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夢回1998(上)(1 / 1)

經過一番洗漱過後,穿上莫子忘準備的衣服,高仁打開浴室門總了出來。

一陣煙霧以後,黎采凡等人才看清了高仁的麵孔。

“天呐!”夏語淩再次驚歎道。

隻見高仁身著一件黑色西裝,原本黝黑灰暗的皮膚變成了棕色,枯燥雜亂的長發全往後梳,露出消瘦的臉、天庭飽滿的額頭,迷離的小眼睛和高挺的鼻梁,儼然是一個充滿了藝術氣質的外國音樂家。

“嘖!”莫子忘繞著高仁轉了一圈,“不愧是留過洋的音樂家!”

高仁隻是略微有點害羞地笑了笑。

“接下來,就差個發型了!”黎采凡說道,“換個清爽的發型吧。”

“說不定師父更喜歡這種藝術家的風格呢。”夏語淩說。

“我覺得……還是剪掉吧。”高仁說著,仿佛陷入了無盡的回憶之中,“當年,在夜市認識鮑寶的時候……”

1998年,香港某夜市。

各種各樣的攤子各有不同,人來人往,燈光閃爍,盡顯繁榮。街上的行人摩肩擦踵,各色的氣球色彩碰撞,在過客的視網膜上碰撞出絢麗的光芒。

街角一處賣腸粉的攤子,每晚九點都有歌手演出。

“啊仁,啊仁!”滿下巴白色胡茬子的老伯不知從哪裏鑽出來,露出了半個腦袋。

“阿爸!我來了!”一個年輕人從遠處跑來,他身形健碩,皮膚有幾分黑,看上去是陽光運動型的男生。

“好小子,上哪去了!”老伯操起旁邊的一直掃把開始打人,“一天到晚無所事事,還不知道回來幫忙!”

“阿爸,阿爸!別打了阿爸!”年輕人雖然塊頭大,在老伯麵前卻像個小孩子似的,無處躲藏,“別打了!我今年都十八歲了!”

“又上哪去了?”老伯瞥了一眼年輕人手裏的吉他,怒斥道,“你這小子,別在外麵跟那些人學不好!”

“爸,我沒有!”年輕人抱起吉他,他收起手臂的動作讓他健壯的肌肉更為明顯。

“你,一會兒去唱歌。”老伯指著攤子旁一堆椅子說道,“現在去把位置擺好!”

“啊?我去唱?”年輕人似乎是又驚又喜,“你以前不是老說我一無是處,隻會丟人現眼麼!”

“要不是阿春那家夥被什麼唱片公司收走了,哪輪得到你!”老伯凶巴巴地說道,“像你這個沒出息的家夥,讓你唱就唱,回頭還是老老實實地去念大學!”

“哎呀,阿爸!”年輕人撓撓頭說道:“我根本就不適合念書嘛!”

“還敢說!還敢說!”老伯操起掃把就是一頓揍,“我打死你個兔崽子!”

這個不會讀書隻愛音樂的年輕人,就是18歲的高仁。當他八歲的時候,母親在外賭錢欠了一屁股債,拋下了他們父子倆,而高仁就被躲避高利貸的父親從台灣帶到了香港。這一晃,就是10年,當年那個充滿稚氣的小學生,已經是個身材健碩的男人了。

“高叔,今晚誰表演啊!”一個熟客坐在觀眾席上喊道。老伯定睛一看,原來亂七八糟的座位上竟然已經坐滿了人。

“有沒有表演啊!”又有人喊道。

“有有有,今晚有,大家一邊看表演一邊來吃我家賣的高叔腸粉哈!”老伯帶著濃重的台腔說道。和高仁不同,來香港的這十年裏,高仁已經改掉了台灣腔,說著一口地地道道的香港話。畢竟他初到香港時還隻是個八歲的孩童。

觀眾席下一片嘩然。

過了不久,高仁提著吉他走上了舞台。

舞台其實隻有一塊邊長一米的正方形大,是上一任攤主留下的石台。

高仁往上麵一站,倒是有一副歌手的樣子。

眼睛看不清的老人家還以為是阿春在表演。阿春是之前一直在攤子旁賣藝唱歌的歌手,也是高仁的師父。阿春和高叔不是雇傭關係,而是租賃關係。阿春向高叔租借了攤位旁邊的石台,而回報則是替高叔的腸粉拉攏客人。高叔每晚也會為阿春留一份腸粉。這種互為互利的共生關係一直持續到了昨天,某個唱片公司的負責人在台下欣賞了阿春表演的一首原創歌曲,第二天就帶著他去唱片公司簽約了。

“大家晚上好,我是啊仁,阿春的徒弟!”高仁站在台上和觀眾熱情地打了招呼,觀眾席裏大多是這裏的常客,還有一些聽說這裏出了個歌手專門過來張張見聞的陌生臉。

“今天晚上先跟大家分享一首《千千闕歌》,希望大家喜歡!”高仁的架勢仿佛是八十年代的粵語歌壇的歌手,而唱的這首經典粵曲也很有感覺。

高仁忘我地演唱著,卻不知道,台下,有一個陌生臉,將會給他的命運帶來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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