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2 / 2)

“謝謝你,希望有一天能請你喝我們的喜酒。”他誠懇的說。

我微笑,多美好的未來呀,但願你我都能看到那一幕。

送走張逸,我歎了口氣,我今天的工作效率是零。我拎起包打算去找文殊,一是為了看看她最近好不好,另一個原因是今天我是不能回家了。

現在我很孤獨,找個人作伴比較好。我這樣想著,電話響起。

我撈起手機看了看,陌生的號碼:“你好,哪位?”

“是我。”那邊傳來冷逸塵壓抑的聲音。

“什麼事呀?”我靠在椅子上轉了個圈。

“你為什麼還是把我的電話設為拒聽?”

“還是麼?我沒有注意呀。”我不甚真心的說。

“我看你就是故意的。”他的聲音恨恨的。

“哪有,你有點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呀。”

“鞋子喜歡麼?”他停頓一下,問道。

“挺漂亮的,但是不適合我。”

“隻要喜歡就好,哪有適不適合之說。”他在那邊輕笑。

“是麼?”我在這邊無聲冷笑。

“今天我們出去吃飯吧。作為我的女朋友你很失職呀。”他說。

“好吧,你說去哪?”我欣然應允,我不是那種扭捏的人,竟然都答應了,不如就談一場無關愛情的戀愛,今天不適合一個人呆呀。

“我去接你吧,你在事務所吧?”他飛快說。

“是。”

“我半小時到。”

掛掉電話,我走到窗口俯視著樓下的街道,沒有關進的窗戶吹進一股股涼風,吹在身上,竟然冷進心裏。我連忙關上窗子,在空調間待久了越發嬌氣,連秋風都覺得冷了。不過,我一直是怕冷的,小時候還沒到冬天就已經手涼腳涼的了。媽媽那時候常常哈著我的手說以後一定要找個能給我暖手的男人,就像是爸爸給她暖手一樣。

暖手的?我舉起自己的雙手,小時候的凍瘡痕跡已經消失很久了,白白纖細的手指很漂亮,一看就知道保養精良。我有錢,我可以買上等的護手霜,我可以買暖和的手套,我可以開空調,我的手可以一直很暖。但是給媽媽暖手的那個人去哪了?那個曾經抱著我叫寶貝兒的那個人去哪了?

哼哼!怕是給其他的人暖手去了吧,怕是在抱著別的人叫寶貝兒吧!所以說不要相信男人的話,任何男人的。媽媽最後一句話說對了,隻是她明白的太晚了。

如果,如果她早點醒悟的話,她現在會和我生活在一起,我會掙錢養她,我會給她買漂亮的首飾和貂皮大衣,比他曾經買給她的那個小小的金戒指好一百倍,我會陪她做漂亮的頭發,我會讓她變成最吸引人眼球的老太太,她曾經是那麼美麗呀。

可惜越是紅顏的女人結局越是淒涼。十年了,她的墳上怕是荒草已經及胸了吧。我把她葬在外公、外婆的身邊,她還是那個讓父母嬌寵一生的乖女兒。每年的清明我都會請朋友給他們燒很多的紙錢,讓他們在陰間可以生活的安逸。她從來沒有入過我的夢,沒有了我她會解脫吧。天天看著愛不得恨不得的女兒該有多痛苦呀,所以她早早選擇離開。