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回望婚姻:不是所有的紮根都能茁壯(3 / 3)

2006年3月,我們的兒子也出生了。這時,婆婆更威風了!同在一個城市,我們相距就兩站地,但婆婆總會跑過來,並且不睡床打地鋪,第二天早晨,又說媳婦能給地鋪睡,都是好媳婦了,沒把她趕出去,她就很感恩了。婆婆的話讓我毛骨悚然。這還不算,自從我們住了新房後,婆婆三天兩頭就稱病,孝順的老公每每接到這樣的電話,都會乖乖地跑回家,把婆婆接過來住兩天,還要請臨時保姆照顧癱瘓的公公。

2010年春節過後,李之對我說,婆婆一輩子沒住過新房,就接公婆跟我們一塊住吧!我們的房子本來就小,和老人一起住頓顯逼仄,我就沒有明確表態。豈料,李之專門在我家前排的樓房,租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把他的父母接過來住。他的行為強烈傷害了我,讓我覺得自己沒有尊嚴和存在感。更何況李之和我每個月萬元多點的收入,孩子和家裏的開銷都很大,本來就不寬裕,還要支付婆婆每月1000多元的房租。而婆婆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錢自己揣起來。

我的兒子轉眼六歲了。幾年間發生無數次不開心的事件,每次爭執大多是因婆婆聯手李之逼我向娘家要錢而起。而越來越讓我傷心的是,每一次發生錢銀糾紛,李之的心都傾向他母親那邊,讓我感到他們是一家人,甚至是一夥的!

一次婆婆要去旅遊,我們出了錢,婆婆卻要求我剛退休的父親去照顧癱瘓在床的公公,我徹底怒了,吼出了離婚。沒想到李之回擊我:離就離!我徹底呆住了,委屈的淚水如秋天的大雨,又冷又濕!這些年,我父母為我們這個小家花了近百萬,且花得無憑無據。我把這個家扔下,抱孩子走人,別說沒那麼容易,就算真的如此,那孩子跟父親的關係,婆婆一家人因為兒子的糾纏,依然會沒完沒了……

就在我對這個家心思越來越淡時,婆婆要我們出錢給她找保姆照顧公公,她的理由是她照顧公公十幾年了,年齡大了,她再不找點自己的樂子,這輩子就白活了。我熬不過她的糾纏,隻得答應。婆婆迷上了廣場舞,不僅如此,還旁敲側擊地讓我給她買首飾和時髦點的行頭,因為她發現,跳廣場舞的大媽們家境都很殷實,她不能讓人笑話。不斷地要錢簡直把我逼瘋了,我衝著老公怒吼:“你,連同你的親娘都去死吧,我守著孩子過也落個清靜!”李之啪地打了我一個嘴巴,打碎了我們所有殘存的愛。當晚,我草擬了一份離婚協議書,李之見無可挽回,也簽字同意了!

2012年4月底的一天,我和李之心情複雜地去民政局辦離婚手續。走在民政局前的一條小路上,李之突然咣當跪在了我的麵前,說舍不得我,讓我再給他一次機會,他絕對會把婆婆和我之間的這碗水端平。李之又給我講了那個竹子紮根的故事,讓我再忍幾年,這家終有一天,全是我的。我看著這樣的丈夫,心裏說不出的感受。那次離婚鬧得很凶,朋友和親戚也都來相勸,婆婆哭得天昏地暗,說對不起我們,打擾了我們的生活,她向我父母保證,絕不會再給我們添一點麻煩。事件就這樣平息了下來。後來我才知道,這是因為李之偷偷借了10萬塊錢給婆婆,息事寧人了。

2014年春節過後,婆婆說要炒股。我跟李之商量,就給婆婆5萬元錢,讓她炒著玩,賺賠不在乎。

豈料,2014年8月,婆婆和李之偷偷以我們住的房子,以及婆婆的老房子做抵押,貸款一百萬買了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知心的朋友感歎我徹底栽在了這對母子的手上。精明的朋友對我說,李之和他母親成功將我娘家買的房洗出錢,我若不離婚,就繼續受他們母子的擺布,離婚也將什麼財產都分不到,說不定還要分到債務。至此,我徹底傻了,不知道該怎麼辦!

[後記] 本文主人公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感歎:“為了家庭幸福,我本來希望效法毛竹,在婚姻中牢牢紮根,盡心盡力付出了10年,隻看到三厘米的光景,卻沒有盼到15米的茁壯。生活並不是算術題,總該有個解法和答案。”本文主人公用她痛徹心扉的經曆告訴了我們,婚姻,不能不計較,涉及金錢問題,更要有憑有據。隻是這個道理她明白得太晚了。希望跟她有相同處境的女性明白一個道理,哪怕是在婚姻裏,契約依然非常重要,生活必須當下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