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野獸們自己讓我離開的,小寶貝,你永遠也不會相信的。可事實就是這樣。叢林裏的獸類讓我走,不過他們四個卻跟隨著我,因為我是他們的兄弟。後來我到了人們中間,學會了他們的語言,當上了放牧牲畜的人。哈!哈!畜群們在我的兄弟手裏送掉了不少條性命,後來有個女人,是個老太婆,親愛的,她在夜裏看見我和兄弟們在莊稼地裏玩。他們說我被魔鬼附上了身,就用棍子和石頭把我趕出了那個村莊,他們四個跟著我偷偷地走了。也就是在那時,我學會了吃煮熟的肉,學會了大膽地說話。我從一個村莊走到另一個村莊,我的寶貝兒,我當過牛群的牧人,放牧過水牛,追捕過獵物,但是還從來沒有人敢對我動兩次手。”他蹲下拍了拍一隻狼的腦袋,“你也來這樣拍拍他們。他們身上沒有惡意,也沒有魔力。瞧,他們認識你。”

“樹林裏到處是各種各樣的魔鬼。”姑娘顫抖了一下,說道。

“那是假話,是騙孩子的瞎話,”莫格裏自信地反駁道,“我曾經餐風飲露,在月光下、在黑夜裏露宿野外,所以我知道,叢林就是我的房屋。一個人難道會害怕他自己家的房梁嗎?一個女人難道會害怕她丈夫的爐灶嗎?蹲下身子拍拍他們吧。”

“他們是狗,不幹淨。”她側過臉去,往前俯身下去,嘴裏喃喃地說。

“我們已經吃下了果子,現在我們該想到法律了!”阿布杜爾·加福爾恨恨地說,“還等什麼,先生!開槍吧!”

“噓,住口。我們得了解一下發生了什麼事。”吉斯博恩說。

“幹得好,”莫格裏說,他重新伸出手臂去擁抱姑娘。“不管他們是不是狗,他們曾經陪伴著我走過上千個村莊。”

“哎,那麼你的心在哪裏?上千個村莊。你一定見過了上千個姑娘。我……已經……已經不再是姑娘了,你的心是屬於我的嗎?”

“你要我用什麼發誓?用你們的真主嗎?”

“不,用你的生命起誓,我就很滿足了。在那些日子裏,你的心在什麼地方呢?”

莫格裏輕輕一笑,“在我的肚子裏,因為那時我還年輕,永遠吃不飽。於是我學會了跟蹤和狩獵,對我的兄弟們呼來喚去,差遣他們四處奔走,像國王差遣他的軍隊一樣。因此,當他們懷疑我的力量的時候,我為這位傻嗬嗬的年輕先生驅趕過大羚羊,為那位高大肥胖的先生驅趕過他那匹高大肥胖的母馬,其實要驅趕這些人也一樣容易。就在這會兒,”他的聲音高了起來——“就在這會兒,我知道你的父親和吉斯博恩先生就站在我背後。不,別跑,就是來了十個人,他們也不敢朝前邁一步。你記得你父親不止一次地揍你嗎?要不要我下個命令,把他驅趕到森林裏去跑圈子?”一頭狼站立起來,露出了牙齒。

吉斯博恩感覺得出阿布杜爾·加福爾在他身邊發起抖來。接著,他身邊已經空無一人。那個胖子正飛快地穿過林中空地,朝山坡下麵跑去。

“隻剩了吉斯博恩先生了,”莫格裏說,他並沒有轉過身來,“可是我吃過吉斯博恩先生的麵包,不久以後,我還要在他手下當差,我的兄弟們也要給他幹活,幫他驅趕獵物,傳遞消息。你躲到草叢裏去吧。”

姑娘逃開了,高高的草叢合攏了,把她和跟在她身後守衛她的那隻狼遮住了。莫格裏和其餘三個隨從轉身麵對著走上前來的林務官吉斯博恩。

“全部魔法都在這裏,”他指著三隻狼說道,“那位胖先生知道,我們這些在狼群裏養大的孩子,有一段時期是用手肘和膝蓋爬行的。他摸過我的手臂和腿以後,就知道了你所不知道的真相。這難道有什麼奇怪的嗎,先生?”

“確實如此,這一切比魔法還要奇妙。那麼是這些狼趕來了大羚羊?”

“是的,隻要我下命令,他們會把埃布利斯也趕來的。他們就是我的雙眼和雙腳。”

“那麼小心點,當心埃布利斯帶著一支雙管步槍來。你的魔鬼們還需要學會一些本領,因為他們總是一個挨在另一個身後站著,那樣隻需要兩槍就能把這三個都打死。”

“啊,可是他們知道,我隻要當上森林看守,他們就成了你的仆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