:"空桑之蒼蒼,八極之既張,乃有夫羲和,是主日月,職出入以為晦明。"又曰:"瞻彼上天,一明一晦,有夫羲和之子,出於暘穀。故堯因此而立羲和之官,以主四時。"'楚辭離騷雲:"吾令羲和弭節兮",王逸注:"羲和,日禦也。弭,按也。按節,徐步也。""安行"亦"弭節"之意。
(二)本傳注引洛書甄耀度曰:"凡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為千九百三十二裏。日一日行一度,月一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一也。"
(三)說文雲:"漏,以銅受水刻節,晝夜百刻。"周禮絜壺氏鄭注:"漏之箭,晝夜共百刻,冬夏之閑,有長短焉。太史立成法,有四十八箭。"
(四)商子墾令篇雲:"無宿治,則邪官不及為私利於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則農有餘日。"
(五)"君不明"類聚作"君暗"。
(六)漢書五行誌雲:'詩雲:"爾德不明,以亡陪亡卿;不明爾德,以亡背亡仄。"言上不明,暗昧蔽惑,則不能知善惡,親近習,長同類。亡功者受賞,有罪者不殺,百官廢亂。'(七)說文雲:"俙,訟麵相是也。"徐鍇曰:"麵從相質也。""希"乃"俙"之省。俞樾雲:'"希民"二字無義,疑當作"布衣",以"布衣"與"仕者"對舉,猶慎微篇雲:"人君聞此,可以悚;布衣聞此,可以改容",以"布衣"與"人君"對舉也。慎微篇又雲:"由此言之,有希人君,其行一也。"汪箋雲:"有希當作布衣。漢碑布作,與希相似。"然則此篇"布"字,亦因作""而誤作"希"可知矣。"衣"與"民"下半亦微似。'鐸按:俞說是。
(八)"典"疑"曲"之誤。崔實政論雲:"長吏或實清廉,不肯媚灶,曲禮不行於所屬,私愛無囗於囗府",魏誌荀彧傳雲:"文帝曲禮事彧"是也。漢書儒林傳雲:'嚴彭祖廉直不事權貴,或說曰:"君不修小禮曲意,亡貴人左右之助。"'"曲禮"即"小禮曲意"。按武帝紀建元元年詔曰:"河海潤千裏,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為歲事,曲加禮",王莽傳雲:"外交英俊,內事諸父,曲有禮意",皆"曲禮"之證。鐸按:汪說是也。古書典、曲二字多相亂,周語上:"瞽獻曲",潛歎篇及史記周本紀作"獻典",誤與此同。
(九)空格程本作"就"。漢書酷吏田延年傳:'霍將軍曰:"曉大司農通往就獄,得公議之。"'按就獄得直,吏政猶未大壞,此當為"鬻獄"。昭十四年左傳雲:"雍子自知其罪,而賂以買直。鮒也鬻獄。""鬻獄乃得直"即所謂"買直"也。鐸按:作"鬻獄"是也。程本作"就",音近而誤。
(一0)漢書張湯傳雲:"與長安富賈田甲、魚翁叔之屬交私。"元後傳:'王鳳雲:"禦史大夫音謹敕,臣敢以死保之。"'鐸按:"交私"字張湯傳兩見。
(一一)昭十二年左傳雲:"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
(一二)隱五年左傳雲:"亂政亟行,所以敗也。"毛詩凱風序雲:"衛之淫風流行。"
(一三)"財"類聚作"賄"。
(一四)後漢書皇甫規傳雲:"載贄馳車,懷糧步走。"鐸按:孟子滕文公下篇:"出疆必載質。"白虎通瑞贄篇雲:"贄者,質也。"
詩雲:"王事靡盬,不遑將父(一)。"言在古閑暇而得行孝,今迫促不得養也(二)。孔子稱庶則富之,既富則教之(三)。是故(四)禮義生於富足(五),盜竊起於貧窮(六),富足生於寬暇,(七)貧窮起於無日。聖人深知,力者乃民之本也,而國之基(八),故務省役而為民愛日。是以堯敕羲和,欽若昊天,敬授民時(九);邵伯訟不忍煩民,聽斷棠下(一0),能興時雍而致刑錯(一一)。
(一)四牡。
(二)漢書武帝紀建元元年詔曰:"今天下孝子順孫,願自竭盡以承其親,外迫公事,內乏資財,是以孝心闕焉。"意與此同。鐸按:此魯詩義,說見陳喬樅魯詩遺說考八。
(三)論語。
(四)"是故"舊脫,據傳補。
(五)史記貨殖傳雲:"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禮生於有而廢於無,故君子富好行其德,小人富以適其力。"淮南子齊俗訓雲:"夫民有餘即讓,不足則爭。讓則禮義生,爭則暴亂起。"
(六)鄧析子無厚篇雲:"凡民有穿窬為盜者,有詐偽相迷者,此皆生於不足,起於貧窮。"
(七)"足"舊作"貴",據傳改。漢書郊祀誌:'公孫卿曰:"非少寬暇,神不來。"'(八)"國基"注見本政篇。鐸按:本傳"也"字在"基"下。
(九)書堯典。鐸按:此引"人時"作"民時",用今文。
(一0)詩甘棠鄭箋雲:"召伯聽男女之訟,不重煩勞百姓,止舍小棠之下而聽斷焉。"此"訟"上當有"決"字,史記燕世家雲:"召公巡行鄉邑,有棠樹,決獄政事其下。"定九年左傳杜注:"召伯決獄於蔽芾小棠之下。"鐸按:"訟"上疑脫"理"字,"理訟"見下文。
(一一)書堯典雲:"黎民於變時雍。""刑錯"注見德化篇。
今則不然。萬官撓民(一),令長自衒(二),百姓廢農桑(三)而趨府庭者,非朝晡不得通(四),非意氣不得見(五),訟不訟輒連月日,舉室釋作,以相瞻視,辭人之家(六),輒請鄰裏應對送餉,比事訖,竟亡一歲功(七),則天下獨有受其饑者矣(八),而品人俗士之司典者,曾不覺也。郡縣既加冤枉,州司不治,令破家活,遠詣公府(九)。公府不能照察真偽(一0),則但欲罷之以久困之資(一一),故猥說一科(一二),令此注百日(一三),乃為移書(一四),其不滿百日,輒更造數(一五),甚違邵伯訟棠之義。此所謂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雖多亦奚以為者也。
(一)逸周書史記解雲:"外內相閑,下撓其民。"說文雲:"撓,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