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人要學會相互幫助。魯賓遜,即便是流落荒島,也要有一位名叫“星期五”的夥伴相伴,更何況身處這一競爭激烈、社交往來頻繁的我們?因此,“得罪人”是一種剝奪自己生存空間的行為。

得罪人是在剝奪自己的生存空間:

1.得罪了一個人,等同於堵住了自己的一條出路。世界雖然很大,但有時卻會因為得罪人而顯得極其小。當然,這也不等於說你隻要得罪了幾個人就沒有生存的空間。你要知道,世界雖然很大,但有時卻會因得罪人而顯得極小,以致在路上都會和自己的仇人相碰,更何況同行同事之間?同行有同行的交往圈子,得罪同行,彼此碰麵的機會更大,那多尷尬!而且多麼不利!本來你可以和他合作獲利,但卻因為不小心得罪了他就失去了大好機會,這令人多惋惜啊!

2.得罪了一個小人,等同於為自己埋下一顆不定時的炸彈。得罪了君子,最嚴重的後果是老死不相往來;但要是得罪小人,事情可沒完沒了。他不采取報複,也要在背後對你造謠中傷,為你製造許多惡輿論,你有理也會說不清。

我們說不要輕易得罪別人是原則可依的。當事情有不再忍的餘地時,當正義公理不再能伸張時,還是要有大發雷霆,否則就顛倒黑白,是非不明了。這種雷霆之怒有時會得罪人,雖然有可能為自己堵住一條出路,但也有可能為自己開辟出更多的光明大道。基於這一點,還是不得罪人好。

當你感到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時,或者得不到他人的尊重時,請靜下心來想一想,切勿動氣,也切記不要氣焰囂張、盛氣淩人。因為這種人眼裏隻有自己,容不下別人、沒有自知之明。最重要的是,得罪人如果長久就會行成一種習慣,老是壓不住心中的怒火,改不了自己的個性,總會說“反正我就這樣”,就會將自己推向狹窄的死胡同。

俗話說:“朋友多了路好走!”同樣的道理,敵人多了路就沒法走了!

智慧點燈

我們得罪了一個人,就會多了一個敵人,如果敵人多了,路就無法走了。我們有必要不能輕易得罪人,不要到後來才後悔,如果讓你重新來過,你會和他們做朋友,不再得罪他們,可是已經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